media中国尽快落实国家与各省市联手抓捕境外贪官并引渡回国受审的合作机制中文网络图片 DR
在红色通缉令名单中的“二号人物”李华波于5月9日被遣返回国。李华波被指在数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人民币,并在2011年1月潜逃新加坡。不过根据中纪委网站披露,这个不见经传的“股级”干部非但不怕贪腐事迹败露,在潜逃之前还留信同事预告弃职出走,离境后更打电话告诉上司行踪。中纪委形容李华波“嚣张近乎挑衅”,李的贪婪和猖狂令“全国震惊”。
 

李华波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中纪委指他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之巨,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但中纪委说,与大多外逃官员不同,李华波并非“不告而别”。中纪委网站披露,临走前,他给相关人员留下了三封书信。据媒体报道,李华波在信中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详细讲述了自己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具体作案手段。

不仅如此。出境后,李华波于2月11日给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打来电话,同样是告知对方,自己“搞”了很多钱,现人已在国外。

2011年2月,鄱阳县检察院分别对李华波、其妻徐爱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和逮捕。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缉令。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新加坡警方于3月2日在一家赌场内抓获李华波,此时距离他出逃仅一个多月。李华波煞费心机转移至新的545.42万新元资产亦被冻结。

然而中新两国既没有缔结引渡条约,也没有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在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检察、公安、外交、司法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与新总检察署、警方、内政部、移民局等部门进行磋商。最高检、外交部主要领导同志、驻新大使等多次做新总检察长、外交部长等高层工作。

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2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名起诉李华波。次年4月,新加坡初等法院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15个月。李提出上诉。

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李华波即日入狱服刑。根据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将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后出狱并遣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