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是否会判死、是否会受审、何时受审,如何受审,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香港英文大报说,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周案可能会推迟审判,且周可能翻供。香港另一报章称,周或将在本月受审,翻供也没用。很多网民关注到:中纪委继续打虎还是不打,这是个问题。
周永康是死虎还是活虎?
南华早报(5月11日)的报道说其消息来源是“多名消息人士”,而东网则引自评论员(该报称其中美学者)牛白羽之观点(5月12日)。
四月初,当局在天津法院对周提起公诉,南早称庭审定在月底。但南早说,现已被推迟,有猜测称:周已翻供。不过,第二天,东网发表牛文称:南早相关报道“明显忽略一重要前提,并假设另一重要前提”。
该文说,南早报道假设的前提是:周可能被判死,所以才翻供。牛文称,该假设概率不大,周很有可能判死缓。该文还说,南早忽略的前提是:官员在双规期间多交代和认罪,并同当局达成认罪协议,“庭上翻供也没用”。该文举例说:薄熙来当庭翻供又如何?照样该咋判咋判。而同样的话,南早文章也引用律师话,说得分毫不差。
王岐山:党纪严于国法
说到被囚之老虎类似砧板之鱼,就不能提到打虎之中纪委及挂帅者王岐山。北青网(5月11日)报道,中共十八大以来,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去了八个省,省省都有“老虎”落马。他去的省(直辖市)份包括:浙江、黑龙江、山东、天津、内蒙、河南、安徽和湖北。
王岐山在河南说: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
中纪委网站(5月10人)援引王岐山在浙江的话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和‘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
在法治框架下,国法是国家大法,要高于一切地方小法、组织规章条例,否则,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一句空话。
王岐山还说:“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党员的底线。而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
有网民注意到,在这里,王岐山把党员和公民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实体和概念。一个人如果是党员,只是其政治属性,而作为社会一分子,国民是其国家和公民属性。若党纪严于国法,就给双规中的刑讯逼供和受审官员之“自然抑郁症自杀”创造了理论基础和条件。
不过,王岐山也认为,医生自医很难。他在会见美国学者福山时说(共识网 作者德地立人):“长期执政的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压力很大,我们意识到这仅仅是开头,但我们的信心是从实践中得来的,还要走出来。难啊,自己监督自己啊。”
王岐山说:“我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医学上有自己给自己开刀的唯一例子,可以在网上查到,俄国的西伯利亚的一位外科医生给自己割过阑尾。这是唯一的病例,说明自我更新、自我净化很难。”
中纪委:不得把问题推给中央
5月10日,中纪委网站发文称:“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
这里,中纪委文章把问题和责任都推给了下级(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那么,这些省市区的领导又是谁来任命和选拔的呢?在中国,党领导一切,党管一切,为何出了问题都是下级责任,中央责任何在?
有网友“荒唐或胡涂”说:放开选举你不干,谁上谁下组织部说了算;放开报禁你不愿,说不说说什么宣传部说了算;放开监督你不敢,违纪还是违法还是犯罪纪委说了算;司法独立你不甘,怎么审怎么判政法委说了算。就连实施了二百多年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你准备了三十多年还说条件不具备,你把国事当党事、党事大于国事。怪谁?!
财新网:江苏官场父子的发财梦
财新网(5月11日)发表长篇调查性报道,披露前江苏省委常委赵少麟之子赵晋如何在短短一二十年内,依靠“父德祖荫”建造起一个庞大房产帝国。报道说:在赵晋的原始积累中,赵少麟提携甚力。南京房产界人士说:赵晋势利、霸道,他的原始积累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只要他看中了哪块儿地,赵少麟会直接出面打招呼。”
报道说:赵少麟是在1997年11月,从淮阴市委书记调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开始接近江苏省权力核心圈的。1998年6月,他升任省委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接下来的8年中,陈焕友、回良玉和李源潮先后出任江苏省最高领导,但赵少麟的工作分工一直没有变,并在2000年进入江苏省委常委班子—这也是他担任的最高职务。
在中国媒体的数量非常有限的调查性报道中,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国家副主席、政治局委员李源潮的名字,应是凤毛麟角非常罕见的。
北京之春:反腐是闹剧还是惨剧
海外异议人士政论刊物北京之春(2015年五月号)发表署名“走巾”文章标题是反腐是闹剧还是惨剧。文章说,薄熙来反腐主要依靠政法委,公检法配合办案。习近平反腐主要依靠中纪委,公检法比照办案。“区别在于,前者公检法还需亲历亲为,后者公检法则‘坐享其成’。程序上谈不上谁比谁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