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时任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现在回头看这项“党和政府的政策”,直有一种“是非成败转头空”的感觉。一艘载有456名游客的邮轮在长江湖北段倾覆了,政治局常委会发誓要“彻底查明事件原因”,但连日来媒体上不见任何“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给人一种黑夜里万籁俱寂的感觉。

事实上,中宣部已经下发内部通知,严格禁止媒体乱发议论,甚至连新闻事实本身也只能采用新华社通稿。很多报纸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了,但报纸上只有“综合新华社、央视报道”,背后浪费的人力物力就不用说了。
这真是咄咄怪事!让媒体各自报道,无非是视角各不相同,也许会出现批评与质疑的声音,但这样就天下大乱了?大陆媒体无非是些官方媒体,媒体负责人人人都是代表党委宣传部的新闻检查官,自我审查、自我阉割得比宣传部还要厉害彻底,中宣部却“防媒之口甚于防川”。这说明我们党对自己组织内部是多么的不信任,甚至到了自我怀疑、自我恐惧、自我防备的地步。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不是私人随便聊天,也不是“此一时彼一时也”,而是党和政府对13亿中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当时新华社还发表述评,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安全地批评监督政府”。新华社文章说:“批评监督政府是现代国家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现代政府自我检视、自我完善的必要一环。”同时又说:“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
转眼之间,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们不是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而是“严肃纪律”、禁令交驰,绝不允许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谁批评和监督,党就要砸他的饭碗。公开承诺的东西,转眼就不算数了,所谓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真是一钱不值。
这马上使我们想到中国共产党挂在嘴边的“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据说是一种“方略”,而且中国共产党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权力是现代政治的当然之理,也就是一种“天赋人权”。党和政府公开承诺要创造条件实行之。人民不解的是,中宣部禁止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权力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它仿佛是说:老子就这样了,你能拿我怎样?
从中宣部滥用权力的现实,我们可以理解大陆“依法治国”的内涵,看清“依宪执政”的成色。党会说,我们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新闻自由。按照这样的逻辑,全中国只办一家报纸、一家电视台、一个电影制片厂,全中国只有一个说法、一种声音、一种观点和一种趣味,岂不天下清静。
在台上鼓吹“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人,自己也经常向人民解释说,要防止“人亡政息”,方法就是将“党和人民的意志”法律化。听起来,他们对恣意妄为的权力很警惕,想用“制度的笼子”管住它。但实际上,他们没有用“制度的笼子”把权力关进来,倒是不由分说,将人民和媒体人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还是一种反宪政、反制度的笼子。现在看来,老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才是他们真心最爱。
这再次证明了一个真理:必须为权利而斗争。只要人民不为自己的权利展开斗争,任何政治人物单方面的光鲜承诺,我们都不能当真。所谓“依法治国”本来只是叶公好龙,但很多人在台下听得热泪盈眶,而且还要歌功颂德,这才是21世纪的人间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