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郑重宣布过周永康案将依法公开审判。三个月后,对周却改变了方针,进行了秘密审判。中国的法没有变,首席大法官也没有变,依法公开则一变而为依法秘密。全国老百姓对此案了无所知,成了聋子和瞎子,当然也只能被迫噤声,成为哑巴。

有人说,对周所以秘密审判,是因为事关党国机密,老百姓无权知道。这就奇了!薄熙来案难道不涉及党国机密?既然薄熙来的妻子谋杀英国人不是国家机密,难道周那些伤天害理神人共愤的事情,倒变成了党国必须帮他维护的神圣机密?为什么薄可以公开审判,唯独必须把周秘密起来?

由此可见,实质的问题是中国正在倒退。中国本来就不存在法治。去年四中全会说,要法治,很起劲地宣传了一通。现在证明,宣传归宣传,倒退归倒退。

倒退也许有理:丑闻实在太不堪,一公开将严重危及党国的声誉和容貌。也许,决定倒退乃是一系列深思熟虑和胆战心惊的判断共同起作用的结果:第一,必须把丑事当机密,第二,必须把保密当遮羞布,第三,必须把党和国家同肮脏紧紧捆在一起,第四,必须把世人当作可欺的傻瓜和必欺的敌人。也许这些是最后决策的根据——不过,我宁愿都是我的错觉。

真不知道明年的中国人权白皮书会怎么写。它会承认,从大法官宣布公开审判到天津法院秘密审判是倒退吗?它会承认,从薄熙来公开审判到周永康秘密审判是倒退吗?

最重要的不是量刑,而是体现法治和民主和宪政的精神——以民为主的精神。固然有人点赞,说周案已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那是少见多怪:毛泽东的刑,早就上了国家主席刘少奇和被载入党章的副统帅林彪,周永康又何足道哉!

真正成为大问题的是,刑姓党,不姓民,打来打去打不破公民管不了大小官员的陋规。这陋规和反腐败绝对无法兼容,它跟腐败倒是如胶似漆,天结良缘。党管干部,一进入“中央管理”的范围,非经中央作出“双规”决定,公民不得控告,法院不得受理,媒体不得揭露,党管呀党管,管出了公民不得监督干部这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维稳新局面——穷途末路,夫复何言!

下一步怎么办?有说反腐要出新招。杀鸡儆猴是做游戏,不算新招,绝对创造不出“不能不敢不想腐败”的新社会。要造成没有老虎苍蝇的世界,必须铲除培养和呵护腐败的条件,建立主权在民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

致力于创造这样的大环境,则一通百通。文明世界都是这样做的,哪有国家元首和政党中央亲自决定开展反腐战役以决定选择哪只老虎和不选择哪只老虎的怪事!

否则的话,一边竭尽全力维护滋生腐败的制度,一边精心选择杀一儆百的典型,纵使倾全党全军之力,旦旦以伐之,假打必漏洞百出,真打必筋疲力尽,不打必民怨沸腾,长此以往,何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