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年前的6月19日,英王约翰在贵族的压力下,签署了《大宪章》(Magna Carta)。

今天的评论都说,就是这份文献,确立了法治和自由民主的基础。但事实又是甚么一回事呢?当年《大宪章》的背景,是贵族反对皇室苛徵重税,觉得长此下去不是办法,才揭杆起义。皇室和贵族调解协议,承诺不得随意犯害财产,才签下了这份约章。在同一个时空,欧洲不同的地方也有类似的上层革命,事件并非单一偶发的现象,而是一个时代转变的象徵。

毫无疑问,这次事件剥弱了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中古时代的欧洲,君权神授是不可动摇的信念。也可以说,就是因为这个中世纪的一次大震荡,将至高无上的皇权政治打开了一个缺口,再加上往后的连串事件,一步一步地将文明由古代接连到现代。

由上而下的政治转变,历时虽然漫长,但演变出来的政治结构的生命力也更强、更稳定,而且这种渐变的过程,相对地更少暴力,结果出来的政权,也更尊重权产和自由的精神。要知道,欧洲由中古迈向文明,经历了好几百年,进三退二,好不容易才发展出今天的法治制度。法治制度可以历久常新,当中总有可取之处;相对的人治社会,没有一个可以长治久安。

不过,究竟法治是甚么一回事?而法治的发展史,又给了我们甚么启示?

一,法治说到底,还是为了捍卫私有产权,个人利益。十九世纪才冒起的共产主义,基本上是反法治的。可惜,这套剥夺个人产权的政治主张,在十九和廿世纪骑刧了自由民主政制,带来的祸害不用我多解释。

二,政治的转变,总是由有产阶级发动的,就算是十八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又或者美国独立战争,当中最主力的社会运动家,其实都是一群有资产的经济贵族。无产阶级政变,对不起,从来都是政治的美丽谎言。

问题是,为何在东方世界,没有像欧洲般的资产阶级抬头,推翻政治阶级专政,发展出一套以法治为本的文明呢?

在中国的大历史当中,统治阶层除了政治的贵族,还有一群官僚,以及经济利益;这些经济利益和政治阶层,关系又密不可分。事实上,由二千多年前开始盐、铁、酒、铸钱等,理论上都是统治者的专利,并由经济官僚从中取利。整个政治阶层,和谐地占据了不少经济利益。统治者和经济官僚,或者偶有矛盾,角力也互有输赢,有时是统治者将个别的经济利益取替,但有时也会出现改朝换代的结局,但游戏规则一直不变,是为「超稳定结构」,即管治利益共同体。相类似的关系,今天仍然存在。

有人认为,这种官商勾结的关系,是最合乎国情和民族性,所以,一党专政和那种党指挥枪、笔和银行经济的统治,有其存在的理性。

究竟法治和自由民主政制,会否在中国遍地开花?我想重点之一,是私有产权和自由市场是否可以得到确立。中国的帝制,结束在百多年前,期间,又经历过两次大战和内战。从大历史的角度,根本未有足够的时间去演变出真正的结构性转变。与此同时,专制的意识形态,也会从时代的转变中,吸纳某些有利延续其权力和控制的管治方法。我不知道文明正在向那一个方向发展,但乐观地去想,随著中国发展出自身的自由经济阶层,加上科技对旧经济垄断的挑战,我主观地希望,未来,中国也会走上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