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至今,共发表了两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第一个发表于2007年4月,第二个于2012年6月面世。综观这两个国家级的人权文件,可谓洋洋洒洒,令人眼花缭乱,但其始终不得要领:虚与委蛇为作秀,瞒天过海糊弄人!
据说,为了制定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以下简称《计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53家牵头单位,还有南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在内的20多个单位参加,并且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按照中共的说法,这份文件是凝结了集体智慧的结晶。然而,倘若真正地尊重人权,那么这个《计划》必须推倒重来,最起码也要有那么一点真实内容!
这个假大空的《计划》,对于中国人民的根本人权,不是语焉不详,装聋作哑,就是遮遮掩掩,再不就是视而不见。当然这毫不奇怪,因为中共向来就不把中国人民的人权当作一回事儿!
倘若对《计划》打分的话,实事求是地说,恐怕连20分都打不上。中国大陆的人权,绝不像中共自卖自夸的那样,什么“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比美国的人权好五倍”(中国驻联合国代表沙祖康语)等等,而恰恰相反,此期间大陆人权状况乃是最糟糕的时期之一。
一、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政治权利
1、中国大陆长期以来凄惨的人权状况
否定人权、围剿人权、迫害人权,以各种名目肆意践踏人权,难道不是中国人民六十多年来的惨痛经历吗?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共所发动的诸多血腥的政治运动,哪一次没给中国人民造成惨重灾难?从杀人如麻的土改、镇反,到恐怖的三反五反、反右、大饥荒、四清,再到十年浩劫的文革,致使八千多万中国人在和平的年代里死于非命!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何曾有过属于自己的人权?人权被极权政权踩在脚下,连一丝一毫的影子都没有!谁要是胆敢捍卫自己的或他人的权利,哪怕表达一下自己一星半点的真实愿望和想法,就要横遭磨难,受到种种严酷的打压,深陷囹圄,甚至遭到枪杀,死无葬身之地!
《计划》信誓旦旦夸下海口,实则自欺欺人,乃是为了排遣国内外不堪重负的人权批评之压力。对于一个从来就没有人权理念,却以屠戮人权为能事的中共来说,现在竟能够煞有介事、冠冕堂皇地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也着实不易,也真算得上让人们开了一次眼了!
2、中国人民根本没有人权
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人权,以前没有,现在还是没有。因为没有人权,大陆虚假盛世之下,心灵荒芜,精神扭曲,普遍堕落,人民惨遭掠夺,处处是惨痛的悲剧。全国各地成千上万的访民,清楚地说明人民的苦难。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冤屈、那么多的血泪……就是因为没有人权。没有人权,是中国最大的问题。
没有人权,既便国家GDP上去了,各地官员们“创造”了所谓业绩,
也不能说明是进步——看看浓郁的雾霾、大面积的水土污染、形形色色的毒食品、假冒伪劣的工程、触目惊心的资源浪费、官场的贪腐、社会的道德沦丧……这些积蓄了毁灭中国的危险。
没有人权,人间就实在是个悲惨世界!中国的极权专制体制,由于没有三权分立,由于没有反对党对执政党的制衡和约束,由于没有自由媒体监督,因此权力蛮横霸道、肆意掠夺,而人民只能卑躬屈膝、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哪里还有什么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权利、做人的尊严?
3、中国人民没有自由权
《计划》根本没有提及中国人民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自由等主要人权,却避重就轻,喋喋不休地谈教育权、工作权、迁徙权等等。没有主要人权,还哪里谈得上什么人权?如果人民没有政治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新闻自由的权利、聚会结社的权利、游行抗议的权利,那么教育权、工作权、迁徙权就是纸上空谈。因为人民如果没有主要人权,其它人权就不可能得到有效保障,结果就是人民将失去全部人权。
毛统治时期,人民没有人权;毛死后搞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今天,人民还是没有人权。“六四”大屠杀一晃26年过去了,至今这件惊天骇世的大事连提也不能提,可见中国人根本没有人权。很多的自由信仰者,如法轮功修炼者,不就是被活生生地摘取了器官吗?没有人权,什么恐怕都保不住。权益保不住,财产保不住,连生命到最后也很难保得住。
现在要郑重其事地问:中国人难道真的像中共所说的不配享有人权吗?中国人难道只能如此毫无尊严、如此卑微地向极权统治者匍匐乞怜,祈求施舍与恩典吗?只能眼巴巴地盼望青天大老爷吗?
中国只有彻底告别极权体制,人民才能够真正地拥有属于自己的全部人权。中国人民必须以人性的光辉、以公民的人格站立起来!中国人民迫切需要并且矢志不渝地奋力争取的,乃是正大光明、堂堂正正、威武不屈、大义凛然的自立、自为、自强的人权!中国人民应该、可以而且必须享有人之为人的一切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