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党大还是法大?对于这个大是大非又深具敏感性质的问题,中共或者自知理亏,于是不敢直面这个核心问题、辩之以理据,而是用两招应付,首先是提出一个似是而非、经不起考验的前提,然后以阴谋论、扣帽子的方式,一味指斥别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别有用心。
从总书记习近平一月一日在今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见:第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或所谓的“法治社会”,是有“社会主义”为前提的,因此可以安插一些“特色”的条件,当中最关键的是共产党领导。换言之,其言下之“法治”,与中国以外普天下所认知的法治是有所不同的,甚至是两码子的事。习近平的文章虽然强调要理直气壮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但在党大法大的问题上始终搔不着痒处,不敢直接将结果说出来,而是委婉地透过官方媒体作出解读和引导,然后提出一个未经论证的假设:“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一旦失去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发展就很容易走上邪路,所以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所谓“听其言,观其行”,假如习近平的文章只是言论,那么最近内地公安大肆搜捕和滋扰内地过百名维权律师及相关人士,就是彻底罔顾法律的具体行动。国安法刚刚通过几天,公安就采取行动,然后以中央媒体以未审先判的方式,抨击相关律师勾结访民,炒作敏感事件,扰乱社会秩序,是“维权式滋事”,更可笑的是,竟然指摘相关律师借代理案件挣取费用。三尺孩童皆知道,在内地当律师,要挣钱的话,接甚么案子都比代理维权事件挣的钱要多,政治风险又低。换个角度看,放眼世界,莫说美国总统获得国民认许四年后须再选一次,即使是习近平的偶像、形象硬朗的“强人”俄罗斯总统普京,也得定期经歴选举的洗礼才能获得执政的合法性。退一万步,共产党要是真的那么理直气壮,同时又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话,为什么不敢让人民公开公正地再选一次?而非要坚持一党执政不可?人民要是真的选择你,你在特定时间执政的合法性不是有增无减吗?除了偷换概念的前设外,官媒紧接着不是为党大法大据理力争,而是揣测别人的用心来敷衍卸责,还强辞夺理:“一些人总是别有用心,企图从法治方面开打缺口,浑水摸鱼。他们会故意歪曲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甚至别有用心地将二者对立起来,在党大法大的问题上纠缠不清,肆意抹黑党的领导,完全无视党的领导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妄自声称党的领导干扰司法独立,认为推进法治必须削弱和代替党的领导。这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依法治国本质的错误理解和故意歪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官媒用了诸如别有用心、企图、浑水摸鱼、故意歪曲、肆意抹黑、妄自声称、错误理解等等批判性、情绪性、揣测性的用词,实际上模糊和混淆了是非的焦点,兜来转去,始终不敢直截了当地说出是党大呢?还是法大?这个问题不但不是纠缠不清,相反却是举足轻重的,它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究竟是法治呢?还是党治?是法大的话,就是法治,则不论党还是人,都必须服膺于法律。若是党大的话,实质就是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