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申办2022年冬奥成功,国际人权组织纷纷发表声明,抗议国际奥委会的决定。这场迟到的抗议只能算是它们在履行职责,于改变结果并无帮助。事实上,这届冬奥会举办权花落北京,早在今年3月就成定局。当时,申办国仅剩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个国家的人权纪录是一百步与五十步之差,无论选谁,都逃不掉人权组织举牌抗议的结局。
 
因此,抗议可以如仪,但《华盛顿邮报》最近表达的忧虑,“办奥运似乎渐成集权政府领地”,才是今后国际社会面临的真正难题。
 
奥委会商业化运作模式面临价值重估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引入了“赞助商”的概念,并将赞助商提升为发起人,因为限定名额,引起赞助商之间的激烈竞争,赞助金额远远超出最开始设定的金额。受此鼓舞,国际奥委会1985年推出了TOP计划,把国际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各国奥委会联合在一起做为统一的招标单位,在国际范围内选择著名的跨国公司作为正式赞助商,这些公司在今后可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使用奥运五环标志的权利,以4年为一个周期实施。
 
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TOP计划收益,70%分给冬奥会和夏奥会主办国的奥委会,10%归国际奥委会,其余20%分给各参赛国奥委会。从此以后,按商业化运作模式举办奥运会成为不可逆转之趋势。十余年间,奥运成员权销售费不断上涨,众多跨国公司从中看到无穷商机,趋之若鹜地争当赞助商。
 
国际奥委会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奥运会电视版权收入与国际奥林匹克营销计划。以奥运会电视版权售让费一项来说,几乎处于激增状态: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国际奥委会所获得的转播收入仅1.01亿美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突破12亿美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更创下14.82亿美元的新高,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电视转播收入的5倍。2008年北京奥运会获得的电视转播费用可能是顶峰,据路透社报道称,国际奥委会2005年到2008年间的总转播费可能达到25亿美元,其中的电视转播权售让费可达到17亿多美元。
 
有一点是确切无疑的,奥运会促进举办国的经济发展只有日本与南韩等少数几国,但奥委会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却相当成功。这一商业化运作模式获得成功,完全依赖国际经济发展的黄金30年(1970年代后期至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黄金年代结束之后,世界各国尤其是纳税人有权问责政府的民主国家都纷纷看紧钱袋,奥委会选择举办国的余地越来越小,因为有能力花纳税人的钱而不必考虑收益的国家只剩下少数极权专制国家,而奥委会在选择举办国时,却还得遵守人权标准。
 
国际奥委会的尴尬:2022年冬奥就剩两申办国
 
2022年冬奥还面临一大尴尬,申办国不断退出申请,最后只剩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这两个人权纪录糟糕的国家。
 
2022冬奥提交申办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国际奥委会于11月15日公布了6个申办城市名单。2014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率先于1月宣布退出申办,波兰克拉科夫于5月退出,乌克兰利沃夫于6月退出,申办城市只剩下三个:挪威奥斯陆、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中国北京。按照规则,国际奥委会将于申办城市中选出三个候选城市,但由于名单上只剩下三个申办城市,这道淘汰手续也就免了。2014年10月1日,奥斯陆宣布放弃2022年冬奥会的申办,申办城市仅剩下两个:中国北京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
 
这些国家退出申办2022冬奥,原因各不相同。瑞典与挪威退出申办,主要是因资金及缺乏民意支持等原因。这两国人民看到近邻欧盟国家正进入经济紧缩状态,为削减福利及希腊等成员国的债务头痛不已,开始有了危机感,想到要撙节开支。乌克兰因俄罗斯军队兵临城下,国之存亡成为首要问题,无暇顾及举办奥运这类“太平盛事”。波兰曾经历俄普奥三次瓜分之痛,一度亡国,对夺去本国46万多平方公里国土的俄罗斯那咄咄逼人的姿态非常在意,与乌克兰人心境相似。
 
欧洲四国纷纷退出申办之后,国际奥委会只能从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中二选一。让奥委会纠结不已的是,这两个国家的人权纪录都很恶劣。无论是选谁,人权组织的批评必然如影随形。
 
于是,国际奥委会想开了,两国人权既然在轩轾之间,那就考虑经济利益吧。毕竟,2008年京奥带来的收益可观,几乎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峰。中国当然也算给国际奥委会面子,在今年3月,向国际奥委会作出承诺:赛期内将“让外宾们享有开放自由的互联网访问权”,也承诺了节俭办奥运,只是不肯承诺改善劳工权利和人权。国际奥委会万般无奈之下,只得顺水推舟,将2022年冬奥举办权给了北京。
 
北京的承诺价值几何?
 
2008年北京通过举办夏季奥运会,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的强大,并将“豪华奥运”发挥到极致,成为奥运史上难以超越的界标。已经大大风光了一回,对远不如夏奥热闹的冬奥,北京再度攒足劲头争取,又是为何?
 
还是出于装点盛世的需要。习近平上任之际,政治上面临高层残酷激烈的权争,经济上“三驾马车”已经死火,失业问题将成为他任期内始终无法驱散的乌云。面对民怨四起的局面,总得有场“太平盛事”点缀“习氏十年”,办奥运当然是首选。但这有个时间考虑,2020年夏奥举办权已经花落日本,再去申办2024年夏奥,只是步江泽民申奥后尘,辛苦申办的奥运却成了胡锦涛展示身段的盛会。因此,申办2022年冬奥是最合适的选择。
 
至于奥运需要在改善人权方面做出承诺,这对习近平来说并非难事。申办2008年北京奥运之时,中国政府曾做过更多的承诺。京奥举办时保护“国家安全”的重任,曾落在备位王储的习近平身上:当时,习受命担任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平安奥运”,习领导下创设的以“六张网”为核心的“奥运安保模式”几乎成了天罗地网,除了外国游客被刺杀这一“血溅鼓楼”事件之外,京奥期间没出大事。从此,“奥运安保模式”就成了运动会期间维稳的经典模式,用之于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基本上达到“保平安”目标。至于承诺2022年冬奥期间“让外宾享有开放自由的互联网访问权”,这是中国所有运动会包括国际会议期间的通例,于中国政府毫发无损,承诺意在安抚国际媒体与众多“国际友人”,于改善中国的人权状态并无关系,中国人连搭便车的便利都不曾享有。
 
可以说,国际奥委会的商业运作模式面临的难题,其实应该是国际人权界的难题。在全球经济繁荣时期,许多国家想过把办奥运的瘾,国际奥委会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将人权承诺打包发送,不怕承办国不同意;但如今各民主国家都遵从民意看紧荷包,奥委会的选择空间极小,人权原则就只能流于形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