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腐败遭到调查的嫌疑人突然自杀身亡,这样的消息在中国屡见不鲜。中国最高检察院宣布,今后“滥用强制措施”导致嫌疑人自杀的检方人员将遭到停职。

Symbolbild Selbstmord

(德国之声中文网)正在接受司法或党纪机关调查的官员或国企高管自杀身亡,这在中国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据中国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被中国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达112人。官方媒体宣称,大部分自杀官员患有”抑郁症”。

而自从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发起”反腐运动”以来, “官员自杀现象”似乎有增无减。中国财经媒体《财新》在今年1月报道称,2012年以来至少50名中共和政府官员被公开宣布”非自然死亡”。习近平正是在2012年全面掌握最高权力。

有分析认为,部分官员采取自杀方式是为了保护其家庭成员的资产和今后生活。因为在中国,一旦官员因贪腐而遭到刑事定罪,往往会同时被处以没收财产。最近的例子发生在8月3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长吴生富被发现在办公室自缢身亡。此前,他所领导的这家公司正因受到举报而接受调查。

最高检:八项禁令是”高压线”

本周五(8月7日),中国媒体报道称,最高检察院近日颁布《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禁止调查人员在工作工程中”滥用强制措施”。

最高检在其官方网页上发表声明称,”八项禁令”主要内容包括: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以及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在”八项禁止”的最后一项中,特别指出”对违法违规办案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伤残、自杀或者证人伤残、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对指挥者、执行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中国最高检官员对媒体表示,”八项禁令”是”硬杠杠”、”硬措施”和”高压线”。

Chinesischer Menschenrechtler Pu Zhiqiang Archivbild

浦志强无法会见律师(资料图片)

於其一与浦志强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任意限制被调查者人身自由以及阻止律师会见嫌疑人的做法屡屡遭到外界诟病,而受害者并不仅限于政府官员或国企高层。2013年,温州六名纪委和检察院官员分别被判刑4到14年。报道称,他们被指控在一起反腐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采取刑讯手段,造成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和总工程师於其一溺水而死。这是中国公开报道中纪委或调查人员因”刑讯逼供”而受到惩处的极少数案例之一。

更为引人注意的是,当时於其一家属的代理律师是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浦志强还曾拍摄纪录片 《双规噩梦》,由受害人讲述在”双规”过程中受到刑讯逼供的经过。而浦志强本人今年5月被中国当局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 罪起诉,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当局对其维权工作的报复。而据其代理律师尚宝军7月下旬透露,最近一个月都 没有被获准会见浦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