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师李和平卷入最近的锋锐律师所为中心的维权律师d大抓捕,被官方抓捕后再无消息,多家官方媒体迅速刊发涉及李和平的长篇抹黑稿件。
8月3日,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多家官媒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还未给出是否立案的裁定,但估计并不乐观。
昨天(8月6日),王峭岭在家中被自称北京警察的神秘人士与出示证件的天津警员联合办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传唤,在派出所被留置了5个小时,盘问的焦点是她起诉官媒以及在网上发布的声援李和平的文章,显然意在恐吓王峭岭。
2015年 7月10日,李和平律师被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押走。
据王峭岭描述,当时约十余个自称是警察但未着警服的人员涌进家中进行搜查,扣押了大量物品,其间没有给付任何法律文书,无法判断行为性质,为此原告王峭岭四处找寻李和平下落至今尚无音讯。
7月18日20:52,“新华网”首发由被告新华通讯社记者邹伟和被告人民日报社记者黄庆畅联合撰写的《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
文中写道:“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一被告“人民网”紧跟其后于2015年7月19日02:04推出同一内容文章,该文章成为当日被告人民日报社出版的《人民日报》第一版导读推荐内容,并在第4版全文刊发,此后,《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被网络媒体疯狂转载。
仅以原告所知,就有检察日报社于2015年07月19日在其发行的《检察日报》第01版“要闻”、被告郑州日报社2015年7月19日在其发行的《郑州日报》第01版对全文进行了转发刊登。
原告王峭岭自述,当日获知其夫李和平律师姓名出现在《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新闻稿中错愕不已,随后,原告的众亲朋好友纷纷电话询问李和平“涉嫌重大犯罪团伙”一事,原告在尚不知李和平下落的情况下,既要四处问询又要回应亲友还要照顾幼女,连日奔波身心疲惫苦不堪言,被告的不实报道给原告及家庭带来极大伤害。
王峭岭称,数日来不断向多地公安机关询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均未获知李和平律师的下落,至今,作为李和平律师的合法配偶,原告没有收到任何公安机关对李和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通知类法律文书。
按照相关法律,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法定义务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中李和平律师被描述成涉嫌“滋事扰序”团伙犯罪,作为李和平的配偶,原告自2015年7月10日至今20余天(时间仍在持续)主动向多地公安机关要求获取李和平被羁押信息都不得而知。
但被列为被告的几家媒体的记者却在公安机关从未召开过新闻发布会的情况下获取了李和平“滋事扰序”和“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信息,指名道姓的进行报道。
此外,王峭岭认为,公开信息可知,李和平是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律师,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联合撰稿的《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却将李和平排列在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王宇律师之后,又在锋锐律师事务所黄力群、谢远东律师之前,让人误以为李和平是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混淆视听”。
更为过分的是,《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除开头提及9名律师时将李和平排在第三名的显著位置外,整篇文章没有再描述过李和平律师有过哪些行为,也没有说明李和平律师是否参与过文中叙述的多起事件,“滋事扰序”和李和平律师有什么关联,行文刻意“污名化“李和平的意图十分明显。
作为李和平的配偶,王峭岭质疑,目前,“李和平是否与锋锐律师所事件有牵连尚无定论,即使公安机关对锋锐律师案刑事立案,也仅是案件侦查取证的开始,所有涉案人员是否犯罪、是否为共同犯罪、是否为团伙犯罪需要司法最终认定”。
王峭岭认为,而众被告作为新闻机构,在这一案件刚刚开始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现有证据还未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终结去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度,就直接公布9名涉案律师的全部姓名,且称其“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并在文中大量引用未经法庭质证的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供述,进行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观倾向性评价,“严重丧失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严谨性,干扰后续的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是否构成犯罪的独立判断,情节十分恶劣”。
王峭岭认为,她的丈夫李和平律师“性情温和,行事低调”,她坚信李和平无罪。未经人民法院宣告李和平有罪,且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案有牵连,因此,她起诉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检察日报、新浪、搜狐、郑州日报等九家侵权机构,并将人民日报社长杨振武,新华社社长蔡名照等多名官媒负责人列为被告。
她要求众被告,立即删除《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中对原告丈夫李和平缺乏事实根据的污蔑性报道,并公开在指定媒体上进行道歉、勘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