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是我们一些老人原定聚餐的日子。老人们聚在一起,无非是见见面,喝喝茶,聊一会儿天,吃一顿饭,然后握手道别,各自回家。就这么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遭到安全部门的干涉。几天来,散住各处的许多朋友分别被约谈,被告诫不得参加25日的聚会,有的当天还上门阻拦;聚餐的饭店被警告不得接待我们就餐,三四个便衣就地监守。一件合情、合理、合法的小事,却要动员大量警力来干涉、禁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给一个起码的说法,反映了某些安全部门目无法纪、肆意横行的野蛮作派。一方面是剥夺我们这些老人的人身自由,连走到一起吃饭的权利都被禁止;另一方面是践踏宪法和法律,以维稳之名,行专政之实,推行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路线。事情虽小,却反映了违宪违法、侵害公民权利的大问题。作为被剥夺了聚餐自由的当事人,我对北京市安全部门这种倒行逆施的非法行径,提出强烈的抗议。
老人聚餐是我和几位朋友在五六年前发起的自娱自乐的活动。我们都是七老八十的人了,日薄西山,时日无多,但又忧国忧民,渴望着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的太平生活。这些共同的思念和期望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大家商定,春夏秋三季每月碰一次头,见见面,喝喝茶,聊聊天,交流信息,共进午餐。没有任何组织形式,没有任何计划安排;不限制参加的人员,常有闻讯而来的中青年朋友,有时甚至还有安全部门的人,我们一概欢迎,平等对待;也不限制发言内容,支持不同看法的争论,如有一次高瑜和曹思源就一个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各抒己见,互不相让。有老年朋友去世,我们就借聚餐的机会,哀思追悼;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也是我们聚餐时经常谈及的话题;当然也难免评骘时政,臧否人物,介绍个人遭遇,畅谈所见所闻。总之,每次聚会,都是一场自由的心境之游,给我们带来舒畅和充裕的快感,成为晚年生活的一大乐趣。
这种有益于我们身心健康、无害于国家社会的活动,却招致了周永康把持的安全部门的敌视,几年来屡受干涉:预定的聚餐地点,多次因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告而拒绝接待,我们被迫临时另觅聚会场所;有些参加聚餐的朋友,多次被告诫不得参加,因而遗憾缺席,或不得不玩弄捉迷藏的把戏,辗转倒车前来参加。我们的这些亲身体验表明,本应维护社会安全的权力机关,被用来干涉、破坏公民的正常活动,制造不安全的因素;国家的财力人力,消耗在有害无益而且违宪非法的行径之中。从这个小小的社会侧面,充分反映出权力运作的专制性质。
8月25日是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谢韬的逝世五周年纪念日。谢老的女儿谢小玲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经过两三个月的奋战,编印了一本图文并茂的纪念集《五年来》。本想这次聚餐就以纪念谢韬为主题,给大家分发《五年来》,不料却遭遇了权力部门的打压。安全部门三度告诫谢小玲,不许她参加聚餐,她24日晚不得不关掉手机,睡到朋友家里,第二天来到聚餐地点,却见饭店门口站立着四五个便衣,其中就有对她监控已久的安全人员。此人表面还算客气地催逼谢小玲回家,她无奈地上了车。在此前后,许多参会的朋友陆续来到,原定的饭店曾经多次招待我们就餐,此次却被迫拒绝接纳我们。有的朋友失望离开,有的却坚持另觅地点聚餐。好几位朋友都谈到,他们前一两天都曾被约谈告诫,不许参加这个聚餐会。会后还了解到,有的朋友准备来参加,但被民警劝阻,拖延欺骗,耍尽心计,为的就是不让你参加聚餐。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已经10个月了,“决定”谈到依法治国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们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我不知道十个月来这些承诺有没有落实,落实了多少。但从我们切身的体验感受到的,却是同这些承诺背道而驰的非法行径。所谓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总的精神是保障公民权利,规范权力运行,或者,更精确地表述为:规范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因为侵害公民权利的行径,归根到底是来源于政治权力,如权贵资产阶级的产生,首先是因为他们有权;豪强资产阶级的出现,靠的是官商勾结,贿买权力;甚至一些社会问题,也同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我爸是李刚”之类。所以,依法治国也可以归结为依法治官(或依法治权),依法保民。北京公安部门加之于我们的迫害,完全违背了依法治国的精神。请问,你们如此滥用权力,剥夺我们聚餐的自由权利,依据的是哪个法律的哪一条文?我们相聚见面,触犯了哪个法律的哪一条文?难道我们的权利不能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吗?为什么?请北京市的公安部门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并且,在承认措置失当的基础上,保证我们今后的聚会不受安全部门干扰。
同时,也请中央有关部门关注这件事情虽小、意义重大的案例,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作出明智的判断,以总结教训,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本文是抗议,也是期待;我向海内外倾诉我的不平,也期待北京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明智。如果这个期待落空,中国社会依然笼罩在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阴影里,我也就只能“哀斯民之不幸”了。
2015年8月26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