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孟浪在法拉盛分手之后,坐在回家的地铁上,戴上IPOD听着霍洛维兹弹奏的莫扎特钢琴协奏,随手翻开了孟浪的诗集《南京路上,两匹奔马》。第一首《冬天》写于1985年,最后一首《首都》写于2005年。一本191页的诗集,收了诗人二十年的精萃之作。
也许是摘下眼镜凑着书本读的缘故,不由十分投入。尤其是诗行间不时闪现的奇妙反差,让人兴致盎然。诗人选择的字词有着金属般的沉重,诸如历史,时间,天空,枪械,军队,杀人,奔马,毁灭,等等,乒乒乓乓的,犹如贝多芬的交响曲。可是最后组合出来的诗行,却相当的轻盈。比如,“因我的呐喊而嘶哑的天空”,“一支军队整齐地进入墓地获得永生”,“军队,在街上急转弯,划出他们自己也难以忍受的弧线”,“青草继续被风吹斜”,“我对右手拒绝了左手”。最典型的,也许是那句“一个孩子在天上,用橡皮轻轻擦掉天上唯一的一片云”。与这样的诗行相谐的音乐,无疑是莫扎特的作品。
不知是一个巧合,还是一种天意,会在谛听莫扎特的时候,阅读如同莫扎特音乐一般轻盈的诗歌。霍洛维兹将莫扎特的钢琴协奏,弹奏得宛如清晨的空气一样,透明。而这恰好就是孟浪诗歌的一个特色。孟浪举起滚石般的词语时,仿佛一个推石上山的西绪弗斯。可是当他将这些词语抛入诗行的时候,又轻盈得如同朝空中随意抛撒一片片羽毛。用他自己的诗句来描绘,便是“一个孩子在天上,他的痛苦,他的欢乐,他的蔚蓝,无边无际。”这里稍稍加以补充,就可以得到一幅完整的图景:一边,是沉重的石头从山上滚落;一边,是轻盈的羽毛在空中纷纷扬扬。读完这本诗集,你会发现,西绪弗斯原来是个天真的孩子。
在这本诗集的封底,有人评说孟浪的诗歌呈现出来的,是某种激越的超现实主义风格,有着“与生俱来的飞翔品质”。飞翔品质可谓一语中的。只是那样的想像,更接近于西班牙画家米罗的绘画。读着孟浪的诗歌,会发现诗人原来是个不屈不挠的孩子。一颗童心,穿越在乌云密布的历史天空,致使历史在诗行里不得不获得存在意义上的还原。把石头推上山的时候,是沉重的;但石头在诗行里滚落的时候,却像羽毛一般轻盈。地心吸引力在童心的天平上,悄然远逝。这是孟浪诗歌的魅力所在,更是其诗歌的价值所在。
不读孟浪的诗歌,很难想像其内在的童稚。此君的相貌、穿著甚至连自我命名全都具有摇滚特色,并且是重金属一类。记得1990年代初第一次见到他,感觉像是在组织一次武装起义,凝重,焦躁不安。穿戴永远厚重,一如神情始终焦灼。说起话来并不流畅,好比跳跃不定的时针,非常费劲地指向某个重心。相比之下,他的文字远为清晰:“让我们面对一个国家的反面”,或者“一座城市一度被金钱洗劫一空”。最清晰的莫过于,“连朝霞也是陈腐的”。有些诗行,清晰到了几近空灵的地步:“大喜日子,全是空无;惟有你,度身订做”。
孟浪的这种摇滚和童稚,让人想起一部美国电影《学堂摇滚》(“School Rock”)里的男主人公道维(Dowey)。这可能又是一个巧合,与孟浪这次会面和阅读他送我诗集的前一天晚上,恰好看了这部好莱坞电影。一个失败的摇滚歌星,阴差阳错地走进小学课堂做老师;结果,教出了一群摇摇滚滚的少男少女。这部喜剧片相当成功地将摇滚与童稚组合到一起,从而揭示出摇滚音乐的魅力,并不在于迎合宣泄的需要,而在于激发童稚,唤醒沉睡的元气,回复到存在的本然。那个与孩子们滚作一团的摇滚歌星,比所有的孩子更为稚气。
稚气,可能是被国人遗忘了的一种品性。长年以来,国人已经习惯了世事洞明和人情练达。即便是八十年代流行过的一些标榜天真的诗歌,骨子里也相当洞明。诸如“我是个任性的孩子”,或者“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看上去很童稚,实际上却带有一种撒娇的做作:用任性混淆自由,假以黑色装疯卖傻。同样的写于八十年代,孟浪诗句是:“斧子离开人的手,继续把我当作大树来砍。”“飞鸟的伤口在飞。鲜血 至今没有落到地面。”“人们互相在失去,手与手的相握才那么频繁。”真正稚气十足的诗句,如同哲学家的格言。并且具有孤独的品质,没有任何读者和观众的考量在内。说自己很任性,说用黑色的眼睛来寻找光明,都像是在舞台上的念白。诗人就像独行侠,不需要舞台。一如真正的摇滚歌手,总是会忘记自己是在舞台上,面对着如潮的观众。
稚气对于诗歌写作,是一种相当宝贵的品质。但以稚气谋生,无疑缘木求鱼。所以,孟浪这样的诗人,注定了只能流浪。流浪通常是艺术家的天性,却跟上海人的生活习性,截然相反。上海这个城市盛产白领,总是虐待独来独往的诗人,或者具有诗人品性的独往独来者。不要说上海市民,即便是上海出生上海长大的一些诗人,都会害怕流浪。他们宁可选择灰色的小市民生活,听凭诗人的品性,在灰暗的生存状态里消蚀殆尽。
没有在美国流浪过的人,很难想像流浪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虽然卓别林在影幕上淋漓尽致地描述过流浪汉生涯,但即便是卓别林本人,也不会愿意回到流浪生活中去。有关孟浪的流浪,几年前,我只听他在电话里这么说过一句:在美国过了八年,一言难尽。那是他有了妻室、在香港定居之后的一句不堪回首感叹。也许他觉得没必要说,也许在我和他两个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流浪的上海人之间,已经心照不宣。每次见到他,看上去总是个快快乐乐的。好像很忙,又好像很空闲。
说实在的,由于彼此都体味了什么叫做流浪,所以当他给我这本诗集的时候,我并不如何上心。他也没有要我写几句的意思。活得太相像的人,有些话是不需要多说的。可是,我读了他的诗集之后,还是忍不住地想说几句,写几行。我在身陷囹圄的时候,也写过一些诗歌。我发现,孟浪写得更加清晰。比如那首《简单的悲歌》:“播种的时节农夫冒烟了啊,耕耘的时节农夫燃烧了啊,收获的时节农夫变成灰烬了啊”。因为,“历史在我们身体里旅行,那就是我们的生命”“生命在我们的身体里旅行,那就是我们的光荣”。
孟浪非常擅长短诗短句。一旦跌入较长的诗行里,孟浪就有些含糊了。比如那首《历史的步伐与历史本身》,远不如《南京路上,两匹奔马》来得明快。与其在历史和老鼠之间苦苦纠缠不清,不如直截了当地标出:“八只马蹄已驰往八个方向,骄傲的马头,在标本馆与我重逢。”稚气虽然会与哲理在智慧的地平线上相逢,却很难真的如同哲学家一般滔滔不绝。孩子一旦擅长演说,很可能会走向行骗。孟浪不擅长写长诗,一如孩子不擅长演说。这与其说是孟浪所短,不如说是其所长。
二十年,仅仅精简出一本不到二百页的诗集。不知应该感慨,还是理当庆幸。但愿这篇短短的评说,没有擦去诗人的任何一行诗句。因为每一行,都来之不易。这本诗集的最后一首,最后一句,是“历史悬在半空”。我想说:那块山顶上的石头,是有待再次滚落,还是已然成了石碑,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我已经看到诗人的吟唱,如同一片片羽毛,飘散在透明的空气里。
2008年5月19日夜晚写于纽约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