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某某被非法拘留情况说明
聂某某,1995年其妻王某某因肚子痛到渑池县人民医院就诊,首次确诊为阑尾炎,术后高烧不断又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中输入渑池县人民医院非法采购的血浆。2005年确诊为艾滋病,聂某也因此感染。目前夫妻俩都在吃药。
2007年因家中困难实在无法生存,聂某某开始向政府、医院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08年6月1日听说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接访,和同样的受害者前往郑州,并找律师写了份材料,准备向检察机关反映渑池县人民医院1995到1996年间,因使用非法血浆导致大量儿童和成人感染艾滋病,而渑池县人民医院和卫生局至少在2002年就知道了疫情,但并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寻找感染者并进行救治,进而导致其夫妻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情况 。
聂某某所在的天池镇政府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赶往郑州不让聂某某去高院上访,6月2日聂某某他们因被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阻挠,未能到省高院。其后,他们和渑池县其他三个病人不期而遇,就到省委要求反映情况,在没人理睬的情况下,他们五人便在省委门口前手举写有\”冤\”字的纸板。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渑池县公安局干警数人赶到现场,答应先每人一千元钱先收完麦子再说,于是聂某某他们便一同回渑池了。
6月5日公安局段局长以让他们反映情况的名义,将他们五人叫到渑池县公安局,要求他们写检讨认错,遭到了感染者及家属的拒绝。下午其他四人被放,但聂某某被认为是挑头的,被拘留。渑池县公安局段局长说:拘留不是他们的本意,是上面的压力,使他们不得不这样。
聂某某的妻子王某因病,现在行动不便,不能下床,由其姐到公安局要求警方出示拘留证,但警方拒绝给家属出示拘留证,因此家人不知道警方究竟以什么理由拘留聂某某的。
聂某某家中有两个8岁和5岁的孩子。
崔某某
2008-6-5
背景资料:
一 河南渑池:女孩输血染艾滋起诉医院 当地规定不立案
2008-04-28 17:09 来源:京华时报
11月27日,一场特殊的诉讼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13岁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输血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事实上,这是一个迂回诉讼。晶晶更严重的病是输血感染的艾滋病,但当地规定这种诉讼不得立案。
同晶晶一样,不少孩子在渑池县人民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
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有的患者到死都不知道感染的是艾滋病。\”
以丙肝的名义起诉
11月27日早上8点——渑池县人民法院传票上写明的开庭时间。
38岁的孟珍(化名)和丈夫提前20分钟来到法院。他们作为女儿晶晶的代理人出庭,13岁的晶晶独自等候在临时借住的家中。和孟珍一起来到法院的,还有十几名同样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家属。
因为艾滋病案件在当地法院不能立案,孟珍只能以女儿输血浆后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
本篇文章来源于京华网 原文链接:http://beijing.jinghua.cn/c/200804/17/n9591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