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总统领导人民,还是人民领导总统?
一九九八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中国,参观西安兵马俑的时候,与青年朋友交流。一位中国青年说“祝愿总统先生领导美国人民取得更大成绩”,克林顿纠正他说:“不是我领导美国人民,而是美国人民领导我”(大意如此)。总统领导人民,还是人民领导总统?在中国人与美国人的心中,有着截然相反的认识。它反映了两国制度带来的人们认识上的差异。
何谓领导?搜百度的定义:“领导是领导者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运用权力向其下属施加影响力的一种行为或行为过程”。这个定义很学究,却也很准确。它包含如下要素:A,领导者与被领导者。有领导者必有被领导者,有下属一定有上级。B,组织和组织目标。没有组织不可能有领导者,没有组织目标,则没有组织行为,当然不可能有领导行为。C,领导过程。领导的具体过程就是被领导者服从领导者意志的过程,服从不但有行为,有时候还包括思想。D,权力,领导者领导被领导者,必须借助权力,权力来源于某种契约,或规定,或暴力。
显然,按照这个定义,美国总统或许是美国政府这一组织的领导(还只是国家级政府,并不包括地方政府),却一定不是美国人民的领导。他能领导苹果公司吗?他能领导花旗银行吗?他能领导律师和任何一个自由工作者吗?不能。这些私有企业与个体劳动者,都是独立决策,行为自由,无组织无上级的社会个体(企业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也属社会个体),何来领导?只要不违犯法律,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游。乔布斯怎么去发明创新,是用不着奥巴马去领导,去指挥,去“指引前进方向的”。说总统是人民的领导,并不符合事实和逻辑。以总统作推论,它们的州长、市长当然也不是人民的领导。
但说美国人民领导总统,也不准确。总统要按人民的意志行事,并不等于人民是总统的上级。民主选举总统使总统必须体察民意,但民意来自大量的社会个体,而且社会个体的想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完全一致,大量的往往意志并不一致的社会个体怎么可能成为向总统发号施令的上级哩?所以总统体察民意,是一个独立思维的过程,他在国家公共事务的处理过程中,需要吸纳民众的愿望,意见,而吸纳民众的那些愿望,那些意见,总统完全可以独立判断。总统由民众选举产生,确实可以逼迫总统按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但这只是一种制度效应,并不是具体的领导和强制。
为什么总统不领导人民,人民也不领导总统?因为美国“公私分明”,公权只处理公共事务,并不领导社会。不能侵害个人权利,代行个人事务。国家设立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公平的裁决社会个体之间的权利利益纠纷,国家是裁判员的角色,裁判员不是领导,你见过那个裁判员是运动员的领导?二是社会存在与大家都有关的公共事务,比如城市的公共道路,国家的外交事务,个人无法处理,需要建立一个政府来处理。但政府只限于处理公共事务。受民众委托处理公共事务显然也不是民众的领导。而不论裁判也好,处理公共事务也好,一方面,具体的裁判处理过程是官员决策,没有具体的上司与领导。在专制体制下,怎么样裁判处理完全由官员决定,但在民主体制下,裁判处理的规则则要由民主决定,体现民众的意志。
二,“领导”与“精英”有什么区别?
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是不是精英?可能没有人怀疑他的道德与能力水平。八年的独立战争证明他的伟大,也积累起了巨大的威望。但对华盛顿来说,他认为他只是为国家做了一件事。虽然这件事意义重大,建立了一个国家,并且做得很漂亮,既把殖民者赶出美国,也确立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但他并没有因为做成功一件意义特别重大的事而认为他肩负着振兴美国的重任,需要领导美国人民去走向繁荣富强。所以在战争结束之后,毅然辞职,回到家中。世人皆从道德角度去赞颂他的伟大,殊不知主权在民和人民创造历史的理念,更是华盛顿的远见卓识,甚至这种远见卓识对美国的贡献,要远远大于他的道德和精神影响力。
中外历史都有不少精英。他们或在人文领域具有独立思想洞见,或在自然科学当中寻找到了客观规律,或在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表现卓越。他们为人类进步作出的贡献远非一般人所可比拟。但他们都只是在做一件事,虽然这件事意义重大,也做得很好,却与那些做一般的没有重大意义的事也做得很好的人相比,并无区别。社会有不少重要的事需精英去做,但有更多平凡的事需平常的人去做。很难设想,一个社会只有重要的事而无平常事。显然,精英是少数,普罗大众是多数。重要的事固然非同一般,平凡的事却也不可或缺。精英做重要的事做成功需高超的智慧与方法,平常人做一般的事要做好则需要不同于他们的智慧与方法。所以,精英做很重要的事,或他们做得很成功证明了他们的能力与水平,并不能成为人民需要他们来领导指挥的理由。
如果现在的美国总统到苹果公司去发布讲话和指示:“你们要注重技术创新,抓好产品质量管理”,到花旗银行去发布讲话和指示:“你们要创新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为美国经济复苏作出贡献”,并要求他们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切实贯彻执行,这是不是一个冷笑话?主权在民的理论不仅在于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要体现人民的意志,而且还在于国家权力不是一种领导或指挥。
精英治国关键在这个“治”字。如果“治”只是指处理公共事务,精英治国并无争议。但在中国的语义中,“治”包含有领导、指挥、管理,控制的意思,尤如治水,是使水随治水人的意愿流。治国显然是治民,是让民按治国人的意愿走。所以处理公共事务或具有公共事务特征的国家事务与治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处理公共事务是在做事,治国则是领导指挥控制。对于人民来说,当他有一个领导时,当他的所有行为需要服从指挥时,当他的思想和工作方法被强制时,他就失去了自由,成为了工具,当然也就失去了创新的可能。哪怕这个领导者指挥者思想方法强制推行者是精英,历史上曾经做过很重要的事,并且已经做成功证明了他的能力。他尽可以去宣传他成功的经历和方法,看是不是有人能“复制他的成功”。但他决不能去当人民的领导,强制人民按照他的意愿方法办事。现在的领导概念中有领导力之说。有的精英确实具有很高的道德意识(如宗教领袖)和学识水平(如牛顿爱因斯坦等学科领袖),他们都拥有众多粉丝,但这是影响力或号召力,并不是具体的领导和强制,不会侵害人的自由。所以不是精英治国。具体的领导和强制在涉及特定情况时,如战争或重大自然灾害时,也是必须的。为了统一行动,必须牺牲个人自由。而这显然只是国家管理中的特例而不是常态,和正常的国家管理不是一回事,当然也不是精英治国。
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包括精英。所有人的创造性劳动,包括精英的创造性劳动,是历史进步的源泉。所以我们需要精英,需要各种精英,包括处理公共事务的精英,但不需要精英治国。专制体制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是把人民中一般人与精英之间存在的知识和智力上的差别,或精英承担的工作重要性高于一般人的工作,巧妙的转换成国家或人民需要精英来领导,来指挥的理由,从而侵害了人民的自由,包括绝大部分不是领导的精英们的自由。民主制不但是选择一个优秀人才,而且是一种限权。甚至限权比选人更重要。我们不能选择一个让我们来服从他的“领导”或上帝,一个来侵害我们自由的人,哪怕这个人是优秀人才,是百年千年一遇的“天才”。
精英不是一种领导,当领导也不是精英所为。精英成为领导,他就不做事了,而只做领导,比如到下级单位去发布“你们要怎么怎么做”的指示。中国官场领导很多,精英极少。最大最突出的领导便是毛泽东,全国人民都必须“听毛主席的话”。
三,一个充斥领导的国家能实行民主吗?
中国是一个充斥领导的国家。领导理念与民主理念不相容。领导是代民作主,民主是人民作主。领导过程是推行领导意志的过程,民主过程则是集中民众意志的过程。领导是官员创造历史,民主却是人民创造历史。领导讲求统一,包括行为与思想的统一,民主则是思想行为的多元化多样化。所以领导与民主从根本上说是对抗,不相容的。
领导与自由不相容。有领导则无自由。我们看到,作家写文章有领导,主题要体现领导意志(如歌颂),方法要体现主题要求(如高大全),作家成为文字工具,有何自由?科研人员有领导,研究什么,是由计划或领导意志规定,无法按照个人兴趣,特长,自由的想象,自由的向各个方向探索而不受条框的约束,如何自由?当领导向各个领域推进之时,也是人民在各个领域失去自由之时。所以赵丹一看到人民日报的社论有“加强领导”的话语,立刻就感到失望和忧虑。我国在建国初期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极权时代,个人除了在个别领域(如婚烟)有自由之外,在绝大部分的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包括思想领域,都只有上级和领导,而无权利和自由。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首先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自己作主。如婚姻自主,迁徙自主,信仰自主等。而在经济领域,个人用何种方式发展是个人的事,按照个人利益和偏好选择自己的经济行为也是个人的事。个人的事当然应该自己作主。自主就是自由,这是民主内涵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自己的事自己都不能作主,还谈什么人民当家作主?所以有领导无自由,即无民主。
领导(者)与公仆不相容。有人说,非民主选举的体制,是官员不能成为人民公仆的根本原因,只要一实行民主选举,官员要拼命讨好民众,原先作为统治者的官员,也就变成了“人民的勤务员”。这在私有经济体制,官员只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在公有经济与社会有领导的体制中,官员体制性的就是人民的领导。领导与公仆相差甚远。领导是教育你,指挥你,管制你,决定着你的行为,收入,职业,包括思想和思维方法,是你的领导。即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一个官员,他还是领导,所以也不会变成服务你,帮助你,听命于你。官员坐在台上教训下边的人民要如何如何,指挥人民做这做那时,他是在“为人民服务”吗?当社会演变为一个组织时,政府和官员就是这个组织的领导,人民就是官员的下属。也许在选举的时候,官员要讨好民众,但体制给他的工作就是指挥你管制你,即指挥管制人民,通过选举如何能使他变成人民的公仆?正如一群奴隶,把人身权都交给了奴隶主,在人身权没有获得解放之前,通过选举产生的奴隶主还是奴隶主,怎么可能变成仆人?
领导与地方自治不相容。当国家成为一个组织时,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是这一组织运行的必然要求。所以领导还与地方自治相矛盾。有专家学者提出,中国实行民主选举的路径可由基层开始,逐渐向上延伸,这在私有经济与社会无领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在公有经济与社会有领导的情况下,政府的组织结构是金字塔型,下级政府服从上级政府,是国家成为组织后能够有效运行的条件。地方政府通过选举带来的对选民负责,与国家是一个组织,下级政府必须服从上级政府相悖。我们看到,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村干部要对村民负责,而村干部却又是政府领导与控制经济和社会的末端,必须对上负责,两者明显矛盾。所以,乌坎的民主很难是真正的民主。同时我们也看到,香港实行高度自治,虽然中央政府不谋求对香港经济社会实行领导,却企图谋求政治思想文化的领导,结果遇到香港民众的抵制。显然,领导与自治不相容。
民主并不只是选举,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社会变革。它包括实行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增进人民权利与自由;政府放弃对经济社会思想的控制;确立宪政,统一法律等,这一过程,正是去除领导的过程。而去除领导,本身既是民众的解放,是民主化的过程,也是实行民主选举的前提。
中国的官员,如果他是领导,便不是公仆,要成为公仆,便不能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