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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资料图/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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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一周前被江西南昌警方带走后,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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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就此于本周五晚发表声明称,刘伟受委派调查采访王林涉嫌刑事责任案件的相关新闻,均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务行为,对他因履行职务而丧失人身自由“深感震惊和意外”。(南方都市报)

多次报道王林案的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一周前被江西南昌警方带走后,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南都就此于本周五(16日)晚发表声明称,刘伟受委派调查采访王林涉嫌刑事责任案件的相关新闻,均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务行为,对他因履行职务而丧失人身自由“深感震惊和意外”。

中国再发生记者因新闻报道被刑事拘留事件。曾经多次报道“气功大师”王林涉刑事案的《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部副主编刘伟,10月8日,被江西南昌警方带走后,第二天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澎湃新闻网周五晚间称,10月8日晚,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刑拘;当晚23时 许,江西警方已将刘某被抓一事告知了南方都市报社。《南都》报社周五晚间发声明称,刘伟对王林案的采访、报道等均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对他因履行职务而 丧失人身自由“深感震惊和意外”,已帮助其家属聘请律师。声明表示,报社曾派员陪刘家属和律师赴江西,到看守所探望刘伟,并两次递交取保释候审申请,均被 警方拒绝。《南都》称,希望警方依法办案,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本台记者周六致电《南方都市报》查询刘伟案件的进展,接听电话的一位员工称,报社派出的律师正在南昌,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这个事情我们清楚,但是很抱歉我们报社不方便公布这方面信息”。

记者:现在你们有没有人在江西?

回答:我们信息已经发布了,有领导安排律师过去那边了。

刘伟于2009年入职《南方都市报》任深度报道记者。据新京报微信周五消息称,刘伟家人从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了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5年10月9日5时将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刘伟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昌市进贤县看守所。”

据新京报报道,从2013年开始,刘伟介入王林事件报道。当年10月23日,南都深度周刊对此事件进行了4个整版报道。刘伟获2014年南方报业年度记者。今年7月,王林“弟子”邹勇被通报身亡。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对王林等人执行逮捕。其中,王林和黄钰刚涉嫌非法拘禁罪,另有两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此后,南方都市报社派刘伟再次赶赴萍乡予以采访报道,并刊发王林与他人签订的多份承诺书而备受关注。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这些承诺书,均为王林家人给刘伟独家提供,承诺书上的内容多数为王林要求他人帮忙调查邹勇的犯罪证据及将其抓捕归案等。9月13日,王林的前妻张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此前数日,王林秘书雷某也涉嫌同样的罪名被刑拘。据王林前妻张某的律师张新透露,与雷某同时被拘的还有一名王林案中的警方办案人员。

北 京资深媒体人史先生,对南都发表声明维护记者合法权益表示支持。他周六对记者说,所谓舆论监督,实际是舆论受到监督:“南都昨天深夜发表的这个声明,大家 都觉得非常好。他说明单位有一个担当。现在的舆论监督,实际上成了监督舆论,而不是舆论监督。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还有一些有良知的新闻从业人员也好, 新闻媒体也好,敢于揭露社会的弊端,尤其是一些很隐性的案子,涉及到官场。所以现在对媒体的打压可以看得出一个基本的政治走向”。

河北律师李威达周六对记者说,从刘伟被抓可见:“当局对新闻自由,对舆论的管控在收紧,对记者和维权律师的打压都在收紧。中国在1949年以来,记者、新闻媒体始终是不自由的,始终是在官方的意识形态和机构的控制之下”。

事 件也引起网民热议。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在网上留言称,南方都市报刘伟事态在新闻界反响很大。从法律的角度说,记者的职务行为应该得到 充分保护。网民“游荡的太阳”写道:“抓抗争的人,抓有思想的人,抓律师,抓记者,然后他们的中国梦就实现了”。“黎明_守望_者”称:专制国家抓最多的就是记者、律师。

现旅居美国的华人牧师郭宝胜表示,在中国,记者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在中国仍然是一纸空文。还有刘虎等很多记者,因为涉及一些正常的素材,都被定为涉国家机密而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