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強先生在2015年10月14日《民主中囯》上以《驳林傲霜,为洪秀柱及其一中同表辩护》为题,撰文为台湾下屆总统大选、国民党前提名的总统候选人洪秀柱“一中同表” 的兩岸政策主张进行辩护。班強首先称,他之所以撰写此文,是因为读了林傲霜的《马英九的墓志铭与洪秀柱的投名状》(见《民主中囯》)之后,“如刺哽喉,不吐不快” 故有感而发。班強认为,林傲霜反对洪秀柱“一中同表” 的政治主张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且“走到了一条逢共必反的道路上去”了。
 
洪秀柱是否是“吕洞宾”, 林傲霜是否是“狗”?班强愛怎么说都行。但这“逢共必反” 的大帽却颇值得玩味。此“帽” 之“原产地”肯定在北京,其“知识产权” 肯定属于中共及其御用文人。不过到了班強的笔下变成了“升级版”有了一点修改。此“帽” 原来的“品牌”名是“逢中必反”。 即中共认为,“本党”就代表整个中国,谁反对“本党”就是反对中囯。如此,你至少是不“爱国”,甚至是“卖国”、“汉奸”。所以不用分析、辩理,你就錯定了。这是中共霸道形象的绝妙体现。而且此“帽” 也是专为某些人量身定制的。那就是台湾与香港、澳门三地的民主人士,这些民主人士如敢逆“圣上旨意” 或与“圣上” 代理人(如董建华、梁振英之流),乃至与中共御用文人意见相左,或与中共在政治上不“高度保持一致”者,此“帽” 都会隨时慷慨相赠。如对李柱民、司徒华、何俊仁等等。至于在台湾,民进党是笃定戴“稳”了此“帽”。 即便不是民进党,如太阳花学运的学生,乃至像反对連战来北京朝拜“九. 三阅兵” 的人。均可获此“殊荣”。至于洋人则稍有区别,另改用为“反华”一词了。
 
班強先生不知从何得知笔者居住在大陆,所以觉得一个非国(境)外华人,一个天朝的草民,没“资格”戴这顶帽子。于是煞费苦心,稍加改造,変为“逢共必反”。 但虽变一字却不离其宗,仍是原来的那套逻辑与判断。无非就是说我起码是“不爱国”, 甚至是“汉奸”、“ 卖国”。 这并非笔者信口雌黄,而在斑強文中有白纸黒字为凭。班先生洋洋洒洒地写道:“中国人在一千年前发生的民族英雄岳飞英勇抗金却悲惨牺牲的事件之后,就已凝聚出了全民族的抵抗外来入侵、维护国家统一的意识。这是很正常的民族情绪,是应该得到尊重和维护的。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民国政府的蒋介石总统因为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而不惜退出联合国,就可以知道这个事情很重要。不能说中共坚持了这个原则,我们就要把中国人的这个民族心理认同也一起抛掉,这既不是负责任的说法,又不是一种能实现的了的愿景”。

班强在此,貌似引古证今,实则指鹿为马,文不对题。按班强这个逻辑。他首先便赋予了中共“抵抗外来入侵、维护国家统一” 的“全民族代表”的“地位”。这与中共一贯自封的它便代表、甚至等同于中囯,等同于中华民族,谁反对中共就是“反中” 完全是一个调。体现出班強对中共百分之百的崇敬与拥护。接下来,台湾的任何人(例如民进党)如不接受中共并吞,不接受中共要把台湾“统一” 入大陆的主张,按班強上述的逻辑,他们就是不维护国家统-,“把中国人的这个民族心理认同” 都“抛掉” 了的“罪人”, 台湾的民进党与广大民众甚至成了“外来入侵者”了。我对班強如此不顾起码历史常识,指鹿为马,实在不敢恭维。
 
但与此同时,班强又在其宏文中將大陆称为“沦陷区”。 什么叫“沦陷区”? 从他在文章中大肆強调的“民族心理认同” 的立场上讲,“沦陷区” 就是被外来入侵者占领统治的地区。-个被外族入侵、占领统治的沦陷区,要去“统一” 叧一个非沦陷区,难道非沦陷区的民众不应该坚决拒绝吗?班先生的“民族心理认同”竟如此矛盾混乱,自打耳光,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更可笑的是班強把历史上岳飞抵抗异族入侵事与今日大陆中共政权与台湾民主政府分立、分治对垒之局面混为一谈相提并论,更叫人觉得匪夷所思。不过班強实在要这么讲,也就只好如实吿诉阁下:今天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前身就叫“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上世纪三十年代“建都”于江西瑞金。斯时也,日本外族侵略者正大举进攻中国。而“中毕苏维埃共和国”却在苏联支持下非法建立起“国中之国” 并明确宣称它的首要任务是武裝保衛苏联。当时的主席就是毛泽东。结果使得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腹背受敌,抗日陷入困境。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同样为众所周知的是在八年抗战中,毛泽东向党内发出指示:“一分抗日,兩分应付,七分发展”。 结果中共在八年抗战中,因外族入侵坐收渔利而“崛起”。抗战结束后又拿着苏联支援的武器、金錢以及由苏联转交给它的成建制的伪滿軍人,从而打败了已在抗战中与日本拚得五痨七伤的国民党。
 
请问班強,究竟是谁忘了“民族的心理认同”呢?你既要拿什么岳飞抗金,來比附台海兩岸分立分治之事,为何不敢提苏联通过其代理人推翻了当时全世界承认的、中国唯一合法的国民政府这-鉄的历史事实?这样一个由外囯共产党扶持起来的政权,难道能与“全民族的抵抗外来入侵、维护国家统一的民族意识”联系在-起吗?。这只能是班強有选择性的“民族心理认同”吧!
 
更应指出的是,今日台湾与大陆分立、分治无法统-,根本不是班強所谓的什么民族认同问题,而是民主认同的问题。简言之,台湾已实现民主宪政,实行了-人一票选自己的总统、国会议员(立法委员)以及市、县、各级首长。而大陆是-党专制,-切由中共一党高层几个常委(有时就是某个人)说了算。民众不但无权决定官员的去留。甚至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都叫“寻衅滋事”罪,要坐牢。而中共所谓统一,就是要让台湾成为它的一个省,或像香港那样成为一个“特区”。 如果中共此目的一旦得逞,台湾便成了第二个香港。台湾不但不能有自己的总统,只能叫“特首”, 而且“特首”候选人都得由中共來决定。议员(立委)也只能由中共指定的“小圈子” 来决定。就像今日香港人民无奈的遭遇-样。也就是说,台湾人民的一切民主权利,將全部丧失。正像北京中央对港人说的那样:你的民主权利,中央给你多少,你才有多少,不给你,便什么也没有。试问,台湾民众怎能同意把自己变成共产党的臣民奴隶?!
 
而班強却把台湾民众这种拒绝被专制,说成是“民族认同” 的问题,称之为不可“逢共必反”。而要去加以接受。如果不是惊人的无知,便只能是昧良的胡说八道。就像-个流氓硬要一个女博士嫁给他。女博士坚决不从。班強不去谴责流氓可恶,反说女博士“性取向有问题”,“不懂男女之愛”。 天下有这种混帐逻辑吗?
 
现在再看洪秀柱所谓的“-中同表”, 满紙漂亮话非但不可行,而且实则是在暗投中共之所好。所谓“-中同表”按洪的说法是:“九二共识”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应该走向“一中同表”。而实际所谓的“九二共识”,双方从來就没有过“共识”, 而是各说一套。連“共识”都不存在,何来“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明显是欺人自欺,讨北京欢心。
 
所谓的“92共识”最初是1992年当时在台湾执政的国民党政府为了想在两岸关系上取得—些突破,以提高自已的执政能力形象,于是授权—个名义上是民间团体的“海峡基金会”(简称海基会)、实际上就是台湾中华民国政府授权与中共谈判的代表;而中共方面也相对搞了个完全代表中共说话的所谓民间团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双方于1992年10月在香港就两岸关系开始会谈。当年这个会谈,只是个事务性协商(如通邮、通航、汇款、双方民众遗产继承之类),根本不是政治性的,也不涉政治内容。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不承认对方的合法性。都坚持自己才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所以,所谓“九二共识”不但没有任何协议文本,当年連这个名称都没有。直到了本世纪,才由台湾国民党政府中曾任“国安会秘书长”的国民党人苏起先生设置了“九二共识”这个词,并说,“九二共识”不是、或不只是“一个中国”,而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就是说双方都承认“一个中国”,而对“一个中国”的内涵,双方可以自说自话,比如,北京可以说,“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台北可以说,“一个中国”是“中华民国”。但是,中共根本不承认此说,并称这个共识里面没有“各自表述”。由于没有文本可査,只能各说一套。就是这样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洪秀柱却说它“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 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洪秀柱之所以要这样说,就是为了结束“各表”之争,而去与“中共”“同表-中”。 怎么“表”? 洪秀柱说“两岸是整个中国的一部份”, 接着又称“两岸不是国际关系,也不是任何一方的内政事务,而是整个中国的内部关系。如果两岸能对此有共识,签署和平协议就能拨云见日”。洪秀柱还说,不能提中华民国,否则就是兩国论。她还怕别人不懂她对北京的-片忠心,于是又说“台湾的前途跟大陆13亿人民的意见要一致”。 不是傻瓜都知道,今日大陆民众根本无权自由表达意志。一切均由中共“代表”包办。故所谓“跟大陆13亿人民的意见要一致” 说白了就是要与中共-致。所以我批评了洪秀柱“一中同表”是向北京递交投名狀,班強便说我是“反共”, 且是“逢共必反” 大罪一条。至此洪秀柱、班強与中共应说已达成高度“共识”。
 
但可惜連马英九,国民党都不敢再让洪秀柱如此“玩”下去。终于在2015年10月17日国民党臨全会上,以“洪秀柱关于两岸政策的发言与国民党长期主张有落差,同时也悖离台湾主流民意”为由,將洪代表国民党竟选下屆总统的资格“废止”。 对此班强先生是否感到沮丧,我不好说。但国民党却是不得不如此。再让这个无知的悍妇如此“玩”下去,北京固然高兴,而国民党不但总统大位不保,立委席次恐連三分之-都拿不到。道理很简单,因为台湾多次公正权威的民调显示:赞成与中共“统一” 的人不足10%,这样的主流民意,难道又是班强所谓的“逢共必反”、“ 不爱国” 、缺乏“民族的心理认同” 吗?!
 
班強的谬论可以休矣!

2015年10月18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