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注視下,鐵腕統治國家五十三年的軍政府不但給予緬甸人民一場符合國際標準、大體上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大選;又出乎意料地輸了不生氣,願意按選民的意願和選舉的結果交出權力。事態的發展美滿得令人幾乎難以置信(too good to be true),難怪關心中國的民主進程,懷疑北京是否有決心推行徹底政治改革的人,會想到十九世紀英國浪漫主義詩人雪萊(P. B. Shelly)的名句﹕「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When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
膾炙人口的《西風頌》(Ode to the West Wind)被一代又一代的改革派和理想主義者當作自由與革命的頌歌,就是因為詩歌末尾這千古一問。連一向橫眉冷對千夫指的緬甸也要擁抱普世價值舉行民主大選,中國真的願意瞠乎其後嗎?
可是,不要忘記,從國情、社會的發展階段和富裕程度而言,中國與緬甸是兩個迥然不同的「氣候系統」(weather system)。春臨緬甸,柳綠花紅、鶯歌燕舞和冰雪融化的事情不一定就會在中國發生。更何況冬天和春天對中國和緬甸的意義可能大不相同。從最簡單的數字說起,緬甸是一個在很多地方仍然靠公牛耕作的極貧農業國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不足一千美元。中國卻是全球第二大的經濟實體,外匯儲備超過三萬五千億美元。在中國眼中,緬甸既非競爭對手,更非學習對象(role model)。話雖如此,緬甸跟中國一樣是威權主義政體(authoritarian regime),她所作的重大政治抉擇,對北京不會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北京的內部評估也許會將今次緬甸大選定性為執政軍政府的嚴重判斷錯誤。這其實也是不少西方媒體的揣測。十一月十四日的《國際紐約時報》頭版有一篇題為《選舉慘敗,緬甸執政黨大吃一驚》(Ruling party in Myanmar staggered by size of defeat)的報道,指與其說緬甸軍政府心甘情願地交出權力,倒不如說它後知後覺甚至不知不覺,完全沒有想到自己會在大選中輸得一敗塗地。
事實也許的確如此,但關鍵是北京不要從中過度汲取教訓 (over-learn its lesson),或者汲取錯誤的教訓(learn the wrong lesson),將緬甸大選視為一個「民主危害健康」的警告。
五年前,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把和平獎頒給異見人士劉曉波,並發表聲明嚴厲指責中國違反多個它有份簽署的國際協議,更違反本身有關政治權利的規定。整件事對大陸來說是一個公關災難:這個崛起中的大國,上一刻還沐浴在主辦京奧和世博、帶動全球走出金融危機陰霾的光輝之中;下一刻就淪為與伊朗和肯尼亞為伍的「道德殘缺國」(morally-handicapped nation)——像劉曉波一樣以人權鬥士或異見人士身份獲頒和平獎的包括伊朗的維權律師艾巴迪(Shirin Ebadi)、肯尼亞的環保先鋒馬阿薩伊(Wangari Muta Maathai)。這些得獎人的共通點,就是要以大衛勇戰巨人的勇氣,去與無孔不入而又麻木不仁的國家機器周旋。
然而,劉曉波獲獎令北京震怒,並不只是為了面子,而是因為它感受到對它的管治的威脅。大陸當前管治上最大的挑戰,不僅來自在高速的經濟發展中不但沒有得益,反而被剝削淨盡、無依無靠、幾乎一無所有的弱勢社群(the dispossessed);還有那個逐漸富起來,於是變得「衣食足而知榮辱」的小康和中產階層。他們對自身的權利、中國人的尊嚴,以至在國際社會的形象,皆非常重視。一個被本國司法機關判處徒刑的「罪犯」,反而獲得國際社會的最高榮譽,於他們來說是何其丟臉的事情。可以預期,這群士氣低落、被迫要從道德高地上撤走(the demoralized)的中國人,會發出越來越強烈的政治改革呼聲。
今次緬甸大選再次揭露中國大陸與國際社會巨大的文明差距。這個差距,是北京舉辦十次奧運和百次世博也無法彌補的,此乃中國領導人必須認清的事實。政權的合法性除了體制上的合法性(例如透過合法選舉產生的政府),還包括道德的合法性(moral legitimacy),以及以有效管治、切實改善人民生活取得的「效率合法性」(performance legitimacy)。一直以來,北京重視的是「效率合法性」;並往往在追求「效率合法性」的過程中打擊甚至犧牲自己作為合法管治者的道德權威。這套管治方式不但局限北京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也損害到大陸與香港和台灣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