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四川的大地震,检验了我国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身先士卒的崇高精神;表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怕牺牲连续作战顽强的传统作风和军民的鱼水情谊;张扬了全民捐款、献血的道德良知和崇高爱心。显示了从各地赶来的志愿者的大无畏的勇敢……有了这些,中华民族就会永远屹立世界之林。

可是在抗震救灾中也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就是网友对中外大公司“铁公鸡”们的批判。因为他们捐钱太少而受到网民们的一致讨伐。在这场全民的大讨论中出现了两个新词语,即“多数专政”和“道德绑架”。当初我不明白,“多数”意味着民主,“专政”意味着独裁,这本来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怎么可以联系在一起呢?“道德绑架”也匪夷所思。想来想去,以历史的观点看,他们也是可以“同居共处”的。

我首先想到的是,中国的“三寸金莲”。这种“小脚文化”沿续了一千多年。它既违反了人类的生理规律,也违反了生产规律。辛亥革命后“民国”提倡“天足”,下令“放脚”,可是直到抗战初期的30年代,仍然流行小脚。当时相看媳妇是先看脚,后看脸的。姑娘长得再漂亮,只要是大脚就嫁不出去。如果当时举行民主——让公民投票的话,赞成“小脚文化”者,可能是多数。

接着我又想起头上辫子。人把头发梳成什么样子,本来是个人的爱好。可是清朝入关后,留不留清式大辫,是一个承不承认一个少数民族政权的政治问题。于是便出现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生死问题。如果当时在汉民地区“公民投票”,反对清式辫子的要占绝大多数。

可是过了二百多年,“辫子文化”形成的“审美习惯”固化了。“民国”开始后,到处派“剪辫子队”强迫人们剪辫子。我母亲对我说过:有一次父亲去赶集,因为怕遇见剪辫子队,把辫子盘在头上,用帽子盖严,结果还是被剪辫子队发现被剪掉了,回到家里,我母亲看也不敢看父亲:太难看了!男人怎么可以没有辫子呢?这时如果举行公民投票,大概赞成留辫子的会是大多数。

所以我对“少数服从多数”产生了怀疑。

从历史的进逞看,无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新的思想理论,新的发明创造,都是少数精英们。但并不为当时社会所接受。如果举行公民投票,都会被多数封杀的。有的先行者甚至为此牺牲了生命。

我们不是常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吗?

我又回忆起40年代的土地改革运动。这次运动有几个口号“贫雇农说了算”“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在这种极左思潮主导下,一个村级农民会,在开斗地主的大会时,就可以代替法院,有决定被对被斗象的生杀大权。后来因为“打杀人过多”,由中央下令纠正。

文革初期提倡“大民主”。林彪说:“群众运动是天然合理的”。“造反有理”的口号响彻云天,红卫兵们对当时的“当权派”在一个夜晚变成的“走资派”们,进行“打砸抢抓抄”。几个红卫兵一合计,就代表“多数”去抄某人的家,并进行审讯,逼供……

可是在“运动”之初,许多下级干部对自己的老领导是有感情的。他们对老革命、当权派,在一个夜晚之间变成的“走资派”和“阶级敌人”想不通。可是这在当时的背景下,造不造反,不仅是政治上落后,道德上也表现为怯弱保守。那些想不通的人,不参加造反组织呢?,又被大家指责为“消遥派”甚至是“保皇派”而受到孤立。所以在造反先锋红卫兵们的影响下,几乎全民都被“绑架”到运动的旋涡之中,形成了一次八级大地震。把政府机关搞瘫痪了,国家经济“频于崩溃”,到处有“打(被斗对象)砸(砸烂各级政府组织)抢(武器、档案)抓(人)抄(家)”无政府主义现象。

所以“多数”和“专政”是可以联系在一起的,“道德”也是可以被“绑架”的。

文化大革命以后,巴金先生在他的《随想录》中,写文章反省自己,说在过去的政治运动中,他违心地批判了胡风等老朋友,而深感忏悔。其实在我看来,巴金先生是不必的。因为面对这么大一个“胡风反革命集团”,在声势浩大的运动中,以巴金的地位而言,他怎么可以沉默呢?。这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同样也表一个道德问题。因为在历次政治运动风暴中,能顶得住的人,是很少的。当时你不整人,就会场被整。如果你为被整的人说几句公平话,立马会变成他的同党。所以“道德绑架”是存在的。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者是不是可以施人呢?我以为也是不可以的。

可见要在多数民主、国家法制、人间感情、道德良知,仁爱宽容之间,要划清一个界限,是很不容易的。什么时候人们能够容忍不同意见,允许少数保留自己的思想观点,社会进步就会是一次大飞跃。

(韶华,原名周玉铭,河南省滑县庄子营村一个农民的儿子;只读过四年半书。在身量才有步枪那么高的时候,参加了八路军。当过宣传队员,连队文化教员1943——1945在冀鲁豫边区抗日第一中学学习。日本投降后赴东北,任《西满日报》随军记者。土地改革下了乡,抗美援朝过了江。在转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到辽宁省的大伙房水库和清河水库,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和副书记,长期体验生活。新中国建立后,曾任《东北文艺》副主编,辽宁省委宣传部文艺处长,辽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等职。1984年在全国第四次作家会员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1996年在第五次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名誉委员。现为辽宁省作家协会顾问。主要作品有:《浪涛滚滚》、《燃烧的土地》《过渡年代》(上、下卷)、《三角红黄白》、《寻找悲壮》,长篇报告文学《说假话年代》,长篇纪实文学《做噩梦年代》,回忆录《一个人和一个世界》,《省委书记和他的秘书们》,短篇小说集《你要小心》《身边人物志》《巨人的故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