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和欧盟1130在北京就人权问题举行了第34次对话。中国外交部在会后发布消息称,在人权问题上,中欧双方应该在实际领域组织更多的合作。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则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举行的官方对话未能达到民间的预期,希望这种政府间的对话多关注有代表性的具体个案,加强与民间交流,解决实际问题。

 

中国外交部表示,中方在对话中介绍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对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重要意义,要求欧方全面客观看待中国人权成就,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与中方开展人权交流,推动中欧“四大伙伴”关系发展。

 

外交部发布的消息还指出,中方还向欧方提出欧洲难民移民保护、排外主义、宗教歧视等问题,希望欧方妥善改进。不过,这则消息没有提到中国在人权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也没有言及与会的欧盟代表对中方提出了什么改进建议。中国媒体对此也避而未提。

 

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李军华和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事务总司长阿斯图托共同主持这次对话并举行了联合记者会。

 

中新社报道,李军华表示, 中欧双方对有关人权的一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与观点,但这并不妨碍双方进行建设性的交流。李军华介绍说,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将继续推进中欧人权对话。他说,人权对话不是空谈,而是加深相互沟通与了解的过程,中欧双方也应该在实际领域组织更多的合作。

 

致力于公益的知名维权律师刘卫国对美国之音表示,这种政府间的人权对话对于促进中国人权有一定作用,但是仍然差强人意。

 

他说:“我觉得,作用还是有的,但是远远不足我们的预期。因为我跟一些国外朋友也交流过,发现他们对中国的了解和中国的实际状况还是相差甚远。我个人感觉,这种纯官方的对话,还不如与民间做一些交流。因为官方的信息有的时候不一定是真实的。我的感受是,很多国外的朋友对中国的了解可能更多是来自官方渠道,所以和现实差距很大。”

 

香港维权律师关注组成员陈家伟对美国之音表示,他的组织对于官方之间的人权对话予以正面看待,同时敦促这种对谈多关注一些个案。

 

他说:“这些对谈还是应该有的。还是应该很清楚地 因为要求中国政府对不同的人权问题要遵守那些国际人权标准,特别在具体的个案里面。比方说,我知道,德国谈到高瑜的问题。所以,这些具体的个案是最重要的。”

 

这位在香港的劳工权益倡导者指出,维权人士郭飞雄刚刚遭到当局以莫须有罪名重判6年,显示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下,政治犯或良心犯的人权得不到保障。陈家伟还提到了著名异议知识分子刘晓波、伊力哈木、以及维权律师高智晟和浦志强等标志性的良心犯个案。他认为,中国与西方人权对话的级别应该从司局级提升到部级或者更高,才能显示有关当局的重视。

 

在山东济南的刘卫国律师表示,人权对话的级别虽然不高,但是会对中国改善人权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他说:“看从哪个角度来说,官方做一个正面表态还是有一定作用的。比如说,它对基础的部门和官员还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最近确实也出台了一些比如保障律师权益的东西。当然我们也看到,一方面是一些书面的文件发了不少,但是在现实中,对律师权益,或者说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侵害也没见到少了多少。所以,文件得不到落实,或者说所谓的政令不出中南海,这也是个现实。”

 

被问及中国近两年的人权状况是否有所进步时,刘卫国以微博的衰落为例表示,他认为有所倒退,尤其在言论表达自由方面。

 

中欧人权对话已经有20年历史。2013年,中欧人权对话在贵阳举行期间,地方当局封锁了相关消息,并将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住在贵阳地区的廖双元、吴玉琴夫妇和基层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李任科、徐国庆等人押送外地软禁,并禁止他们与外界通讯联系。遭判刑10年的贵州人权活动人士陈西的妻子手机电话都被屏蔽

 

上周五,人权观察组织在这次中欧人权对话举行前发表文章称,如果没有对中国人权进步的明确基准和欧洲政府高层持续压力,中欧人权对话将很难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