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与前瞻”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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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掠夺与瓜分
原则:公正 绿色与发展
第一、公正原则
第二、绿色原则
第三、发展原则
构建:一种新经济制度
第一项:私有制
第二项:自由规范统一的大市场
第三项:健全的社会保障
结束语
自由经济之路
杨 海
我国经济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制度危机,由传统经济向自由经济转型是其别无选择的出路。自由经济制度具有无可争驳的先天优势,向这种新经济制度转型对于我国经济而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必然。检讨五十年的失败历程,确立新的变革原则,构建自由经济制度,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背景:掠夺与瓜分
中共自1949年统治大陆以来,在社会主义的旗号下,对人民的私有财产进行了彻底的掠夺,人民被迫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了共产党,从而变成了一无所有的赤贫。中共将这些财产称之为“公有财产”,将其重要经济单位均冠之以“全民所有制”。人民,名义上的主人翁、公有产权所有者几十年来却始终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而那些自诩是人民公仆的中共官员却享用着无尽的特权。几十年前,中共用专政的手段消灭了原来的资产阶级,建立了以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但令人嗔目结舌的是,几十年后,中共高干、中干子女纷纷一晃而变成了“先富起来的人”,身价超过亿万的不在少数,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员及其亲属依靠他们掌握的政治经济权力,对属于人民的国有财产进行了丧心病狂的掠夺。这种掠夺的直接结果就是在中国形成了一个新的、反动贪婪的官僚特权阶级。这是中共五十多年最为人所瞩目的执政成果。在中共领导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建设竟建设出这样一个怪圈──消灭了一个旧的资产阶级,共了天下人的产,却把自己及其亲属都变成了资产阶级。如果在历史的高度俯视中共的这种做法,其道德堕落的轨迹是何等的清晰。失去道义基础的经济改革,其目标是模糊的,其理论是荒谬的,其实践是掠夺性的,其现实结果必然也是非法的。
中共自1978年开始体制内的经济改革。这是因为文革后的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经济改革是唯一的出路。经过几年的改革,国民经济有了相当的发展,1978──1985年可以说是中共经济改革最辉煌的时期。以承包制为基础的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城市改革也相应展开,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市场经济缓慢转型。就在此时,中共开始将“全民企业”改称为“国有企业”。当时的分配原则在大体上是公平的,几乎所有的民众或多或少地从经济改革中获得了好处。这一时期经济改革的正面效应十分明显,经济改革受到了广大人民的真心拥护。
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触及到了一系列体制性的问题。由于没有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撑,经济改革陷入困境,负面效应逐步显现。1985──1991年期间就是经济改革负面效应逐步放大的时期。经济改革的受益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些掌握政治、经济权力的中共官僚及其亲属、亲信最先成为“先富起来的人”;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利益开始遭受侵害,经济改革中的分配不公十分明显。这一时期计划经济的市场化改革趋势已基本形成,与此同时,社会贫富悬殊、政治改革滞后已成为我国重大的现实问题。经济改革在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下,其负面效应急剧扩大,正面效应逐步缩小,社会矛盾日趋严重。
自邓小平南巡之后,中共的经济改革进入到一个急速扩展的时期。在大规模的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僵化落后的政治体制依然被顽固地固守着。分配原则开始全面地转向“按权分配”。垄断政治、经济权力的中共官僚及其亲属亲信开始疯狂地掠夺、鲸吞公有资产,许多人已经是典型的官僚资本家。这些人的财富都不是通过经营正当产业,或技术革新或辛勤劳动得来的,而是以其权力通过金权交易或贪赃枉法得到的。
由于中共垄断了一切公共权力,而其权力又丝毫得不到监督与制约。在专制政治体制的保驾护航下,体制内经济改革已经彻底背离了广大民众的利益,沦落为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僚们牟取私利的借口和工具。它实际上是一场对人民公有财产赤裸裸的掠夺,是贪官污吏们疯狂无耻的圈地运动,他们在经济改革的“合法”外衣下更加肆无忌惮。一个个新的既得利益集团迅速形成,由此组成了现实中国庞大的、反动的官僚特权阶级。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社会出现了多个新兴阶级,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标志着中国社会已从共产极权体制转向官僚资本极权体制。虽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中国的政治体制仍然是僵化落后的一党独裁专制体制。在这种政治环境下,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受到了遏制,环境生态遭到了严重的恶化,广大民众的利益受到了粗暴的践踏,工人、农民这两个重要的社会群体遭到了惨烈的压榨与剥削,官僚特权集团的暴富与广大民众的贫困化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独裁专制政治体制下进行的畸形的经济体制改革给中国产下了官僚特权阶级这个社会怪胎,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已经发展到了广大民众难以容忍的地步,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要求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呼声日渐高涨,革命的因素与环境已经存在并仍在增长,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即将爆发。中共的经济改革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只有进行政治民主改革,确立宪政民主体制,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变革才会得到真正强有力的保障。
原则:公正、绿色与发展
经济制度的转型不仅是理论上的,更重要的是行动上的。从中国现实出发,我们提出向自由经济转型的三大原则:公正原则、绿色原则(即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导向的原则)、发展原则。
第一、 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包含了“公正的私有化”和“公正的市场规则”两层含义。
产权变革在我国面临着进退维谷的境地。坚持公有制无异于向死亡陷阱继续迈进,进行私有化变革则会产生许多尖锐的矛盾。这些矛盾来自历史与现实,这是一个异常复杂而又严重的问题。几十年前,全国人民都把财产拿出来当作国有财产,人人都应拥有任何国有企业的股份,这是不争自明的公理,然而事实上却不是如此。例如,“中国电信”“中央电视台”这类垄断企业的产权究竟是属于政府,还是中央电视台所有职工,还是属于每一个中国公民?是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中国电信”、“中央电视台”的财产?这个问题已经被中共搞得极其复杂。
对于被官僚特权阶级侵吞、掠夺的公有资产在私有化的时候必须通过“阳光清算法”予以追缴和没收,把这些被没收的官僚资产全部用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是私有化中物归原主的行为,也是赢得广大人民对私有化倾心支持的重要因素。但是,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区分官僚资本。我们只有客观地对待复杂的历史和现实,才能制订出各方满意的公正的私有化方案,顺利完成我国产权私有化变革。
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在十分幼稚的阶段,规则混乱不堪,市场竞争极不公平。由于以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阴影,使得中国市场势必存在着经济竞争中的特区,即非竞争的行业垄断。竞争与效率同义,非竞争则是无效率。有这样的特区必然会危害经济的良性发展,优不胜劣不汰,甚至劣胜优汰。经济停滞与危机必然会在不公正的竞争背景中出现。公正原则是营造自由、规范而统一的市场的根本保障。没有公正原则,自由经济将会被异化成一头巧取豪夺、贪得无厌的怪兽。
以上这两层意义上的公正原则是中国向自由经济转型的首要原则。
第二、 绿色原则
这是一个全新的观念和精神。经济的发展如果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那么这种发展最终将危害人类的生存。因此,我们必须抛弃急功近利的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向自由经济转型的时候就要确立绿色原则。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不但使我国经济落后,而且还使我国的自然环境遭到空前的破坏,生态状况急剧恶化,中国人民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自由经济必须是绿色的,只有这样,经济才可能良性发展,人民才能看到希望。绿色原则要求所有的变革措施不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且必须同时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我们坚决拒绝和反对一切损害自然环境的经济政策和主张,将绿色原则作为自由经济变革中的不可或缺的行动原则。必须说明,我们经常所说的经济良性发展就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 发展原则
发展是我们经济的目标与主题,我们要求的发展应该也必须是绿色的发展。长期以来,中共视经济为其政治统治的手段,这种观念在“大跃进”、“三年灾害”、“文革”中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即使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所谓新的历史时期中,经济也始终没有摆脱政治奴婢的地位。这使得中国经济始终没有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与增长的轨道上。只有将发展作为经济自身的目标,而非政治的手段,中国经济才能在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下迅速增长与发展。发展原则是一个具有战略性的原则,它对我国转型期的技术性操作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只有建立在公正基础上的发展才可能是良性而持久的发展。公正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的主要目标之一。中国经济在计划体制下的四十多年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距离日益加大。这种差距还有继续加大之势,这是最令人忧虑的地方。发展原则就是要求我们将一切有碍于经济良性发展的障碍都予以清除。不能让它们的存在危害经济的发展,这个原则对革除“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领域所遗留的弊端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旧体制因素非常多,没有与旧体制彻底决裂的决心,就无法对现存的弊端予以完全的革除,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构建:一种新经济制度
自由经济是以财产私有制和自由市场为基础的新经济制度,在财产私有制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基础上构建统一开放的产品、劳动力、金融大市场。政府只对国家经济进行宏观的政策调节,这些政策的实施是以经济形式而非行政命令。政府可根据不同的经济状况调整经济政策,但政府绝对不能介入市场与企业的实质运作中。
现代自由经济包含以下三个基本内容:第一、私有制;第二、自由规范统一的大市场;第三、健全的社会保障。
第一项 私有制
私有制是自由经济的基础,它是将人的财产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权而确立下来的制度。财产权是人类的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应该成为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私有制合乎于人性并且亦符合理性,财产私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已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实践所验证。没有私有制的确立就不可能有自由经济的诞生。对私有制的否定实质上就是对自由经济的否定。人类曾用一个世纪的时间和半个地球的代价去实践所谓的共产主义理论,然而停滞僵化的经济与残酷独裁的政治令许多人对共产主义革理论产生了憎恶和绝望。
“共产主义的实践及其实践失败是人类20世纪的两大遗产”。共产主义实践失败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共产主义理论彻底而根本否定了私有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如果想要从人类20世纪历史上挖掘出有价值的东西来,那么,共产主义理论在政治与经济实践中所产生的巨大灾难是我们绝不能漠视的。私有制肯定有其缺陷,但其缺陷可以通过经济政策而加以弥补,只要有效地克服了私有制的弱点,那么,自由经济体制将会给人们带来不可想象的物质与精神财富。
私有化是我国实现私有制的必由之路,之于自由经济制度的构建则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对我国目前畸形的产权体制进行公正合理的变革,完成产权私有化的转型,这是我国自由经济变革所面临的最重大的难题。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产权体制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大面积亏损的国有企业是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它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良性发展,成为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最沉重的包袱。名义上的公有产权体制在几十年的演变中已是面目全非,公有企业的资产被官僚特权阶级肆无忌惮的侵吞和瓜分,人民贫困化日趋严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在农村,广大农民实际上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们都是土地实际所有者──“集体”的雇工。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环境、生态、社会问题──耕地锐减、掠夺开垦、滥砍滥伐、过度放牧、负担沉重。这些问题正在造成极其可怕的后果。此时,已经无需再对所谓公有制的弊端和私有化的合理性进行过多的论述了,我们需要的是提出具体的私有化方案。
私有化必须是公正、全面、绿色的。对目前复杂畸形的产权体制进行彻底的私有化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产权变革必然会引发诸多利益冲突,这些现实冲突存在历史的根源。因此要使私有化得到全国民众的真正支持,就必须将公正视作私有化的首要原则,充分考虑各种现实、历史、社会、环境生态等因素,对产权体制进行彻底而全面的变革。
我国私有化的内容将涉及四个大块:1、农村土地私有化,2、城市住宅私有化;3、国有企业私有化;4、没收官僚资本。
1、农村土地私有化
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制的现状,首先应本着公正的原则,对现有耕地、草场、林场、宅基地进行公正准确的评定,然后实现公平分配、有偿获取。由于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因此,在土地私有化之后,政府仍应对耕地的使用依法进行有效的监控,避免耕地的大幅度减少,确保粮食的基本产量,使我国的粮食供应能够基本自足。同时也应本着绿色原则,把土地私有化与我国的生态恢复、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对各类荒地、荒山、荒坡、荒沟、荒漠地、沙地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私有化,并实施优惠鼓励的政策,对三年内除荒及恢复生态者予以明确的奖励,提升农民植树种草改良生态、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大力鼓励生态产业的发展,使生态产业与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形成良性增长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畜牧业等。由于农民真正地拥有了土地,他们将对自己的土地产生无以伦比的责任感,这会使他们主动而积极地参与对环境的保护和对生态的改良。这将使我国的环境与生态在短时期内就得到巨大的改观。
农村土地私有化所得到的资金全部归入“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此基金为封闭基金,用于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农村地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样不但可以解决农村养老、医疗这两大难题,而且更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推行,使我国农村人口得以有效的控制。同时,也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改良。没有养老之虞的农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卖给或租给他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自愿、渐进的过程可使耕地达到适度、自然而良性的集中,农业现代化大规模的耕作方式将得以推广和使用。
2、城市住宅私有化
针对目前我国城市住宅的现状,在以前住宅改革的基础上,扩大住宅私有产权的比率,对有终身使用权或部分产权的住宅应全部转化为完全私有产权住宅。建立我国的公房制度,严格控制公房的使用和分配,将公房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数量上。住宅私有化所得资金作为各个地区安居工程的启动资金。对住房特困户、无房户可以给予各种优惠贷款,支持其早日拥有自己的住房。而对官僚特权阶级所霸占、侵吞的住房必须予以没收,或公开拍卖、或留作公有。
3、国有企业私有化
针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现状,首先必须完成国有企业净资产的统计工作,确定公有资产总额,以产权证的形式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公民。产权证可以流通、转让、兑现、增值。这是私有化的最重要的一步。对亏损国有企业和赢利国有企业均面向世界实行拍卖,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资金一部分用于公民兑换产权证资金,其余都用于社会保障基金。
4、没收官僚资本
既得利益集团在经济改革中利用自己的权力侵吞、霸占了大量的公有财产,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组合成官僚特权阶级,他们的所有财产都是非法的,必须予以彻底的没收。这项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部门,运作公开透明,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力求将挖掘出所有的官僚资本。而对那些将官僚资本转移到国外的犯罪分子,可以进行国际缉拿,以各种方式追缴被掠夺的公有财产。没收的官僚资本全部用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私有化过程必须是彻底公开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政府也应制订严格的规范予以实施。只有公开透明的私有化,才能是公正的私有化;只有这样,各种舞弊和贪污行为才没有藏身之所,也才会赢得广大人民的真心拥护和支持。私有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经济波动,这种波动是我们必须承受的。只有完成了全面而公正的私有化,自由经济才能在我国健康的发展起来。
第二项 自由规范统一的大市场
自由而统一的市场是自由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保障。自由经济的市场是在充分自由和公正原则下向所有经济单位提供的经济活动场所。政府不参与任何实质性的经济活动,同时它以裁判的角色负责保障竞争的公正性,限制一切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垄断行为。政府永远只能以宏观经济政策及金融杠杆等手段保持对经济的良性干预。任何自由而统一的市场都会对本国及本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适宜和健康的环境。它不但可促使本国经济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游戏规则中进行良性竞争,并且可以吸引大量的海外资金注入。自由而统一的市场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它都包含了两个不可否认的内容──开放与发展。
没有自由、规范、统一的市场,自由经济就没有生存发展的环境。自由规范统一的市场是自由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市场虽大,但却深受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的困扰。不自由、不规范、不统一是我国市场的基本特点。地方经济壁垒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相当严重。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倾斜政策,不可避免地导致我国市场规则的紊乱。
虽然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是我国市场的成熟度距离国际标准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我国市场规则能否顺利地与国际规则接轨,是我国经济能否良性发展、能否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站稳脚根的最重要因素。
这就要求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通过立法明确“自由规范统一大市场”的内涵,对一切倾斜政策、地方壁垒都加以取缔;二是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经济领域的权限和职能,杜绝政府对市场的控制;三是尽快使我国的市场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在进入世贸后,应该严格遵守国际规则,迫使我国企业在技术、管理、市场运作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改革,真正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以使我国经济能够迅速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成为国际经济的重要一员。
第三项 健全的社会保障
健全的社会保障是现代自由经济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基于人道主义与人权原则,现代自由经济必须将社会保障纳入到它的基本制度构架之内。没有全面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自由经济的发展就将随时面临社会动乱的威胁,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甚至有可能摧毁自由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础──私有制。将社会保障作为自由经济的三大要素及其基本原则,是自由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最具文明与进步意义的里程碑。它是私有制、公正竞争原则与人道主义有机结合的宝贵产物。社会保障原则体现自由经济的人权理念,其进步意义与强大生命力已得到了广泛的验证。
目前我国经济改革所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限制性障碍就是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旧计划体制下的公费医疗、公房制度、就业制度由于不适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被改革的面目全非了,然而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之雏形尚未建立起来。而原先的公费医疗、住房制度、就业制度由于存在着巨大的先天不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改革中无法逾越的障碍之一。虽然政府对原先的福利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并欲努力建立现代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政府对原先福利制度的改革措施很不彻底,同时更多地加入了商业保险的内容,这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相去甚远。目前我国最需要社会有效救济和保障的人,大部分得不到及时而适当的帮助。
我国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三大缺陷:一是范围狭窄。占我国人口近80%的农村人口几乎都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大城市的待业青年和失业人员也几乎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和救济。只有大中型企业、事业职工才有可能享有一些社会保障,但随着许多国有企业的亏损状况的加剧,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也已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二是结构功能不合理、不科学。社会保障有一个重要的功效就是激励功效。它使得到社会救济与帮助的人能够逐步通过自我努力改善境况,积极向上,而我国传统保障体系却没有此种功能。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功能的致命缺陷。三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规划、管理仍混乱不堪,既无明确的计划与相关的法律,几乎是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
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社会保障实质上是社会对弱者、病残者、失业者、年老者、儿童的人道帮助、救济与福利,使他们在自己无力抗御疾病、失业的情况下得到社会提供的维持生存所必要的帮助。我国曾经号称是福利国家,以前却只对全民职工实行医疗、住房、就业的全方位的包办,使许多全民职工安心于铁饭碗的贫苦和懒惰之中。我国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种畸形的体制。它没有体现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社会对弱者、病残者、失业者、年老者、儿童的社会救济原则,使原本应首先向弱者实施的社会救济被大量的浪费与挥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只为少数人──社会强势群体享有的狭隘而变态的福利制度。
要将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型成一个合理、规范、高效、统一的体制,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深入、合理构建。
第一、完成社会保障相关的立法工作,使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工作能在法律轨道上健康发展。立法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成各相关法律的制订。
第二、建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对全国的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规划、管理、监督和统筹。同时各地区也应该设立社会保障机构,统筹本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并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
第三、积极开拓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一是通过大规模的私有化,将私有化所得的资金以合理的比例分配给中央与地方,作为社会保障基金,封闭使用。以取之于何处、用之于何处为原则。农村土地私有化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地区,城市私有化所得用于城市。对基金薄弱的地区,中央应予以适度补助。二是严格规范各类保险基金。除对各类商业保险公司予以严格管理外,也要对政府的各类社会保障基金予以严格之监控,务使资金发挥最大之效用。三是通过向企业、个人征收统一的社会保障税,使社会保障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流入。四是通过“阳光清算法”,对几十年来官僚特权阶级侵吞、掠夺的公有资产予以清算并加以没收,阳光清算行动所得的全部资金均转为社会保障基金。
只要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脉络清晰,一切操作细节和技术问题都可以在实际运作中得到解决。只要有一个完善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经济转型期,民众就会拥有较强的心理和实际承受力。自由经济的逐步建立也会使社会保障体系更趋完善,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就拥有了坚强的保障。
结束语:
自由经济的三大基本内容是将经济发展置于人类文明的价值原则之中,促进经济良性增长与循环是自由经济制度下政府经济政策的唯一目的。21世纪中国经济的腾飞只有依靠自由经济的确立。而此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自由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是以宪政民主为基础和保障的。只有在宪政民主的法律框架内,自由经济才会合乎整个社会的利益,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良性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没有宪政民主的保障,任何经济改革都将产生畸形的经济结构、不公正的分配体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在独裁专制下的片面经济改革只会成为少数人瓜分社会资源、掠夺公有财富的犯罪行为。这种强取豪夺的最终结果可以预见:分配不公、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矛盾激化。这些则是导致暴力革命的最直接的导火索。要避免流血、动荡、杀戮,就必须面对现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大无畏的勇气开拓未来──确立民主体制,创建自由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