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获悉,6月26日,博讯南京记者孙林被南京玄武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合计执行有期徒刑4年。孙林的妻子何芳也于同日被判处1年零3个月徒刑,缓刑1年零6个月。目前已经释放回家。
孙林曾任南京《今日商报》期刊及《大都市报》主编,因撰写针砭时弊的文章而被解职,《大都市报》也因此被取消。孙林后来担任海外新闻网站博讯驻南京的记者,集中报道南京等地的维权案件和社会不公现象,尤其对南京的一些强拆案进行追踪调查报道,由此招致地方权贵的忌恨。2007年3月,南京市外事办的官员曾警告孙林,要他停止报道南京侵权案件,指他非法采访,并没收了他的记者证。但孙林没有因此停止报道,并且还采写了奥运前北京天安门访民的报道。结果2007年5月30日,孙林被南京警方拘捕,当局指控他操作黑帮,将他妻子所办食堂的员工全部铐走审讯,他妻子何芳也被抓走。当天晚上警方还查抄了孙林的家。公安机关侦查7日后,将案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移交检察院,但因证据不足曾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材料。孙林在被审讯期间多次向探访他的律师投诉警员对其进行殴打与逼供。
直到今年5月30日,孙林在被关押整整1年后才在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同案一共有4名被告,包括孙林的太太何方及管金龙、郑军华。此案由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莫少平律师和他的助手陈泽睿律师代理。庭审从早上9点半开始至下午6点结束,但判决在拖了近一个月才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