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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日,成都传媒集团《新生代·理财》杂志首席记者刘建永发表了《关于对成都传媒集团打压异己辞退本人的谴责》一文,这是国内又一例典型的记者维权事件。630日,《参与》记者专访了刘建永先生。

《参与》记者:您623日接到成都传媒集团下属先锋公司行政人事部的解职通知,请问您对这次辞退有无思想准备?

刘建永:我623日上午接到行政人事部的电话通知说我考核不合格,事前我并不知道,但我当时比较平静,以至于行政人事部的人看到我的反应问我是不是已经提前知道这个事情了。但我有一定预感,因为之前成都传媒集团已经走了不少记者,其中有因报道彭州化工项目和四川地震而被辞退的,我也发表过这方面言论,因此有这个预感,只是不知道哪一天会落到我的头上,没想到会这么快。

《参与》记者:对于辞退您的三条“过失理由”,您作了有理有据的反驳,那么您认为被辞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刘建永:623日下午,我从外面回到单位之后,成都传媒集团的一位中层领导同我谈了话,很隐晦地对我说,“除了这三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你发表了大量敏感言论和批评文章,因此不适合继续使用。”24日,一些朋友告诉我,实际上在23日之前,成都传媒集团已形成关于辞退我的内部报告,并传达给了下属媒体。具体是哪篇文章导致了被辞退,我也在分析,这类批评文章我已经写了很多年,而且以前这种管制虽然有但没有这么厉害,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前段时间发表了一篇题为面对灾难不该高呼中国加油》的文章,对中国政府借地震灾难扮演救世主角色,组织虚假的民族团结,组织“中国加油”场面进行了批评,批评相对更尖锐一些,我估计这可能是个导火索,让一些领导很难忍受。

《参与》记者:下一步您将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刘建永:现在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一周了,成都传媒集团还没有任何回应,按照以前的惯例,成都传媒集团应该是会采取一概不回应、不讨论的态度。我考虑在接下来的一周,找出施压的具体部门,决定是否提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并确定仲裁或起诉对象。成都传媒集团高层已经传达下来指示,“因为政治敏感性被辞退,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是零。”我即使起诉他们,他们也会把原因归结于工作问题,回避真正的原因,他们会坚持所谓的三条“过失理由”。以前封杀记者会在内部开会要求不渲染、不公开,包括不在博客、论坛上讨论,甚至不能私下议论,发手机短信。他们现在对应付这样的事情也很有技巧,会尽量避免扩大事件的影响。我不是第一个因发表敏感言论被辞退的记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而以前被辞退的记者都悄无声息地走掉了,因此我希望通过维权给成都传媒集团及尚在那里工作的记者一个警示,成都传媒集团以这种方式来压制记者和编辑是违反人权,不尊重言论自由的,是完全错误的,作为受害者,我即使维权失败了,至少有一个象征意义。

《参与》记者:您个人的这一事件与中国的言论自由现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最后您能不能谈谈在中国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

    刘建永:首先要从法律上有所保障,尽管《宪法》上对言论自由有相关规定,但实际上拒不执行,仅仅是个形式。另外还需要民间人士的积极努力,权利的得来必须要抗争,比如压制记者的事情,不抗争的话对方是不会妥协的。我想主要从法治和维权两方面来争取实现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