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基站”对许多人来说是个陌生字眼,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所有的手机用户都注意过它的活动,见过它的作品。而在伪基站一方看来,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上当的和没上当的。

 

伪基站是一种伪装成运营商基站的无线电发射装置,它干扰屏蔽运营商通讯信号,然后伪装成运营商的网络,骗取用户手机连接到它自己建立的手机网络上,以达到“获取手机信息、发送垃圾短信和诈骗短信”的目的。

 

近日《北京日报》刊文这样提醒读者:年关临近,也进入了不法分子电信诈骗或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高发期。收到来自“10086”或者“95×××”等官方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特别是有提示中奖、积分兑换奖金、下载软件、发来登录网址等短信,绝不能简单轻信,因为这些号码有可能是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冒充的。

 

眼下,全国各地每天都有伪基站日夜作案,受害人数不胜数,按官方说法,“伪基站已经成为一种非常严重的社会危害”,而伪基站仅为中国网络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方式。整个“网络诈骗”的危害有多大?因无法用数据说明,我只好感性地说,它是中国网络身上的烂疽,中国社会经久不愈的创伤。

 

依我之见,防止各种形式的网络诈骗,效能来自五个环节及其相互交集的合力:一是受害人和发现人的举报、督促;二是警方的立案、侦查与抓捕;三是媒体对诈骗活动的揭露,对公众的提醒(传播被骗信息和相关经验);四是电信营运商、手机生产商和网络巨头的技术应对;五是公众防骗意识和鉴别能力的增强。

 

警方和媒体提醒大众防骗,总忘不了说“不贪心”、“要细心”等等。可是,基于近来对网络诈骗的观察,连我这样的“网络人”,也对防网络诈骗失去了曾有的完全自信。朋友当中,被网络诈骗伤害过的已有多位,其中既有慎小事微的技术男,也包括精通网络运用的大学教授。我这个资深网民和网站管理员,迄今为止在防诈骗方面成效卓著,还没遭遇任何损失,但我不敢打包票,说自己今后也不会陷入圈套。

 

网络诈骗花样百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诈骗事业一直在发展壮大。尽管官方重视了多年,一直在“严厉打击”,然而,实事求是地说,官方没管住这种罪行的蔓延与加剧。

 

我发现,网络诈骗已经具备一种可怕的新特点:诸如伪基站等方式的诈骗活动,已经具备反制高素质的能力,它在相当程度上回避了“个人素质”的障碍。也就是说,即便你素质高,不贪心而防骗经验丰富,也难免中招受伤。

 

没有人可以随时运用专家眼光,对网络信息予以鉴别;每个不轻信的人都有不经心的时候。中国的骗子进步迅猛,而今,他们已经实现重大的技术突破,无需专门选择老年人、幼稚者等特殊人群来行骗了,也不再依赖点对点的传统行骗方式,纵然你高素质也罢,骗子的活动,可以让你看上去正常而合理。此情之下,“个人素质”在防骗中的作用降低,而“警察价值”和“网管功能”更被公众所期待。

 

而问题就主要出在管理方的作为失当。我多次遇到来自受害人的询问,被骗了怎么办?我的答复和所有律师一样:“报案”。但是,报案没人接,接了不立案,立案没回音,即便破了案,赃款无音讯,更谈不上追回损失。单个的受害人面对淡漠的警方深感自身之渺小,同时也知道,自己在小毛贼眼里也算不上一棵葱。

 

憋气!这对受害人是又一次伤害,或许比较财物损失是更大的一种伤害,它产出失望悲情,让人们在罪行面前屈辱地低头认输。

 

我还发现,只要作案人做小案以“集腋成裘”,则基本没有作案风险。对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警方还是重视并行动的,而面对不成巨款的涉案数额,警方则不会采取跨省抓捕行动。于是,勤做小案“普害天下”者成大器,能安安稳稳实现发财、发迹的“中国梦”。

 

比如伪基站,该设备体积小巧,有一种伪基站甚至能用背包携带游走。有警方官员就此如是说,“正是这种隐蔽性和流动性强的特点,给伪基站治理带来极大挑战。”其实这理由非常牵强。犯罪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特点,本来就是常态;况且,发现发射中的伪基站,锁定诈骗嫌疑人,在技术上并无困难,伪基站本身的技术特点,即为警方的“定点清除”提供了有利条件。

 

不必强调打击网络诈骗中的特殊困难。你们不是很强大吗?可是你们在最该管住、管死的领域,遭遇了“滑铁卢”。人们眼睁睁地看到,你们是一群江湖骗子的手下败将。

 

骗子遍地且不断扩编,何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平安顺利暴富的骗子榜样,诚实无欺而力量强劲。而更深的忧患,在于中国权力系统“抑善扬恶”之弊端——一拨接一拨的坏人从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总是短叹长吁,时常怨恨“坏人当道”。

 

只要网络诈骗活动猖獗、受害人层出不穷,这情况本身就构成公众质疑管理方的充分理由。管理者能管住广大社会群体、能管住各路网络渠道,因而,没有人认为官方真的管不了网络骗子。

 

管理之难点,除“指导思想”等深层因素,剩下的不过“资源配置”问题而已。既然连全社会的正常举动都管得住,令一小批社会败类有所畏忌应该不成问题——出自公众的这种对官方的“能力信任”,能成为管理者积极作为的动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