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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媒体人提供,拍摄时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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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自己被判无期,周文斌写下“士可杀不可辱”以示抗争。(媒体人提供,拍摄时间不详)

江西省南昌大学前校长周文斌案一审,南昌市中级法院周二(29日)宣判,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提前获知判决结果的周文斌,在看守所写下了“士可杀,不可辱”,表明将抗争到底。由于案件出现激烈的庭辩,引起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卡帕/林静 报道)

在周二的判决中,南昌市中院认为,周文斌受贿2111万人民币、30万港币、1万美元、90万元韩圜、购物卡2.4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只,挪用公款5875万元;且不具有如实供述,真诚悔罪和积极退赃的行为。

但微信公号辩护人立即发表文章,列举检察院在案件中采取刑讯逼供、抓亲人、威逼证人、栽赃、胁逼证人出庭翻供等违法行为,并批评江西当局对周文斌进行全面的构陷。至今为止,检方并没有找到所谓巨额受贿款项的下落。

在之前,案件一审的庭审过程,也是一波三折。去年12月9日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周文斌几乎全部否认检方的指控,并指“这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经济类的冤假错案。”

在法庭上,周文斌采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排列组合、误差理论等,来论证公诉人的证据“荒谬”。此外,周文斌还当庭爆出,他是拒绝已落马的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要求他以南昌大学的名义,收购苏引进的港资中寰医院,而遭到苏荣报复。

庭审中,被指行贿的证人,包括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胡彪斌,他作证时称没有向周文斌行贿。据辩护人公号的文章透露,随后已经身在国外的胡彪斌的弟弟被抓,财产被查封。他被逼回到国内在一审第二次开庭再作证,称向周文斌行贿100万。

今年3月4日,案件一审历时3个月开庭完结,实际有效庭审时间为24天,创下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间的最长纪录。但6个月后,南昌市中院确定分管刑事审判的法学博士长谭绍木担任审判长,全案重审。”原审判长高登红因身体问题提出回避”,不再参与审理。

在11月9日至17日的周文斌案第二次审判中,周文斌坚持否认受贿和挪用公款。但法院采纳检方的指控。

据廖曜中律师称,案件对法律条款的滥用,刑讯逼供,法院不独立等一系列问题,但辩护人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也不按刑事诉讼法的程式进行审理,令法律界非常担忧。

廖曜中说:检察院和法院,简直就是串通一气,这是中国司法的最大特点。且事实部分呢,你像那个5000多万的挪用公款,人家是为职工挪用的公款,这种不符合挪用公款的定义,但法院也认定。那些受贿的事实,大量的事实存疑,可是它却认定。这次刑讯逼供是很明显的,也就是说检察院这把刀子呢,它随时对任何对手、它不喜欢的人、或者是上面所指使的人下手。也就是法院和检察院完全不听辩护人的合理的建议。

另据辩护人公号透露,在宣判前4天,一审中的第二位审判长、南昌中院副院长谭绍木到看守所探访周文斌,指自己人微言轻,并告知判决结果。这事再度引起法律界的关注,他们认为这是一宗被江西方面权力主导的审判。

周文斌案引起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廖曜中甚至认为,案件的意义不亚于浦志强案,但民间对此反应平平。他认为,这和中国社会法制观念缺失、民间仇富仇官有关。

这个说法得到了雷登峰律师的应证,他认为,中国现有的体制注定了民间对官员缺乏信任。即使是有冤屈,也难以得到民间的同情。他解释,法律人士的激烈反弹,是源于对法律底线的坚守。

雷登峰说:民间对官方它有一个仇官仇富的心理,不管你是不是被冤枉的,可能他们都觉得,这个人活该。在我们这种体制下呢,当然,做官能清正廉洁的可能性确实不大,多少都有一点问题,所以老百姓的情绪也不是没道理的。但是坚持从法律上能够确实充分地证明犯了罪,那么他就应该被处理,那如果证据不充分的话,还是不应该处理,这是我们法律人最基本的认识。

据悉,在周文斌案审结后,这件案的审判长谭绍木被调离法院,而南昌中院拒绝对此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