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舒向新律师在看守所因拒绝非法的强迫劳动而被殴打酷刑的消息,心中不由地燃起了怒火!我曾经经历的那肮脏的一幕幕仍就在当下不断发生着。我认为应该逐步的把我知道的酷刑状况写出来让大家知道,从而更易认识中共的邪恶。
一般而言,关押在看守所里未经审判的,只是犯罪嫌疑人,依法而言不是罪犯,当然不应对其强迫劳动, “改造 ”就更无从谈起了。
可是在中国大陆,现实却恰恰相反。全国绝大多数看守所几乎都在强迫在押者从事长时间的劳动。
对此违法行为,若有不服从者胆敢拒绝,就会遭到“抱镣”(将四肢用镣铐锁在一起,身体只能前倾,爬坐着)、“挂铐”(双手高举伸出铁窗或铁栅栏外用手铐拷住)、“蹲茅”(将双手拷在固定在地面上的小铁环上),或者“断食”、“打坐”等惩罚,花样繁多,举不胜举。时间少则一天,多则几十天,总之,惩罚一旦开始,就不会轻易解除。
更有甚者,狱卒会命令几个 “劳动号”(也叫 “二警官“,是狱卒从在押者或犯人中挑选出来供他们使唤者)在院中当众扒下不服者的裤子,按住四肢和头,狱卒用牛皮带、橡皮棍等猛力抽打其臀部。每打一次,受刑者便在地上拼命扭动着猛地向前一窜……这样的命运仅凭任何一个狱卒的一句话,就会降临到在押者的身上,容易的让你难以置信。有时,一个劳动号的一句谗言,就会有人遭此暴行。
酷刑的结果一般有两种,一是不服从者无法忍受酷刑的折磨而带着哭腔告饶;二是行刑者打够了。
在这人间地狱里没有是非对错,有的只是暴力与错了你也必须服从,说是“全国都这样”,记得当我提出此种做法违法时,临沂监狱的王兴诚区长就曾如此说。
因此,只要把你弄到这人间地狱里,哪怕只是走一下程序,党折磨你的目的就部分达到了。
舒向新的遭遇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长明灯下的黑暗与摄像头前的无耻。
由于人们知道那不是讲理的地方,故绝大多数人选择逆来顺受。实际上专制之下也确实没有讲理的地方,又何止是在高墙电网之下呢!敢于在这样的地方反抗的人,没有点英雄气概还真做不到。
此种情景在这样的地方大家都见怪不怪,只是不寒而栗的看着事情的发生。
可以说,狱卒在他们的岗位上可以任意发泄他们的野蛮与兽性,像极了《水浒》中所描写的“牢城营”里的景象。
在押者根据狱卒各自的习性,为他们取了各种绰号,例如“王五十”(打人时起步就是50皮带或橡皮棍因此而得名)、“曹阎王”等等。
在临沂看守所(现在叫监管大队),由于关押着几千人,从天亮到天黑不断地回荡着皮带、橡皮棍和人体碰撞的‘啪啪’声,及被殴打者的喊叫声。驻所(狱)检察官们也经常在进行酷刑时从旁边经过,对酷刑视之不见,甚至公然违法的狱卒会与他们哈哈一笑擦身而过……
舒向新律师在看守所因拒绝非法的强迫劳动而被殴打酷刑的消息,是在光天化日下,反映出中国看守所严重违法的又一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