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党党魁、立法会议员 梁家杰)
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副特派员胡建中日前批评「港独」违反《基本法》,他认为,援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为保障国家安全,可依法限制港独言论。
内地官员有这种思维,不足为奇,在他们的世界,法律为政治服务,以言入罪,天经地义。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冇动刀动枪,只是签署《零八宪章》提倡民主制度、司法独立等改革,已属大逆不道,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刑期。以保障国家安全为名,便可行使无极限的权力,所向披靡,亦可成为剥夺人民权利的借口,香港不能有普选特首及公民提名,因为这些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坏东西。
夏虫不可语冰。虽则香港回归超过18年,中国与西方国家亦多了接触,但有些内地官员依然不愿意或不懂得接受「一国两制」意思就是两个制度有差别,香港法例保障言论和结社自由,没有言论或思想入罪。身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的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声称,有港独主张的团体尝试注册为公司,已足以构成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的叛国和煽动罪,是无的放矢,歪离法治精神。
处理港独问题,不应纠缠在港独主张是否违法,而是应该首先问:港独思潮如何产生?大家坦白承认其根源,对症下药。
三、四年前,没有港独思潮。自从梁特登位,恶形恶相跟香港人过不去,斗争为乐,中共政府又背信弃义,全国人大8.31决定推翻了普选承诺,香港人望穿秋水,还是得不到一个平等普及选举制度产生的政权,肯向香港人问责,保障自由和法治。雨伞运动表面上因清场而结束,但民主诉求无消失,郁结情绪无疏导,以刘兆佳教授的说法,今年2月立法会新界东补选主张港独的梁天琦得票多达6.6万,就是不满梁特的「抗议性投票」。
若指摘港独、自决、本土是炒作,梁特是第一个点火,第一个拿起镬铲,网友戏称他是「港独之父」,实至名归。没有这几年的土壤,电影《十年》不会引起共鸣。香港人觉得挫折,前面无路可行,港独、自决的思潮油然而生,并非无中生有。
历史是一条长河,因果有迹可寻。一场革命爆发前,必经阶段是社会长期持续出现严重不公不义的事,民间弥漫怨愤和绝望,寻求出路的欲望日益高涨,化作行动。
革命是官逼民反
传媒曾经报道,中共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三年前初任中央纪委书记,在一个闭门座谈会听取专家对反腐倡廉的看法,他认为当前中国形势与法国大革命前极之相似,向与会者推荐一位法国历史学家的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领略书中启示。
笔者拜读此书后有同感,法国大革命是官逼民反。其实,事发前的30年里,权贵有许多机会可以改写历史,但他们选择对人民的诉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继续抱残守缺,尽享特权,最终激发人民起义,推倒君主和封建制度,送路易十四上断头台。
以古为镜,今日的香港,快乐指数和梁特民望低处未算低,九七以来,香港人心迟迟未回归,更加有朝反方向离开之势,想必是中共领导人眼中一条刺。强力打压,不适用于香港。毕竟,香港过去百年对外开放,与西方联系,仍然有国际社会关心的价值和地位,自由法治等核心价值亦已深深植根香港,况且,中国正努力建立形象,争取国际认同,任何对香港的大动作打压是倒自己米,一宗李波事件已弄得中共灰头土脸。其实,强力打压就能够换来人心回归吗?实践成效,中共心知肚明。
中共政府若想将港独思潮「消灭于萌芽状态」,靠胡建中、胡汉清之流的夏虫继续出口术吓唬人,甚或将来利用律政司一两宗起诉以试探言论入罪的空间,只会帮倒忙,令港独思潮越烧越旺。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转移视线,港独思潮的根源就是梁特,就是政改止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