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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来龙与去脉(网络图片)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形式逻辑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简称煽颠罪,始现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内容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据第113条第2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第56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个定义可以说完全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的公民权利的,是典型的一党独裁、流氓专制体制的反映。

 

此定义前半部分讲的是手段:“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实质上就是以言论定罪,过去的所有煽颠案例都是组党、结社或言论。后半部分讲的是核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那么,我们要问什么是国家政权?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政权的实质就是共产党政府政权,这里包括党、政府、政权三层含义。上面的定义完全混淆了国家、政党、政府、政权的含义。

 

共产党是什么政党?我总结共产党是杀人党、汉奸党、国贼党、谎言党、欺骗党、流氓党、恐怖党、暴力党、奸淫党、二奶党、情妇党、通奸党、性奴党、独裁党、专制党、血拆党、强征党、马列邪教党、扒祖坟党、贪得无厌党、腐败党、贪腐党、雾霾党、污水党、毒土地党、拆棺材党、跳楼党等等。政府、政权后面有解释,此略。

 

社会主义制度是什么制度?我认为是一个以公有制名义抢夺百姓经济、财产、土地,剥夺百姓政治权利,如一人一票、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迁徙自由、言论自由,和社会福利等等;将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统统产业化,用纳税人的钱养着一大批贪官污吏、流氓骗子、汉奸卖国贼,肆意践踏人命的,毫无监督、服务、人权、人性、人道的一个用谎言和暴力维持的流氓专制的邪恶的社会制度。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条内容律师肯定比我清楚和熟悉,我从另一个角度即《现代汉语词典》的字面词语来阐述煽颠罪的内容,进而指出中国的司法关于煽颠罪形式逻辑就是指煽颠罪的不合法逻辑。

 

什么叫煽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解释:1.煽同扇,扇shan(平声):摇动扇子或其他薄片,加速空气流动,扇动:摇动(像扇子一样的东西)。2.鼓动(别人做不该做的事),鼓惑。煽动:鼓动(别人去做坏事):煽动闹事,煽动暴乱。颠覆:1.翻倒;2.采取阴谋手段从内部推翻合法的政府。国家:1.阶级统治的工具,同时兼有社会管理职能。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2.指一个国家的整个区域。政权:1.政治上的统治权力,是阶级专政的工具。2.指政权机关。政府: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如中国的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上面《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是从字面上即单个词语去理解的,当然带有官方色彩和以马列邪教为基础的。我暂且不论“现汉”上的解释问题多多,就从“现汉”出发理解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鼓动别人去从内部阴谋推翻合法政府即合法的政权机关。那么,我们要问:如何认定从内部阴谋推翻?现在的中国政府合法吗?所谓“合法政府”即民选政府,一人一票选出来的政府。

  

煽颠罪源于反革命罪,那么,“现汉”上的反革命罪是怎么定义的呢?反革命一词“现汉”的解释:1.与革命政权对立,进行破坏活动,企图推翻革命政权的活动或言论;2.反革命分子:镇压反革命分子。反革命罪就是企图推翻革命政权的活动或言论。在这里,“现汉”的解释似乎还停留在革命政权阶段,也就是武装夺取政权的解释。但是在煽颠罪的解释中,就已经进步了,说是合法政权而不是革命政权了。从这种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合法政权比革命政权更重要,百姓更关心,共产党政府更在乎。从革命政权到合法政权的变化,可以说就是凸现中共政权的合法性问题焦虑。

 

因此,律师在煽颠罪的辩护上,适当回顾反革命罪是非常有用的,让法院法庭上的人都知道此罪的历史沿革,充分认识到中共政府、政权是不合法的,是非法的,暗示法院、本法庭也是非法的、不合法的的法理逻辑,是非常必须的。

 

反革命罪也好、煽颠罪也罢,本质上就是限制公民政治权利、言论自由,不允许公开表达个人基本政治权利,把反对中共的异议人士、对中共政府提出合理建议的公民统统冠以煽颠罪的罪名,这是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说明这些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国际公约在中国根本没有实施和落地。《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得不到伸张,宪法第35条的公民有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示威、出版、结社等自由统统被扼杀了。

 

二、非法的政权、政府、中央、法院、法庭   

   

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什么性质的政府?1931年11月7日中共在共产国际支持下,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是在前苏联支持下成立的汉奸卖国贼政府,在前苏联派军事专家、赠予大量武器的支持下,中共无视合法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存在,无视中华民国政府欲血抗战,赶走日本侵略者,颁布《中华民国宪法》,提出中国走民主宪政之路,用谎言欺骗中国百姓,决意与中华民国政府展开残酷的内战,在死伤近2000万同胞后,武装夺取政权的。所以,现在的政府就是前中华苏维埃政府的延伸,国名也是中华民国政府的山寨版,“共和”自1949年以来从未兑现,而是杀阀不断,谎言加暴力在信息化时代依然盛行,致使中国人特别是公务员、公检法行业的人洗脑严重,对公民暴力抓捕镇压不断。

   

政府政权不合法,政府颁布的法律合法吗?现行的法律都是为中共政权统治服务的,显然不符合《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

   

共产党合法吗?不合法,因为民政部没有注册登记。党的总书记合法吗?同样不合法,不是党员选的总书记,不是全民选的国家主席。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是党天下的具体表现,党中央临驾《宪法》与政府之上,这是中国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

   

法院、法庭合法吗?当然不合法。法官都是党员、党官,是伪法官。检察官、警官也一样是伪检察官、伪警官。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是流氓党、流氓专制体制的打手、帮凶、奴才、走狗、流氓!

 

所以,在这样的流氓、骗子、奴才横行的国度,律师辩护即使坚持公义,讲法律,讲法制、讲法治,也是没有好的判决结果的,而且是危险的职业之一。709大抓捕律师就是证明。

 

三、法院法官是什么性质的

 

不敢政务公开的法院法官是什么性质的法院法官?因为“人民”法院实质是“赵家”法院、腐败党法院、恶法暴政法院,非法法院,冤假错案制造者法院,公平正义破坏者、践踏者的法院,不干为人民声张公平正义的、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正事,而专干官官相护、党同阀异、坑害百姓、制造冤假错案的流氓勾当。律师们应该借法院不敢政务公开此良机,给狗奴才法官、狗打手警察们上上课了!法院为什么不敢政务公开法官、法警信息?

 

中国法官人人是党员,人人受贿索贿,法官、法警(检察官、警官)等都是党的狗奴才,恶法暴政欺压百姓的帮凶脑残,一切献媚拍马上级上司,是听领导的狗奴才而已。上级领导是谁?上级领导就是大流氓、大骗子加大奴才罢了。法官听党、听领导的结果才导致民冤沸腾,虽说中国处处依“法”,实际上却是惩治百姓的恶法,法院内无法可依,法庭上践踏法律为荣,执法无法无天,做狗法官不如做条狗,因为狗是名副其实的狗,而狗法官是夹着尾巴的狗,是人奴化的哈巴狗,上到最高院院长、最高院大法官,下到县级法院院长、法官,即使是懂法的专家,他是守法的模范吗?不是!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基本人权(指一人一票、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等)、维护合法权利吗?不能!殊不知他们所服务的政府不是民选政府,即非法政府,大家同样无选票,无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而这些是民主国家的基本人权。非法暴政才导致非法狗奴才法官横行,非法狗脑残打手警察暴力遍地,腐败党法官才受贿枉判案件,人为制造不公,才导致法院不敢政务公开,以致出现北京昌平案件当事人枪杀狗帮凶法官的下场!

 

2016年6月3日,吴良述律师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未获成功,在信访室法警暴打吴良述律师,吴律师裤子被扯坏,胸口上留下被打的红色痕记,手机也被摔坏。这样的经历余文生律师去高院办案也同样碰到过。2014年5月12日,北京律师余文生到最高法院递交一个案件的申诉状,被最高法院拒绝受理,余文生律师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要求最高法院出具不受理案件的通知书,被八名法警强行抬出,架抬过程中,余文生律师裤子被扯烂。

   

709大抓捕案就是流氓公安、走狗法院、奴才检察院人为制造的先抓人后罗织材料,违反律师法、刑法、刑诉法、看守所条例等法规的体现,不让律师会见有法律依据吗?拿出法律依据、法律法条来看看!谎言制造者央视更是骗子满台,未审先判,愚弄百姓,谣言惑众,人面兽体,党媒妖魔,抹黑成风,泛滥成灾!这就是流氓骗子奴才、腐败党法院,也是流氓骗子奴才、走狗帮凶脑残、腐败党的法官!

  

四、王默的自辩词是煽颠罪辩护的里程碑

 

最让我震撼的是去年看见《王默自辩词》的发布,我好像找到了知音,当时就想写篇评论,后来觉得没必要,写不出新意来干脆不写。我也看到《王默自辩词》在各大群、网站上传,网上一片叫好声,很受律师、公民朋友们的欢迎,认为这份自辩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檄文。

 

为什么在法庭上讲政治不讲法律的自辩词这么受欢迎?为什么不是出自专业律师、人权律师?王默可能连大专学历都不是,也不是法学专业的,怎么就这样受欢迎?王默的反被动为主动出击的底气在哪里?我认为就在王默从网上掌握了大量的共匪的历史真相,形成他自己对中共的系列看法,坚定的政治反对立场,并以此指导他的行动,参与南街运动并引领南街运动,成为中国政治犯的标志性人物。王默来自草根,代表是中国底层百姓对暴政的立场。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王默,而是刘晓波、许志永、丁家喜等,那对中国律师、公民的影响将会怎样?历史无法假设,许许多多被中共构陷煽动颠覆罪的人士都没有这样主动出击,没有喊出“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宪政中国”,“打倒共产党”的口号。王默我没见过,但我肯定他是个非常坦诚、有个性的人,也很坦率,不喜欢拐弯抹角。

 

五、律师辩护的正确对策是讲政治

   

煽颠罪的律师辩护一定要讲政治,而不是讲法律,更不是讲法条、摆证据。讲政治主要围绕《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基本权利来讲,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共产党的历史错误、现实中国的腐败、司法不公、执法犯法、维稳体制弊端、信访违法等等,一一陈述清楚。

  

律师讲政治是指律师在煽颠罪、言论罪等具体办案过程中,无论是在与公安局、看守所会见,还是检察院投诉、法院开庭等,时时处处都要注意多讲政治,少讲法律、法条的对策。因为律师面对的是一群流氓、打手、帮凶、走狗,处处会受到约束,处处会遇到麻烦,甚至会遭遇暴力加身的可能,法庭辩护不是取决于律师的口若悬河的举证、辩护,而是法官或合议庭将判决结论早已准备好了,辩护只是走过场,是一种形式而已。特别是煽颠案等,更是如此。现在律师很少讲政治,或怕讲政治,怕揭露司法腐败,非常失策。律师讲政治的少,讲法律的多。或者说,律师政治辩护少,法律法条辩护多。

 

《王默自辩词》的发布,网上一片叫好声,很受律师、公民朋友们的欢迎,认为这份自辩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份里程碑式的讲政治的辩护词的檄文。

   

律师是天然的流氓专制体制的暴力抗争者,是暴力政权或政府实施专政的抗争者,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者,是一种非常专业性、技术性的职业。中国的法官让律师在法庭上讲道理、辩护只是形式而已,走过场罢了。所以,特别是对政治犯案件,律师辩护也好不辩护也好,无罪辩护也好有罪辩护也罢,讲法律也好讲政治也罢,影响不了判决结果。但如果律师在法院法庭讲政治而不讲法律,给在场的法官、检察官、法警讲政治,讲共产党历史上的真相、讲司法腐败的真相,从1949年以来中国高院院长、检察院长、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被判刑,到各地方省委书记、省长、厅长被判刑,再到历史上的国家副主席、元帅等未经审判就被专案组迫害死的真相讲起,给在场的每个人反洗脑,效果会更好,即使没改变审判结果,但却让在场的每个帮凶奴才、打手走狗、暴力施加者受到教育,而倍受尊敬!对唤醒体制内专政机器的实施者的良知会起到立杆见影的效果。

    

用我创立的《流氓专制体制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司法体制,公、检、法的所有人员都是流氓专制体制的流氓、骗子、奴才、帮凶、打手、走狗的身份,也是暴政实施对民众施加暴力的具体实施工具,他们就是施暴者。中国的法庭上没人懂法,也没人讲法理,更没人知道“法的精神”,并且中国没有一个法庭、法官、检察官、法警、公安、警察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服务的是匪党、是暴政,匪党、暴政非民选、不合法。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是党员,更是流氓专制的帮凶打手、骗子奴才、走狗施暴者、专制暴力机器的工具!而法律是以“恶法”实施暴力的工具,所以,法院、法庭也没有理可讲,法院从法官到庭长、院长无理可讲、无法可谈,完全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我在“执法”你就得配合,“我是流氓我怕谁?”“我是老大我作主”等,所以,才会有法官经常当庭对律师说,“没关系,你去告我吧。”

 

具体到煽颠罪的709案件,被抓的人将近10个月了,有些人如吴淦等已经被抓近一年了,律师都无法会见,无法存钱,无法展开救援行动,一点消息发不出来。怎么办?我认为律师在于天津方面打交道时,除了《律师法》外,也要和他们在打交道过程中讲黑暗的政治暴政,什么是暴政?被抓人近一年不让律师介入、不让会见,这就是暴政!不是暴政难道是“依法治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明明白白写的,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而实际执行中当法律是一纸空文,不让会见,这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流氓骗子逻辑!是本质的“人治”行为,体制内的所有人都在扮演着流氓、骗子、奴才的角色,一切听领导的、听上级的指示,体制内的人为了吃饭成为执行上级指示的工具。你问问他们:你是一个行尸走肉吗?是任人摆布的动物么?回答肯定都不是,但现实就是这样。

 

因此,煽颠案件的辩护律师要跳出法律的框架,试试看从讲政治的角度,从讲党性、党的纪律的角度,从每个煽颠案件的当事人手无寸铁的角度,围绕此案件,来写煽颠罪案件的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故意制造障碍、践踏法律、损害政府形象、损害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宗旨。让更多的人来揭露明白暴政的邪恶与欺骗!

 

如果每一个人权律师都像被抓关押至今的“战神”王宇,或是周世锋、李和平、王全璋,或是在外面的高智晟兄、王峭玲律师,不怕打压,不屈服、不气馁,毅然决然,敢发声、敢写文、敢呼吁、敢声援,甚至敢举牌、敢上街、敢聚会、敢结集、敢带队,更敢抗诉、敢叫板公安部长、司法部长、高检长、高院长等,那现在就不会出现如此低谷、如此萎靡不振、如此没有士气的局面。如何扭转律师界的乾坤气势?值得每一个律师深入思考。

 

六、我讲政治的战果

 

很遗憾我至今没能进法院旁听过人权律师的辩护,我2014年4月8日想进海淀法院旁听丁家喜案件,不幸走到法院北门被抓,在车上和国保讲政治,说他是走狗、打手、奴才,领导让他24小时加班待命,他不敢对上司说不。国保下车时说,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在中关村地下室,因为存包的警察土匪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饭吃。我高声指着他骂道:你这个脑残,你不上班试试看,谁会发给你工资?你以为你是谁?一条狗奴才而已。没有共产党,我不仅有饭吃,还比现在过得好,有一人一票、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免费教育,台湾的国民党、民进党就做到了这些。他一天也不敢和我说话了。

 

2015年6月20日想去旁听王宇律师的辩护,说旁听证办完了,被塞进车子带到泃阳派出所关到下午3点,我也一直和看守我的警员讲了几个小时的政治,送我回燕郊的车上,我继续讲政治,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得出,他们没有反感。我曾经在群里看见台湾律师的高见,说中国大陆人权律师要在法庭上多讲政治,少谈法律法条,当年台湾美丽岛事件的辩护律师都讲政治,揭露政治黑暗,很少和法官讲法律内容。

 

我2013年5月6日去北京三看接西单四君子,被抓到大兴区观音寺派出所,要求做笔录我不配合,便大讲共匪的历史真相,听的人越来越多,还抽烟,我要求不抽烟,他们很配合还帮倒开水,讲到最后,那做笔录的说,谢谢你给我们上了两个多小时的课。同年两次被刑拘,在与房山预审审问对话中,一直不停讲共匪的现状和我所知道的历史真相,不配合做笔录、签名,那预审倒开水很积极,其中一位刘姓预审,还和我大谈金庸武侠小说。

 

我与北京、浙江、河北国保讲政治的结果是,他们只有听的份,没有任何辩解,也很认可我的观点,以至于本来想迫害我,放弃对我的迫害,河北国保上门的次数也比以前减少很多,甚至怕见我。

 

法院法庭是法定讲理的地方,律师就是讲理者,所以,在法院法庭讲理,讲政治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也是主动唤醒公、检、法人员的公开场所,展示揭露共产党黑暗的历史和现实,是一场非常生动的政治课和唤醒活动,律师应该抓住这样的好机会,敢于并且勇于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