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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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投决定退出欧盟(网络图片)


 

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出来一小时,首相卡梅伦即发表讲话。他说:“英国人民的意愿,必须得到表达。”,“英国人民的意志,必须服从。”,“英国不仅拥有一个议会民主制,而且有关英国如何治理的问题,有的时候就需要问问人民自己”。

 

有中国大陆网民在跟帖中说:“这就是民主,这就是民意!”而另有网民说的是:“英国无论脱欧还是留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英国全民中的成年人都是拥有真正选票的公民!”“什么是国家?国家就是民意!卡梅仑首相说的多好:执政者的仼务就是执行民意。可在我们这种特色国家,国家就是统治阶层,统治阶层即国家。所以说,在有的国家,要老百姓爱国,说白了,就是要爱他们统治阶层。”“脱不脱欧,英国人应该最清楚,感受也应该最深。全民公决,是真正体现全民意志,是真正的人民选择。英国人民无须任何政党、主义、思想来代表他们的意志。英国人民从宪章运动起就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无论脱欧与留欧,都是英国人民自己的选择。”

 

难怪在这个对世界都有巨大影响的事件出来后,与其说中国大陆那些评论高手都不肯发声,不如说他们无处发声,因为即使在本人常去浏览的一家被称作中国大陆最开明的网站,也没有见到一篇真正的评论——评论什么叫公投,为什么要公投,为什么像这种被称作“大英帝国”的资本主义国家有公投,而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却反而从来没有过公投?!中国大陆这种“民主”,与英国人的一次次公投的民主相比,差别是否也太大了点?不然,难道还有比公投更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吗?难道我们那个“核心价值观”里的“民主”比英国公投更能让民众感到民主吗?

 

众所周知,英国实行的也是代议制,而且早在一百五十多年前就有了完备的代议制理论,而这就是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在代议制政府中,议员就是人民的代表,而且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与中国大陆上的所谓“人民代表”有本质区别。

 

然而,最广泛最直接的民主,不是代议,而是这种公投。

 

公投,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生动的体现,任何打着“实行民主”包括让“人民当家作主”抑或说什么民主是“核心价值观”的幌子,在公投面前都要露出马脚,都会现出原形。

 

是真民主还是假民主,是欢迎民主还是排斥民主,是否允许公投就像一块试金石,允不允许公投,一试,就知道了。那个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民主”,面对公投,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说,英国人的一次次公投,让中国大陆“民主”真伪现形。

 

之所以要公投,就是要尊重人民的意志,尊重人民的选择,这才是英国“脱欧”公投的意义所在——结果是什么,并不重要。

 

在不许公投的国家,也一定没有民主,没有真正的“人民代表”。

 

在不许公投的社会,也一定不会实行真正的代议制。

 

某些国家的“人民代表”,代表的恰恰不是人民,而是官府,是统治者。偶尔“有幸”选出一位真正的人民代表,反映人民的心声,很快就难容于官方,随之而来的就是打压,且失去“人民代表”身份。而只有像那些在北京的“全国两会”上从来不会发出反对声音,从来都“不会给党和政府惹麻烦”的人,才能把这“代表”一直“代”下去。可正如约翰·密尔在《论自由》结尾处所说:“一个国家为了要使它的人民成为它手中更为驯服的工具,哪怕是为了有益的目的,而使人民渺小,终将会发现,弱小的国民毕竟不能成就任何伟业”。

 

世人从英国一次又一次公投中看到了什么?看到“人民当家作主”在真正的民主社会,是可以实现的。

 

虽然有古希腊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在先,后来的人们也还是认为,在现代人口众多的社会,要想复制“直接民主”,很难。因为,古希腊时的一个城邦,往往就像一个“大城堡”,疆域有限,非常有利于直接民主,用不着让别人“代表”。正因此,在现代社会,所谓“人民当家作主”,都不过是一种理想,不可能实现。因此,今天很多人都羡慕古希腊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

 

其实,根本不用羡慕,公投,就是现代社会的“直接民主”。这种形式与古希腊雅典的“直接民主”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每一个人,包括总统、首相,都仅仅代表TA自己,而不代表任何人。因此,当我们看到西方特别是像英国这种有着自由传统的老牌民主国家一次又一次公投,谁还能说今天不能“直接民主”?谁还能说“人民当家作主”只能是一种理想?

 

至于这种在有的国家只不过是一种口号一种幌子的“人民当家作主”,为什么在英国可以实现?只要翻翻英国历史,就不难得出答案。

 

早在三百多年前,就出版了《政府论》的约翰·洛克,是英国人;一个半世纪前又出版了《论自由》的约翰·密尔,同样是英国人。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说:“有很多证据足以证明,就历史来看,我们有理由断定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的。”已经去世的邓正来教授在一篇学术文章中引了这句话后作了自己的阐释:“显而易见,在洛克看来,国家的职能并不是要替代自然状态,毋宁说是社会的一个工具,其目的是要将自然状态所隐含的自由和平等予以具体的实现。如果国家违背契约,侵犯了人民的利益,那么人民凭藉恢复其自然自由的权利而可以推翻其统治。”

 

而显然是继承和发展了洛克思想的密尔,在其《论自由》第一章“引言”中也说道:“现在需要的则是要求统治者与人民合为一体,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就应该是国民的利益和意志。国民无需防范自身的意志,无需担心它会向自身施虐。只要能切实让统治者对民意负责,可据民意及时撤换,国民就可以将能够自主行使的权力托付给他们。他们的权力即是国民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是经过集中并赋予了便于行使的形式罢了。”

 

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人类进步到有政府的时候,那么这种社会就理当是一个民主社会,因为这个政府就是公民委托的办事机构。只要人民认为这个办事机构不称职,人民就有权力随时撤消这个机构并重新组建机构。今天西方民主社会,人民虽然不能完全做到“随时撤消”他们的政府,但在民主制度下,他们有权利批评政府,且可以结社、集会,游行、抗议,有效地监督政府。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为“人民权力”,而现代民主的本质,就是尊重“民”意,尊重人民的意志,体现人民的权力。任何一个社会,只要是强迫人民说他们不想说的,做他们不想做的,或者不赋予他们表达真实意志的权利,都与民主背道而驰。现在中国大陆的民主,就是假民主,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在这种假民主制度下,只有统治者的意志,而没有真正的人民意志。在一个人民意志不能体现的国家,人民没有“梦”可做,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梦”。所以说,那什么人的“中国梦”,不是人民的梦,只是统治者的梦。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