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在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于杭州举行的前夕,来自欧美、亚洲、大洋洲等地区的46个全球主要商业团体,近日联名致函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备受争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早前通过人大二审表达担忧,指法律一旦通过,等同贸易壁垒,将削弱安全保障,阻碍经济发展,促中方作出修改。有分析表示,这是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国际商业团体和行业巨头向中国表达不满的行动。
全球商业团体致函李克强促修改网络安全法 (4:49)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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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和路透社等国际通讯社报道,包括美国商会、商业软件联盟、苹果、微软、高通、思科等科技巨头在内的,来自欧美、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的金融、信息技术、保险等行业的46个商业团体和公司,在致李克强的联署信中表示,网络安全法草案的相关规定,实际上是贸易壁垒,违反国际贸易组织(WTO)规则,不仅难以加强网络安全,反会削弱数据安全性,阻碍经济增长,给外资和中资企业准入设立障碍,将割断中国与全球数字经济的联系。
中国外交部还没有对联署信的消息做出任何回应。
另据报道,网络安全法草案2015年6月人大初审,今年6月完成二读,其中部分条文备受诟病,包括发生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期间,中国当局可“限制相关地区的网络通讯”等;在华外国企业必须将重要业务数据储存在中国境内,并协助中国执法部门进行调查,而且危及“国家安全”的资讯科技产品必须交由中方“审查”等。
按照相关程序,草案经人大常委会三读通过后就将实施。由于草案包括的条例有一些不利于外企在华运营的条款,许多外企和商业团体都曾表达过不满。
美国“人道中国”组织创办人、居住在加州的IT工程师周锋锁,星期六晚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政府出台网络安全法,是希望严控网络言论,而从经济上讲,实际上就是一种贸易壁垒。
他说:“从政治上,它主要是控制言论,镇压异己。从经济上来讲,它是一个贸易壁垒。那现在这种安全法未来争议肯定越来越多。美国在这个事情上,政府是非常短视的,为了所谓的短期贸易的利益,不敢在这些问题上有强烈的立场。完全依靠美国的公司是不行的。”
有外国网络公司表示,网络安全法草案要求外国公司向中国当局提供软件原理等商业机密,并迫使企业提供中国公民在相关网页的网络活动纪录。
周锋锁表示,中国表面上是为了防止恐怖主义,其目的还是要强迫西方公司接受它设定条件,而同时的一个效果,也是扶持中国的网络科技公司。他说:“根本目的还是,中共是想让西方的公司屈从于它的条件,接受它的条件,而不是迫使这些公司撤离等等。在这个同时呢,它所谓扶植它们控制的这类公司。”
周锋锁表示,如果西方公司屈从于中国的条件,这不仅将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机密,而且也对其所有客户的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美国应该在这个问题上申明立场。
他说:“不光是这些公司本身的问题,所有使用这些公司的用户都有一个安全的危险。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美国政府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立场,短视的,应当早点清醒,以贸易壁垒,拆除贸易壁垒这种原则,要求中国和美国类似的这种互联网政策。”
中国领导人表示,需要网络安全法来防止恐怖主义和反政府活动。不过,中国一些行业组织的官员曾在媒体上表示,针对外国安全技术使用的一些规定,也是为了保护竞争中的中国一些新兴的安全技术运营商。
外国公司和商业团体近年来不断抱怨北京刻意减少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准入,限制性规定令外国公司在中国运营更加困难。此外,网络安全法将会进一步增加中国和贸易伙伴之间的问题和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