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异议人士张海涛因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被乌鲁木齐法中级法院判刑19年。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该案最近再被法院申请延长审限。
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最近再度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张海涛案件的审理期限,这是新疆法院第二次向最高法院提出同类申请。张海涛因在网上发表文章,今年1月17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刑19年。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期限于6月19日届满,后被最高法院批准延长至9月19日。张海涛的妻子9号告诉本台,新疆法院再度向最高院申请延长审限:“海涛这边,我昨天给法官打电话,他说可能还要延期。但是他没有明确这样说。上次延期到9月19日,昨天我又打电话去,我说要回老家。你们这边开不开庭,也不给我个确切的时间。他说你要回家就先回家,如果开庭的话,会给你通知的”。
张海涛委托的律师陈进学对记者证实,其当事人案件,再被法院延长审限:“法官跟我说,现在还要再延期。我跟法官说要早一点开庭,出结果。他说他定不了,有上面的审判委员会。他说他没有决定权”。
记者:因为他一审被判19年,二审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比一审会好些?
律师:有可能出现转机,但这个不敢有绝对保证。还是要加强关注。
今年7月7日,陈进学律师会见张海涛时,发现其仍然戴着脚镣。张对律师说,他在囚室内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对待,包括给其他犯人发食物,却不给他,以及他睡觉时有两个人把他挤在中间等。消息经媒体曝光后,引发海外人权机构关注。其后,张海涛的脚镣被除去,获准每天放风四个小时。
对于张海涛二审可能的判决结果,关注张海涛案的成都维权人士黄晓敏对记者说:“(二审判决结果)再坏可能不会了,往好的方向转,转到什么程度,我分析可能要和(前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最后的结论,就是说他到底是升职,还是平调(北京),还是被排查处理,可能跟他的去向和最后结论,有一定关联”。
张海涛长期关注新疆民族问题以及民生事务,批评中国政府在新疆地区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起诉书指张海涛,利用推特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频繁向不特定网络受众发表、转发大量造谣、诽谤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和图片;造谣歪曲维稳形势,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张海涛在上诉书中,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院的判决提出的异议包括,控方作伪证、提供非法证据,侵犯被告人沉默权、隐私权,刑讯逼供、诱供等。
2009年,张海涛曾被公安以涉嫌诈骗的罪名羁押,在两个月后获释。多年来,每到两会或六四周年日期间,张海涛均会被当地派出所视为维稳对象而加以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