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日前公开演说时称,香港选举连外国都关注,有些更甚至“高度介入香港选举”,因此如果中央不关心香港选举,反而是不正常。王振民此说遭到香港学者广泛批评,认为故意混淆“关心”和“介入”的概念,掩饰中联办公然违反基本法的行为。
但宋小庄的文章却为王振民的论点处处护航,文章指出,香港有不少人以为香港选举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务。这是不正确的,原因是香港选举的制度和安排都涉及中央和香港特区关系,因香港选举制度的产生办法,不论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都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香港基本法也有默示性要求,就是立法会中支持行政长官的议员不应当少于全体议员的一半。因此,中央和中联办对香港基本法的这一默示性要求是非常关注的”。
宋文又强调,选举事务是香港特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外,香港媒体大部分还把中联办当作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并以香港基本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要求,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不得干预香港特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宋小庄反驳,联办也不是“中央政府各部门”,中联办是“中央政府的驻港机构,也不是中央政府各部门包括港澳办的驻港机构”。如果是,则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该机构的设置须征得香港特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政府批准。但中联办的设置并不需要征得香港特区政府同意。
他承认,中央和中联办对选举事务关注的若干方面是明显的,“在中央推进行政长官普选时,中央强调行政长官人选的爱国者的标准。在立法会的选举问题上,中央也强调,港独分子不得成为立法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