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仁
故事整理人:马 萧
受 访 人:吴玉仁
受访时间:2015年11月15日
受访人简介:吴玉仁 艺术家,出生於1971年,江苏常州人,现居北京,从事艺术创作。2010年5月,因从事“艺术维权”遭到报复,被以涉嫌“妨碍公务”逮捕,在羁押十个月后,于2011年4月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获得释放。
马萧:请谈一谈您被逮捕的经历。
吴玉仁:我之所以被逮捕,还要追溯到半年前,2009年冬天,当时,朝阳区的二十个艺术区被拆除,因为这里属于政府牵头开发的国际艺术区,很多艺术家来到这里落户,都签了二十年到三十年不等的房屋租赁合同,很多艺术家装修工作室不到一年,但都被划入到政府的拆迁范围之列,而政府却没有一分钱的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艺术家开始反抗,我也被卷入进来,负责组织、策划一些维权艺术的行动,我认为,所有的艺术家都必须关注社会问题,这是每个艺术家无法回避的,艺术家必须与时代平行,而不是躲在象牙塔里埋头去创作,这样的话,他们的作品其实是没有根基的。但即使如此,真正起来进行反抗的,其实还是不到一百人。
在抗争的过程中,我也逐渐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因为艺术家是一个受媒体关注的群体,因此,艺术家的维权行动比普通公民有着更多的资源,除了常规的法律规定的那些程序之外,我们把艺术和维权两者结合起来,做“维权艺术”,然后,通过媒体的披露把抗争行动公开、扩散,对政府形成压力。
当时,我与其他一些艺术家一起举行了好几场“维权艺术”,比如,在寒冬中拿着砖头站一个小时,而我们自称为“砖头党”;再比如,我们用棉被把自己裹起来,在寒风中站着,通过媒体把这种“维权艺术”的表达形式扩散出去;2010年2月22日又发生了强拆动用黑社会打人,我组织了一次艺术家的游行示威,发动20 多位艺术家去长安街游行,其中七位艺术家打着标语、横幅。每一次这样的维权行动,都吸引了大量的关注,通过一波一波的“维权艺术”抗争,给政府制造了足够的压力,最后,政府不得不作出让步,赔偿了艺术家七百多万块钱,由于我是所有这些“维权艺术”的发起者、组织者,因此政府对我恨之入骨,这样,政治报复也就随之而来。
但真正对我的逮捕延后到了2010年5月31日,其实在此之前,警察已有逮捕我的种种迹象,此前,我到香港举办了个人艺术展,许多朋友替我的安全担心,让我出去之后不要再回大陆,但我当时因赔偿金发放一事,并已经做好了秋后算帐的心理准备,并不在意警察的恐吓,展览开幕结束之后,我就回到北京。
5月31日, 我陪同一位陷入失窃事件的朋友去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报案,结果,警察当场就将我扣留,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我这是“自投罗网”,这是一次典型的“秋后算帐”。很快,北京市公安局的“国保”、朝阳区公安分局的一位副局长都“风尘仆仆”地赶到酒仙桥派出所,专程到现场来监督、指导办案,我在派出所被扣留了24小时。
对於警察来说,这只是一次常规的逮捕行动,在我被扣留不到两个小时,很快就作出了处理意见,把我狠狠地殴打一顿。当时,四个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的食堂,将我的衣服翻上来,蒙住我的头和眼睛,用衣袖子紧紧裹住我的脖子,做成一个“黑头套”,然后,就把我按在地板上,对我拳打脚踢,之所以选择在食堂干这样的粗活,是因为食堂没有监控设备。
殴打完之后,我被解开“黑头套”,发现是派出所指导员的警察在现场指挥,由派出所的副所长带着几个警察动的手,后来,我听到过很多类似的讲述,发现这样的脏活一般都是由副所长负责来干的,因为这个职务正好处於急需提拔的阶段,通常,副所长就会更急切向他们的上司表现自己的“能力”,实际上,从他打我的力度有多重,也可以间接地证明他想在上司面前表功的欲望有多强烈。
殴打完了之后,我被押到一个询问室,让两个协管看押着,把我扔在那里就不闻不问了。之所以殴打我,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给我一个“下马威”,刹一刹我的傲气;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想试探我在这个过程中还不还手,如果我反抗了,警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给我安上一个“袭警”或“妨碍公务”的罪名。但实际上, 我也确实是主动送上门让他们抓捕的,很早就有心理准备,因此,我只是把即将到来的政治报复当作一种生活体验,心态比较平和。
很快,北京市公安局的人就开始介入,一共对我进行两次审讯,一次穿着警服,另外一次是着装便服,但是,他们都对我先前“艺术维权”的行为避开不问,只是一个劲地审问我在派出所现场“殴打”警察的情况。我对他们这种荒诞的做法感到愕然,当然否认我殴打了警察,并且指控警察殴打我的事实。他们对此当然心知肚明,对於我的指控,对警察不利的、符合当时事实的内容都不予记录。后来,他们嫌我啰嗦,干脆就直接提问,让我回答“是”还是“不是”,我明显感觉出他们对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感兴趣,相反,他们只是在诱供,想通过我的供述来给我罗织罪名,所以我不再搭理他们,拒绝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也拒绝在审讯笔录上签字。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我被羁押的这段时间,有两三个老太太到派出所来报警,起因是这些老太太住所楼下的麻将馆影响到她们的休息,让警察出警处理,可能之前已经多次报过警,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而负责接警的正是先前殴打我的那位副所长,此时,这位副所长立刻换上了另外一副面孔,变成一位居委会大妈的仁慈口吻对她们说话,“劝说”她们不要如何如何,这种变色龙式的思维方式在我的头脑中形成鲜明的对比,让我瞠目结舌。这位副所长在殴打我的时候,从他口里吐出来的全是脏话,并且下手非常重,特别狠。但他这种欺骗手段,明显连这些街坊老太太,也已经不吃这一套,始终不买这位副所长的帐,坐在派出所前面的地板上撒泼打滚,叫死叫活的。
6月1日傍晚,警察将我送往朝阳区看守所,而给我安的罪名正是“袭警”,我被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刑事拘留。但是,那份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却没有寄给我的家人,直到今天,我被羁押的这段生活经历,警察没有给我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马萧:请谈一谈您在朝阳区看守所的生活经历。
吴玉仁:到达看守所之后,首先是狱医要进行身体检查,我的头部、手臂和后背都有明显的明伤,但看守所的狱医却没有记录,我清楚的记得,我向他陈述伤情时,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偶尔敷衍式地点点头,但并没有记录。而且据我的推测,他在事后也没有补充记录,因为后来律师调阅狱医的体验记录,证明不是我“袭警”,而是警察殴打了我,并且有明伤的记录。但警察方面从来没有提供我被殴打致伤的书面证辞。
我在向狱医陈述伤情时,现场还有一位国保,两位派出所的警察陪同,他们一听我谈这些真实情况时,就向我施加心理压力,进行威胁,在我耳边轻轻耳语,说“进去之后有你好受的。”当时,我马上就想到了我进去之后的遭遇会很惨,想着香港警匪片里面的暴力场景,比如,那种高压水枪冲一下,让警棍捅几下的镜头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但在事后看来,我在看守所的这段被羁押的经历要比我的心理预期要轻松一些。
进去的时候最早被羁押在一个“过度号”,“过度号”称为“一筒”,也称之为“严管号”,这是一个专门为第一次被送进看守所的人们准备的,相当於没有过经验的新人,在这里熟悉看守所内的生活,学习看守所的各种规则。我在这个“过度号”被羁押了37天,在正式批捕之后,我被转到了另外一个监室。
“过度号”的面积比较大,进身有12-15米的样子,40平米左右,关押了三十多个人,非常拥挤。送进去之后,已经是6月1日晚上七、 八点,监室里的人都在“坐板”,当时,号子里的电视正在播放“新闻联播”的电视节目,这叫“新闻板”,像这个洗脑节目是看守所里每个人都必须要看的。因 此,我进去就被安排“坐板”,晚上还被安排“值班”,每个班两个小时,看着监室里的其他在押人睡觉,至於值班人数,一开始是四个人,后来,被送进来的人慢 慢多了,炕板上睡不下那么多人,就安排睡地板,很快地板上也挤满了人,于是,余下的人就安排值班,最多的时候这个“过度号”羁押了38个人,因此值班人数 也达到了每个班次六个人。不过,我进去时人还不算太多,还能够睡在炕板上,只不过和所有的新人一样,睡在距离厕所最近的一个位置。
进去的时间一长,我才逐渐明白里面的生活规则,作为新人,我的待遇还不算最糟糕的,最起码的我没有被挨打。在我进去之前,看守所已经和“过渡号”里的牢头打过招呼,牢头已经提前知道我的情况,还专门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政治犯”。
一般来说,所有的新人进去之后都是要挨一顿打的,这是给新人一个下马威。首先,新人必须脱光所有衣服,光着身子围着监室走几圈,这叫做“身体检查”,看身上有没有伤,其实这项工作本来是由狱医来做的,但实际上朝阳区看守所的狱医只是应付一下差使,实际的“身体检查”就由里面的牢头来完成,连肛门都要检查,在众目睽睽之下光着身子转圈,对於一些没有类似经历的人们来说,这是一种精神虐待。实际上,这也是看守所的狱医将这个责任推卸给管号的狱警了,因为人一旦被送进了监室,那么,这个人如果在监室里面出现死亡或其他意外事故,管号的狱警是要受到牵连的,这就好像一条流水线,人被送到哪个环节,就由哪一个环节上的工作人员来把关,至於狱医,并不在这个流程上,无论他是否查验出被检查者的伤情,都不用承担责任。
“身体检查”这一环节过后,接下来新人就必须抱头靠墙蹲在地上,这就进入殴打环节,一般是由“二板”负责打人,用鞋底抽新人的头部,当然,这里面,这不叫打人,叫“教育”。这个打人的环节同时也是向新人介绍里面的人的环节,“这位是大哥”、“我是二哥”、“‘管教’应该怎么称呼”---“听清楚没有?”每说一句,就狠狠地抽一下,新人不能反抗,相反,还必须大声回答:“听清楚了”。
打完之后,再穿上衣服,同时,还会发放一件统一的、有编号的号服,通过了这个环节,新人才算是真正成为看守所监室大家庭的一员。接下来,就是给新人分配“坐板”的位置,值班的时间,以及安排睡觉的地方。
在朝阳区看守所,每天都必须“坐板”,每天八个小时,雷打不动,其他还有值班制度,以及食物供给制度,和其他看守所都差不多。审讯主要集中在刚进去时的前半个月,每天都来回折腾,和其他人的遭遇一样,主要是疲劳审讯,有时候,晚上刚刚睡下,狱警就把我提出去,对於负责审讯的警察来说,这些都是常规的动作,同样的问题反复审问,就是审问我在派出所“殴打”警察的“细节”,各路人马轮番上阵。在这半个月时间里,每天凌晨一两点回到监室里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不过,由于我们这些艺术家的工作时间和一般人不同,因为都是在晚上工作,因此,这种连夜审讯对我来说并不构成大问题,最难受的是白天同样不能休息。
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是抱一种体验生活的态度进入警察视线的,心态很放松,没有一般人通常会有的那种很强的恐惧感。实际上,从进入看守所的那一刻起,我就将这段被监禁的生活经历当作自己人生的一件作品去仔细雕琢,因此,很快地,我就融入了看守所的生活氛围。
马萧:无论是看守所,还是监狱,都是现行专政体系的最终端系统,通过一系列严酷的惩罚规则,将恐惧最终植入到每个人的头脑,最终实现他们对於权力的驯服。但是,即便在这里,同样也存在反抗的现象,对此,您是如何应对看守所的严酷生活的?
吴玉仁:我一进去心里就有目标,我知道我在里面要干什么,首先就是要争取更大的发言权,这样,才能拓展自己在里面的生存空间,方法是什么呢?就是交换,你有什么资源可以和大家分享、交换,有什么价值可以提供给他人,给他人以帮助,不管是牢头,还是其他的在押人。
显然,相对於那些普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我有很多东西可以拿出来提供给他们,我知道自己并没有真正触犯法律,内心很坦然,没有顾虑,这种自信心是其他在押人所没有的,因此,相比一般的新人,我更容易被其他人所接受、认可。
刚进去两三天,我就开始展现我生活的另一面,在应付日常的审讯之余,我开始作画,对于其他在押人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态度,我给其他在押人画头像,给每位在押人画一副个人的素描肖像画,还有就是画看守所内的场景,没有纸,就用监室里面的手纸,而牢头也感到很新鲜,他是因为赌球被送来的,他提供给了我笔。在监室里,笔属于违禁品,在押人是不允许私自持有笔的,但狱警会给牢头一支笔,因为他每天要做值班记录,即便如此,对牢头的笔的控制也是非常严格的,哪怕是笔芯用完了,都必须上缴给狱警,交换新的笔芯。
除了画这些,我还根据每位在押人各自的需要,画他们想要的东西,比如,有一位小孩喜欢卡通片,我就在他的T恤上画他喜欢的卡通人物。另外一个,在看守所,性是一个热门话题,因为被监禁起来的人们长期接触不到女人,没有性生活,因此,在里面,性的话题是不受禁忌的,它甚至是在押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如,开性的玩笑,聊各自交往过的女人,等等,我就应一些在押人的要求,在他们的被子里画上女性的裸体画,各种不同姿势的女性裸体,供他们晚上睡觉时手淫用。在这个“过度号”,有两三位在押人向我提出过这种要求,我都满足他们,听老号们讲,以前看守所不时发生“鸡奸”的现象,但自从安装了摄像头装置以后,整个监室无死角监控,这种“鸡奸”现象就没有了,哪怕是再强势的在押人,对性的渴望也只能依靠自己动手去解决,而我能够给他们提供这种裸体女性的画像,正好可以迎合他们的心理需求。
除了画画,我还有很多资源可以提供其他在押人,比如,我会给他们讲故事,我大学毕业以后,先后在家乡江苏常州、北京,加拿大等地教过书,经历比较丰富,表达能力、对语言的组织能力都很强,而且语言富有煽动性,因此,我讲的故事既新鲜,又很有吸引力,我进去之后,就给其他人讲故事。看守所的生活是非常枯燥、无聊的,每个人都希望把自己从对各自案情的焦虑中解脱出来,不管是牢头,还是那些“鼠辈”,都有这种潜在的渴望,这个时候,如果出现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耐心地给他们讲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讲一些新奇古怪的事情,你马上就会成为他们精神食粮的泉源,你很快就会成为他们中间最受欢迎的人物。
这是第一个,我把外面的故事带给监室里的其他人,同时,我每天又在里面不停地创造新的故事,给大家的生活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情趣,这个,你不用刻意去装,在号子里,所有人都会缷下他们的面具、各种伪装,因为大家都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朝夕相处,想装也装不了,大家想听故事,我就给他们提供这方面的资源,中间偶尔地再给他们画一两幅图画,不断地交织、穿插,逐渐地打破了以往监室里的那种单调、沉闷的生活氛围,在我心里,这也是自我价值的一种实现,同时也把它当作一种成就来对待,因为我给他人提供了知识和快乐。
在这个“过度号”呆了不到十天,我就慢慢地成为号里的“三板”、“二板”,等到我有了影响力以后,我就要求牢头不要再虐待新人,不要打人,后来,这个号里就慢慢开始不再动手打人了。所以,等到37天以后,我转到了另外一个新的监室,就直接当上了那个新号的牢头,看守所的正式说法叫做“值班员”,等做了新号的牢头以后,新换的狱警还跟我开玩笑,对我说“说这是值班员,其实就是牢头,我希望你做牢头,但不要做狱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