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财经时报读者:

《财经时报》因为今年七月刊发的一篇企业报道被控失实,被上级主管机关认定为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失当。上级主管机关决定对财经时报实施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关于此次报道的具体情况我们已经并继续向主管机关做出陈述。

虽然我们在短期内无法正常地向广大读者提供服务,但我们一定会加倍努力,用更好的工作报答大家。

我们特别要通知我们广大的长年订户,我们保证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赔偿。

这次停刊整顿还对我们的广大的广告客户以及合作伙伴造成不便,我们在此保证,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以及我们之间的合同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财经时报社
2008-9-25

据称《财经时报》此文犯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