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张凯
帮助浙江省基督教徒在针对全省大拆十字架运动中维权的北京律师张凯,在被秘密监视居住即将期满之时,终于在电视上“现身”,公开承认自己“违反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同时温州市公安局称“经数月缜密侦查,现已查明,北京律师张凯是近年来一系列涉宗教非法聚集事件的幕后策划组织者”。对于公众来说,电视中“认罪”的画面早已经熟悉,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持有他国护照的外国人,只要中共当局认定你“犯罪”了,并且当你在电视中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出现而足以能够达到他们的目的时,他们便会利用各种外界并不知晓的手段,让你在电视中“公开亮相并忏悔自己的犯罪事实”。当身为基督徒的张凯律师在被秘密羁押6个月后也出现在“电视认罪”的画面中,中共无底线的统治再次让世界皆惊。
在专制的中国遭受这样的屈辱,张凯并不是第一个,可以想像,张凯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当一个政党不惜动用国家机器,以国家的名义逼迫公民在电视中“认罪”,不仅赤裸裸地暴露出这个政党的无耻,更透露出公民们在正义缺失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时的无助感。
“电视认罪”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基本人权
2015年8月25日深夜,北京维权律师张凯及助手刘鹏、方县桂等人在温州下岭教堂被警方带走,此时,虽然针对全国的维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的打压抓捕高潮已过,但外界仍十分担忧张凯一行的人身安危。两天后,传出张凯及助手被指控“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在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同年12月11日,刘鹏、方县桂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于是,外界曾一度期望张凯也会很快获得自由。
由于张凯在被秘密监视居住期间,不允许律师会见,因此外界无从得知他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都遭受了什么,张凯本人也应该无从获知社会各界对他的极大关注和声援。在张凯监视居住即将期满“被上电视”前夕,一篇《有一种谜团,叫做“张凯的字条”》的文章,详述了失去了自由的张凯“解聘律师”的一张张字条:“暂时解聘张磊律师:因个人考虑,暂时解聘张磊为我的辩护律师。张凯2015•11•12”;“覃臣寿律师,感谢你愿意做我律师,因正在配合调查,暂不聘请律师。如有需要,我再行考虑。张凯2016•1•27”;“李贵生:因你不适合做我律师,故予以解聘。张凯2016•2•19”。
究竟是什么原因迫使张凯一次次解聘敢于为自己辩护的律师?张凯本身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应该深知一个人在失去自由的时候,唯一能够获知外界消息来源的便是通过律师途径。做为维权律师,他更会懂得,当一个人因为良心和思想获罪的时候,律师在整个案件中所能起的重要作用。在张凯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不允许通信,不允许家人探视,他完全处在与世隔绝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任何理由自行解聘律师,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张凯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逼迫和折磨。张凯解聘律师的文件的时间点值得分析:2015年12月12日,是与他一起被抓捕的刘鹏、方县桂取保候审获释的第二天;2016年1月27日,是中国传统的节日春节前夕;2016年2月19日,是张凯监视居住即将期满的前夕。这样的时间点不会完全是巧合。
张凯在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期满之时,突然亮相温州地方电视台“认罪忏悔”。张凯被抓捕前,曾为浙江省的基督教会提供法律援助,浙江省的教堂和基督徒们自2014年开始就在抵抗政府拆除十字架的教堂的决定,张凯同样身为基督徒,参与到关注、代理温州地区十字架和教堂的强拆维权活动,在温州的基督徒当中深得信任,有一定的威望,并与国际人权机构有联系。这,就是张凯被当局认定有罪的原因。于是,当局处心积虑推出的“电视认罪”镜头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张凯的身影。
近几年来,公民在电视上公开认罪似乎成了当局执政执法的一种有效的打压手段:从网络大V薛蛮子,到监督政府的广州区伯,再到数度坐牢的良知记者高瑜,709被抓捕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们,而中共“电视认罪”达到登峰造极之处在于,不仅可以让中国公民“认罪”,还可以肆意让外籍华人“认罪”,更可以让纯粹的外国人也来上演一场“认罪”的大剧。目前为止,我们尚且不了解,持有瑞典护照的桂民海在遭到绑架和强迫失踪三个月后,为何要在电视上承认“自愿回国自首”;持有英国护照的李波为何要力证“以自己的方式自愿回国配合调查”,公开声明放弃“居英权”,并多次拒绝外界的关注和声援;瑞典人权活动人士彼得•达林,为何要说“我在中国从事了违反中国法律的事情,伤害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
我们仅仅知道,年届71岁的高瑜女士被认定“泄露国家机密罪”突然遭到秘密抓捕,与她一同被抓捕的还有和她相依为命的儿子,当局以她的儿子相要挟,最终逼迫曾三度在共产党的监狱中不屈的良心记者高瑜在央视承认“犯罪”,她无辜的儿子因此才得以释放。有谁能够想象,一位母亲,为了她挚爱的儿子不再受到无端的牵连,不得不向暴政低下高贵头颅时的无助和悲壮?
再说关于香港书商失踪案中的李波,据钱志健先生的文章《变种文革式批斗,中国的下一个李波会是谁?》中披露“李波的儿子患了自闭症,知道父亲被失踪感到难过”,被强迫失踪前,“李波称,当时三名铜锣湾书店员工失踪后,他个人已不敢再回大陆。李波也称,他百分之百相信自己在国家安全部有记录,甚至电邮被入侵”。如此看来,李波可能是为了能够早日回家与儿子和家人团聚,不得不“放弃居英权”,不得不配合中共上演“电视认罪”。
纵观被强迫“电视认罪”的当事人,大多无不是经历了秘密关押,律师和家人不得会见,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不管他们是受尽了怎样的威逼利诱,哪怕是凭空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外界也无从了解真相,而“电视认罪”的背后,冲击的是一个人所能坚守的道德信仰和原来的价值观,瓦解的是一个人最后的尊严。在完全与世隔绝的状态之下,一个人的人身安全、健康状况、寻求司法救助的权利得不到丝毫的保障。
由中共喉舌主导的“媒体审判”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在法治社会,判定一个人有罪最公正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接受法庭的审判,在法庭未下判决之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对一个人进行有罪推断。
以张凯案为例,在被秘密监视居住的六个月时间里,办案单位以法律的名义,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并强迫张凯一次次地解聘辩护律师。但是,官方媒体在张凯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期间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对张凯本人进行采访,并在电视、报纸、网络中广而宣扬“张凯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条 第十二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三条“……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那么,是谁,给了媒体抹黑、判定张凯有罪的权力?
浙江省自2014年开始大规模地拆除教堂十字架,北京维权律师、基督徒张凯及其助手接受温州百余家教会的委托,作为教会的法律顾问,协助教会维权。而据媒体报道,仅当地基督徒的不完全统计,在浙江至少有超过1300座十字架被拆毁,20余座教堂被强制拆除,多达500多名信徒被抓捕,130多人被打伤,有超过60名信徒受到行政、刑事拘留,因抵抗拆除教堂十字架而遭到逮捕和判刑的牧师、信徒达28人以上,由此可见,浙江地区针对基督教的迫害令人震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权利”,当局拆毁十字架和教堂,是在变相剥夺公民们享有宗教信仰的权利,张凯身为基督徒和律师,完全是在捍卫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行使律师的法定权利。
而现在,张凯本人被强迫“电视认罪”,针对张凯的羁押方式从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与此同时,温州当局又组织信徒观看张凯律师的“认罪视频”,以让信徒们认清张凯的“真面目”,这样的手段与文革时期的公开大批判如出一辙,难怪民间有“文革来了”的恐惧。
官方媒体如此大张旗鼓地宣扬张凯有罪,张凯的命运实在令人担忧。假如刑事拘留期满之前张凯被逮捕,那么接下来张凯将面临法庭审判,尽管类似张凯案的政治审判权最终掌握在中共自己的手里而不是法律的手上,但在律师被屡次解聘、舆论已经公开认定张凯有罪的前提下,张凯一案更无从在法律上获取公正,张凯无罪获释的希望几乎为零。在这一切的背后,官方媒体和相关的办案机关和主管部门,都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中共口口声声要依法治国,那么请问:在未经法庭审判的情况下利用公权力逼迫公民“公开认罪”,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官媒喉舌可以肆意指鹿为马,打压抹黑民间社会和公民维权运动,却不允许民间发出一点质疑的声音,加紧控制意识形态领域,视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为洪水猛兽。动辄以“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等种种借口掩盖侵犯人权的事实。
张凯们的“电视认罪”非但不能证明张凯们有罪,却让世间和还没有清醒的人认清了中共法西斯的本质。一个个体的生命再强大,又怎么会抵挡得住强大的国家机器在灵魂和肉体上的碾压呢?频繁的“电视审判”,只能让世人看清中共为了达到目的无耻和无度。
王怡牧师在《关于张凯一案的个人声明》中说:“多年来,很多人都真诚地在问一个假问题,即文革会不会重来?很多人也貌似严肃地思考一个荒诞的课题,即如何才能防止文革的悲剧重演?然而,新一轮的文革明明已经开始了数年之久,抑或数十年?真的现实是,我们何曾有一日走出过文革?真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脱离这个弯曲悖谬的世代?”
的确,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这一点,当越来越多的人拒绝洗脑,学会独立的思考,选择站在良心和正义的一方,张凯们无助的“电视认罪”就会失去中共想要达到的目的,荒诞剧在中国上演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