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9日起,黑龙江双鸭山市数万名被欠薪矿工及其家属连续数天在市区内街头发起游行、集会、请愿,要求双鸭山矿业集团支付被拖欠超过六个月的劳动报酬。被欠薪矿工及家属手持“我们要活着,我们要吃饭”“共产党还我们钱”“陆昊睁眼说瞎话”等横额,高呼“打倒贪污犯”“省长太过分”等口号,要求与矿业集团、当局对话解决。
 
此前的3月6日,黑龙江省省长陆昊在两会上表示,在产能调整关闭煤矿过程中,工人得到妥善安置,“没欠井下职工一分钱”,公然撒谎,混淆视听,欺辱善良民众,成为激怒被欠薪工人及家属上街请愿的导火索。
 
 网络视频和照片显示,当局急调数千全副武装特警及防暴队进入矿区拦截、围堵请愿队伍,双方发生激烈冲突,随后有矿工及家属被暴力打伤,至少4人被抓捕,消息被封锁。同时,网上有“附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图像资料”流传,涉及数十维权公民。
 
3月14日,黑龙江省省长陆昊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地面职工欠薪情况我们一直是掌握的,但井下职工确实有欠薪的,之前说龙煤井下职工不欠薪确实是错了,错了就要纠正,没有理由隐瞒。不管是什么层级报上来,错了都要纠正,更重要的是采取措施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但随着数千特警等暴力介入,被欠薪矿工及家属的正当和平维权行动,正在演变成当局血腥镇压暴行。
 
在此,我们,有良知、理性的同胞(包括但不限于全体煤炭行业的工人),密切关注此事,声援、联署并郑重呼吁:
 
1、当地警方立即释放所有被抓维权矿工及家属,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宪法的原则保障公民集会、游行、请愿、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
 
2、政府停止使用任何暴力手段解决欠薪等劳资纠纷,立即撤走全部特警及防暴队,以免事态进一步激化和扩大。
 
3、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国际劳工公约等标准满足矿工及家属的相关诉求,由矿工推举维权代表与矿业集团、政府集体协商、谈判,解决欠薪问题,维护矿工的劳动权益。
 
4、倡导组建劳工及律师等参加的公民监督团、法律援助团,为矿工及其家属提供法律、人道援助,建立健全矿工维权风险防范机制。
 
5、按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标准改革现行工会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需对本次事件进行调查、问责,切实履行为全体工人维权的法定义务。
 
6、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就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集团及政府公职人员存在的渎职、失职、故意犯罪等行为进行严厉检控。
 
声明人:
 
程玉兰 上海市维权公民
欧彪峰 湖南省维权公民
李焕君 北京市维权公民
王金兰 河南省维权公民
闫春凤 吉林省维权公民
孙东升 黑龙江维权公民
王素娥 辽宁省维权公民
戈觉平 江苏省维权河南
张素珍 河南省维权公民
姜建军 辽宁大连维权公民
李智国 河南省维权公民
冉崇碧 广东省维权公民
李明翠 河南省维权公民
李孟旭 河南省维权公民
王淸臣 黑龙江维权公民
赵振甲 辽宁省维权公民
申春芳 河南省维权公民
刘聚才 河南省维权公民
郭秀云 河南省维权公民
郑建慧 天津市退休工人
候敏玲 甘肃省维权公民
鲍润浦 河北省维权公民
夏天庆辉 黑龙江维权公民
季新华 北京市维权公民
王心灵 河北省维权公民
王军平 河北省维权公民
吕动力 陕西省维权公民
江天勇 北京律师
邓福权 四川省退伍军人
沈福田 黑龙江维权公民
李小玲 广东省维权公民
赵玉富 内蒙古维权公民
冯 磊 河南省维权公民
倪 伟 苏 州公民
陆国英 苏 州公民
王明贤 苏 州公民
邢佳中 苏 州公民
倪金方 苏 州公民
徐春玲 苏 州公民
徐雪明 苏 州公民
朱雪英 苏 州公民
李淑春 天津市退休工人
邱 蓓 上海市公民
汪建华 上海市公民
黄小芹 上海市公民
任乃俊 上海市公民
王宗泽 上海市公民
朱长庆 上海市公民
吴汉梁 上海市公民
耿心光 上海市公民
杨勤恒 上海市公民
王法展 上海市公民
殷振华 上海市公民
孙小琴 上海市公民
许 靓 上海市公民
秦张决 上海市公民
李学政 上海市公民
陈建芳 上海市公民
张明厚 辽宁大连公民
资卫元 苏 州 公民
王婉平 苏 州 公民
陶建伟 苏 州 公民
陈建刚 苏 州 公民
俞根元 苏 州 公民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联署进行中。。。
 
今天我不为别人呼吁,明天无人为我呼吁。为讨薪工人及其家属发声,客观上就是在为自己争取未来。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联署签名:请将 姓名、所在省份、职业 等信息发邮件至:
 
 wmx1298744538@yahoo.com
QQ邮箱:1298744538@qq.com;
手机短信签名:18511667428。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