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国的基督性
世间都在上帝手上,时间空间都在,那么对于耶稣之前的希腊和中国,难道就不在上帝手中。既然在上帝手中,那么上帝兴起圣经之外的先知有何不可,圣经又没有规定先知的地域和界限,是不是先知,并不是一定写明在圣经中的。当然,耶稣说律法和先知的传统终结了。耶稣前可能有东方先知,耶稣后没有。否则柏拉图没写在圣经中,怎么成了前耶稣的先知呢。
我看到很多吃八十年代以来传统文化批判毒奶长大的法利赛人,痛骂传统文化中没有救赎下地狱啥,骂的贼狠,可是既然整个世界都在上帝手中,孔子有没有救赎恩典,有人谁能知道。无知的事,就不要无知者无畏。保罗跑到希腊卫城去传道,说这是未知之神,这是对还没信耶稣的希腊知识分子说的。对于孔子与上帝关系,在耶稣后的后人我们来看,是未知的,无知的。对于前民国的,或者传统中国的文化,没有相信耶稣的,是否被拯救,对我们后人是未知的。因为肉体的死亡并不是终结,到了末日审判前都有机会,到底他们有没有机会,权柄在上帝手中,人不知道。耶稣也承认自己不知道,上帝的拣选。凭什么就敢诅咒自己前人的不信?
以耶稣的救赎,难道就不能有死后得救的人。对此,我们仅仅无知而已。死后灵魂上天堂的,圣经中有,就是亚伯拉罕怀里的那个乞丐。我觉得对于先人死前未信的,应该是祈祷,以祈祷来面对我们的未知。不应该是诅咒批判。
没法确认孔子是先知,这也是对的。因为“未知或无知”。然而用传统文化对读是关于福音的传播,也就是传道的途径问题,不是信仰本身。而先知地位关乎律法,并不直接关乎信仰(犹太人认为耶稣是先知,而基督教认为耶稣是信仰)。
也就是说,在传道途径上,树孔子为先知,是不可证伪的,信仰上必须严格遵守圣经,但在传播上只要不违反就行了。就像一个律师,可以钻空子,但不得违反法律。我的思维方式,受法律影响大,例如福音书与使徒行状的关系,我就看成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我认为人对使徒行状的经文理解,必须从福音书来,人又不是使徒,难免偏差,以人的道理替代神的道理。就像美国法官审判宪法案件,必须考量立法者的原初意图。对律法日思夜想,那人便有福,有福还没碰到,日思夜想倒是一定的。
但丁对罗马诗人维吉尔说,诗人啊,你被你不知晓的神引领前行。对于人类的认知能力,上帝是无可名状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除了上帝出于爱世人在圣经圣言中显示的外,人对上帝一无所知。
如远志明等把远古殷商人所信仰之“上帝”等同于《圣经》上帝,把老子的道就像希腊化很严重的《约翰福音》那样等同于上帝,我认为对这种中国化努力,要有“未知或者无知”的态度,就像保罗在雅典卫城告诉雅典人,圣经上帝为雅典人“未知之神”。如果你敢断言肯定不是,那么就意味着你对上帝的认知:上帝是你可以名状的,所以你有能力辨认。苏格拉底的“无知”与保罗的“未知之神”都保持开放性,未确信的,而且不违背圣经的,一定在上帝权柄之下但不知是否为神迹,或者未知的“神的做工”,就不要轻易论断否认。能够进入认知能力审查的,可以根据《圣经》批评的,是说殷商上帝就为上帝的人,有没有权柄,是不是先知,有没有类似使徒保罗的权柄;说老子的道,就是《约翰福音》中的道,是不是具有类似使徒约翰的权柄。对上帝的认知方式(包括说话人的权柄),是否符合圣经,可以进行论断,认知的内容,只要不违背圣经圣言,不好轻易论断,肯定没有圣经之外圣言,但可以有神意的追索,尤其历史是道成肉身,历史领域这里危险性不大。
继续谈道成肉身在中国历史中。奥古斯丁的历史建构,是必须面对的,他把经由《圣经》转述的以色列历史,以及后来耶稣基督的降临和教会历史,都以神圣历史的名义,拔高为代表性的人类历史,而希腊罗马的历史,贬低为世俗历史,作为“福音的预备”。可是我们读圣经,前耶稣的以色列历史,以色列被《圣经》暂时钦定为天选民民族,但如我所说耶稣基督并没有祝福此项内容,作为犹太人也没有为之主动积极担负,虽然他在犹太人中间出现被当做上帝对犹太人的恩宠。耶稣说律法和先知的传统到施洗约翰为止,说施洗约翰是有人在旷野呐喊,预备主的路,修直主的路。也就是旧约的犹太历史,还是“福音的预备准备”,与希腊罗马无异。奥古斯丁不符合耶稣的地方,正是基于天选民观念,才把前耶稣的以色列历史当做圣史。何谓新约,耶稣基督就是新约,新的,不同于《旧约》中上帝与以色列人的旧圣约。新约并不肯定犹太人的天选民地位,如教会对犹太人取而代之,还有圣保罗把福音传给外邦人,都在瓦解消解犹太人天选民地位。犹太人把耶稣送上十字架,否认耶稣为神子,只认为耶稣是先知,也有毁约的含义。天选民地位并不是亚伯拉罕作为万国之父的神旨中,而上帝要求晚年生子未成婚的以撒献祭,就是意味着万国之父的地位撤销的危险,在亚伯拉罕的万国之父约中,并没有指定以色列人为天选民,天选民开始于摩西在法老面前的宣告,把以色列人从埃及人拔出来,就像摩西的名字是从水里面拔出来:以色利人是我的长子。上帝要求万国之父亚伯拉罕将独子以撒献祭,是对亚伯拉罕万国之父地位的考验,而上帝也将独子耶稣在十字架上献祭,以为人赎罪,死后复活赋予万国的权柄。这是神与人之间的对应。在旷野试探中,撒旦以万国权柄试探过耶稣,耶稣说当拜你的神,单要侍奉祂。长子权的转化,一碗红豆汤就能做到。以色列作为上帝长子,也不是永恒的,万国之其他国俱有可能,都能在上帝面前争宠,否则作为主要是异教和外邦人的基督教会,陷在犹太教与基督教之争中的基督教会,何以成为天选民。那么万国之每个民族都在上帝之前有特殊领受,去完成自己的特殊世间使命,就像该隐和约伯争宠一样。
民国的天选民理念
我认为中华民国的特殊世间使命就是一个最多人口的民族教会,民生社会问题如何解决,以为福音做预备,以“预备主的路修直主的路”。辛亥后,孙中山立即把三民主义的民生提到首要性,而其后的社会主义劫难,也可以反向印证。现代社会之前,贫困的民生问题,是放任自流,而现代之后开始人为解决,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在于此。社会主义政治尝试的“政治解决方案”虽然失败代价惨重,但也是指向面对该问题。美国只是幸运得避开这个问题,如阿伦特在《论革命》中阐述的。亚里士多德指出,家政经济问题,是为公民政治参与解决前政治条件,而民族国家也正是为公民保障自由的外在条件,前政治条件。正是因为中华民族的人口最多,如果能搞好民生问题解决的实验性答案,就是对全世界的根本性贡献。
以色列人的天选民观念本来就起于出埃及记中摩西在法老面前,把以色列人从埃及人中摘出来。就像摩西的名字,从水里拔出来。我的意思是说,往往在冲突中,在教会与国家的冲突中,这种大概率就变为绝对的,先天的,当下就预定的。如诗篇中判定犹太人天选民地位,是说犹太人遵守法律,所以有智慧。而德国人与犹太人争,是说自己有道德品质,自己就有的品行,所以是天选民。犹太人得先证明,得行出来,才是天选民。德国人说我自己就有道德,是天选民。
美国独立,根基于神的明确承诺。天选民观念被相信,这归功于加尔文的预定论。天选民是对承受苦难的回答,是耶稣钉上十字架断气之前的那点醋。是对生命的肯定,而不是自我称义。并不得道德上的傲慢,天选民表现为一种祈祷,而并不是一种自我任命,是对恩典的期盼。
欧洲民族国家奠基的时候,普遍有几个问题是模糊的,或者以神话方式,或者以宗教方式、或者以遗忘的方式存在,如果以政治冲突的方式存在。例如天选民,还有例如僭主,他们在政治中无比重要,却处在政治非理性之中。现在需要到了以理性的闪电撕裂黑暗,然后眼阳照耀其中。施特劳斯超越民族国家奠基,回到古典政治哲学取经摸索,难道不与这一些问题相关么?
新教政治神学与民族国家的原教旨意义,可能就是吻合的。沃格林在1941年给编辑马克斯的信中,他阐述了政治观念史稿的指导方针。他说,从中世纪到现代过渡时期的部分,是有关的上帝子民的段落,这一部分将对10世纪到现在的诸种运动进行研究,这意味着它将包括中世纪和现代发生地革命问题。附带的说道,在我看来,上帝的子民是对西方多种力量的一次重要综合,而之前从来没有以这样的方式出现过。
在天选民的观念的帮助下,英国的宗教改革才得以完成,也就是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民族国家得以良好奠基。相信人类历史完全是在上帝的计划之中,而英国是上帝拣选的国家,天命要展示和实现上帝为人类规定的使命。这样新教改革,才得以建立在英国历史传统之上。英国是上帝拣选的国家,是“上帝的长子”,其国家的历史,就是上帝之道成肉身。从而把摇摆于虚无和自大之间的英国史,变为圣史,具有普世性,他们走过的路,是别的民族国家,要进入天堂的典范和路径。从现代性早期到今天,这个典范是成立的。只有同样相信自己是天选民观念的美国模式,才可以与英国模式一较高低。是否具有天选民观念,决定了民族国家奠基是否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
辛亥革命后民国奠基后,我认为是一个新教国家。当时中国和美国的全国教会都为中华民国的成立祈祷祝福。还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标志,就是民国采取了以耶稣诞生那年作为元年的公元纪年。纪年在政治上的含义,我们今人已经漠然无知,可是对古人来说就是统治的法权性标志。皇帝换一个,就换个纪年。既然民国采取公元纪年,那么就是说耶稣为民国的“王”。民国之前,为中国的“旧约”时期,民国后为“新约”时期。新约的耶稣救赎提升了以色列人的旧约时期历史,提到一个更高的高度,同样耶稣在民国为“王”,怎么不会将前民国的“史前史”提升到新的高度呢。怎么会让“旧约”的中国人一定没有得救的机会呢。中国的过去现在未来,都在耶稣的手中。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数以万计的中国基督徒和在华传教士,他们不仅亲眼目睹了这场革命,而且以某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这场革命。他们很快就了解到这场革命的很多领导人及骨干都是基督徒或受基督教的影响,心情从开始时的惊讶、惶恐渐转为欢迎和兴奋,他们认为,期待已久的一个“新时代”(a New Era)和一个“新中国”(New China)就要来临了。
孙中山在1912年基督教会的一次欢迎会上曾说:“兄弟数年前提倡革命,奔走呼号,始终如一,而知革命之真理者,大半由教会所得来。今日中华民国成立,非兄弟之力,乃教会之功”。
亲身经历辛亥革命的英国传教士埃德温.J.丁格尔在《中国革命记》一书中,他引用威廉’赛希尔勋爵的话说:“如果西方要挽救自己,她必须启发中国。……要传授给这个巨大工业化国家的人民的未来统治者们以一个基督教文明的真理和价值。”
义和团运动冲击了基督教,这种惨痛记忆犹新,与辛亥时期的感受相对比,南辕北辙,这使他们无法不对新生的共和国报以亲近之情。
这种对民国是基督教国家的“承认”,通过教会1913年4月组织的“全国祈祷日”活动得到了充分呈现。北京的教会确定1913年4月27日为全国祈祷日,并请求民国政府代发电报,要求各地教会都要“为正在开会的国会祈祷,为新成立的政府祈祷,为即将当选的总统祈祷,为民国宪法祈祷,为各国承认中国政府祈祷;为国家和平祈祷,为有能力品格高尚的人从政祈祷,为政府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祈祷”。
结果这次全国祈祷日活动范围之广是从有有过的“普天之下”,从国际大都市到边陲小镇,凡有教会的地方几乎都举行了祈祷活动。
辛亥革命是一场基督教的革命,在基督信仰支配下的革命,其所做的民国奠基必然是基督教的,承担天选民使命的。
辛亥革命之民国奠基是基督教性的,之后的持续性奠基,如抗战时期的国家建构,同样是基督教的,我对此的思考写在《抗战的基督教性》一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