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鹿毒奶粉\”导致大批幼儿患病甚至死亡事件,引发的全民共同声讨浪潮至今仍在继续发酵。而在这场共同声讨浪潮中,舆论聚焦的两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中国特色的产品免检与新闻审查,这是导致中国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的两个直接原因。
说到产品免检,这可是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一部分。所谓免检产品,就是政府认证、推销的一种可以在市场上通行无阻的特权产品,\”三鹿毒奶粉\”就是这样一种由政府认证、推销给百姓的毒品,而这一毒品竟荼毒了一个民族的未来。如今,政府却把主要责任推向企业和奶农,难怪事发至今依然众怒不息。
温家宝在美国接受新闻采访谈到毒奶粉事件时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只有把看得见的企业技术、产品和管理,以及背后引导他们并受他们影响的理念、道德和责任,两者加在一起才能构成经济和企业的DNA。\”这是政府首脑对\”三鹿毒奶粉\”事件彻头彻尾的转嫁责任。
其实早在2005年,北京律师张显峰与一些法学专家、经济学家就多次对中国特色的\”免检\”提出批评和质疑,而政府对此竟一直无动于衷,最终导致如此恶果。由国家质检总局担保质量的国家免检、中国名牌的\”三鹿婴幼儿奶粉\”,现成为成千上万无辜婴儿生命健康的瘟神,难道这其中的主要责任不在政府?毒奶事件发生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认为,质检部门日常忙于抓各种行政许可,给企业办证收费,疏于日常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在这一事件中难辞其咎。
中国名牌产品有1900多个享受免检待遇,此外还有免检产品若干。让这么多产品不接受检查监督,直接透视着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的弊端。从逻辑上讲,凡纳入国家检验的产品,都涉及到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应当检验,这是政府对纳税人必须尽到的义务。因此,只要是纳入国家检验的产品,作为国家质量部门就没有权力给生产企业提供免检特权和给任何产品镀上欺骗消费者的\”光环\”。
一种产品即使质量再好,产品质量再稳定,也不能确保其不出问题。老百姓供养的政府,不是要你开着警车拦截上访者的,而是让你发现、处理职责范围内一切危害百姓利益的问题的。政府将某个企业的产品确认为免检产品,就是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从本质上违背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政府违法设定的产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实质,就是以推卸责任的方式,使广大消费者承担产品风险。
政府并非不知自己的责任所在,它之所以长期对公民质疑免检制度置若罔闻,有其背后的利益驱动。由于产品质量检验不允许收费,从事质量检验政府部门没有利益。而一旦创设了这种产品质量免检制度,就为政府部门的利用权力,腐败寻租大开了方便之门。设定这种大吊企业胃口的\”免检特权\”之后,政府相关部门便可坐享渔利,等\”贿\”上门了。如果不是\”三鹿毒奶粉\”引爆全民声讨,政府决不会砸掉这个聚宝盆的。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5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这条规定,明确禁止政府质检部门利用权力参与市场经营行为。而所谓的产品质量免检,就是变相的向社会推荐产品,政府、企业通吃消费者利益,也就是利用政府权力参与市场经营的行为。由于消费者看到产品贴上了行政行为的质量免检标志,便会盲目轻信,这岂不就是在利用政府信用,为企业产品做广告和提供担保。
中国食品质量如何,国家质检机关最清楚?但它却还要搞什么免检制度,百姓正是相信了这种国家职能机构以信誉作出的担保免检,给自己的孩子选择了这种产品,结果大难临头。如今产品出了问题,政府不仅撤了担保,更大肆宣称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同时又打压律师帮助受害人维权,致使受害人索赔无门。
据报道,此次涉案的22个乳品企业并不都在河北,其中几个\”免检名牌\”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牵涉进去的也绝不能说都是地方官员,据率先报道三鹿事件的记者披露,他们在调查中发现,\”所有送检给地方与国家质监总局的问题奶粉,最后检测结果都是合格的。\”事实铁证如山地印证了无论地方质检部门还是国家总局,都在制度上与无良企业捆绑在一起,联合起来隐瞒真相,坑害百姓。由此可见,免检特权才是生产\”三鹿\”的毒源。
政府在拒不履行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抽查义务,大肆推行免检特权酿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却反倒要坚持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以求封杀问责舆论,抵制深层次揭短。在毒奶粉事件曝光后,中国大陆媒体对此事的报导更加受到严格限制,包括:不允许任何媒体上头条;突出报导最高领导人的重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负责任\”。所有官方媒体都统一口径,只准发表经过审查的新华社通稿;报导责任问题删繁就简、避重就轻,甚至掩盖事实真相。
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在写给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的公开信中,抨击中国政府在毒奶粉事件中限制新闻自由。\”英国广播公司\”中文网引述公开信说:\”中国毒奶粉事件的最新发展清楚表明,中国政府实施的新闻审查制度导致灾难性后果,使中国成千上万的新生儿和其它进口中国乳制品国家的公民的健康受到影响。\”早在今年7月,广东南方周末的记者何峰就已经收集许多婴儿住院的信息。
但是在奥运前和奥运期间,无法通过新闻审查。当时中国政府禁止报导任何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所以何峰的编辑因为担心受到当局惩罚,决定不发表他的报导。奥运结束后,南方周末记者又开始采写毒奶粉事件,但相关稿件还是由于通不过新闻审查被撤了下来;香港凤凰卫视某个节目原本要谈\”问题奶粉案\”,但也是由于\”不合时宜\”而改播其他内容。
对此,刘晓波先生撰文认为,毒奶粉危机的爆发固然先有黑心商人和官员的联手\”投毒\”,但毒奶粉的长时间施虐却是新闻管制所为。正是意识形态衙门的禁令,才让毒奶粉迟迟无法曝光,执行新闻管制的中共中宣部是主要罪魁。而国内资深媒体工作者凌沧州先生也在接受BBC中文部采访时认为,中共中宣部应承担相当责任。他表示,\”肇事者是三鹿奶粉,但是中宣部屏蔽人民的信息知情权,是难辞其咎。\”他发问为什么\”每次问责都不会问到中宣部?\”由此可见,对\”三鹿事件\”而言,中国的\”新闻检查制度\”与\”产品免检制度\”,一张一弛,并驾齐驱,是共同构成毒害民众的制度杀手。
中国的新闻审查制度,来自于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主管这个意识形态的部门就是中宣部。在中国的所有媒体,包括电视、电台广播、报纸、杂志,都归中宣部管,网络载体出现后,中宣部又开始插手控制网络上的资讯传播了。从数字上来看,中国是世界上网络使用最多的国家,大约2亿3千万人上网,但却有3万多个网站被审查制度封锁。根据国外观察家推测,如今至少有4万人受雇充当\”中国网络警察\”。
在奥运之前,国际奥委会(IOC)曾许诺外国媒体在国际媒体中心网络不受审查。但是,当媒体到达北京以后却发现许多网站,包括大赦国际、人权观察、记者无疆界等多家网站都被屏蔽了。特别是一些宣扬民主或维权的网站,还有香港的苹果日报、台湾的自由时报、BBC中文网站,以及新宗教运动、法轮功等网页都在封杀之中。这样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不仅不合时宜,而且已经成为特权与黑幕的保护伞,毒奶粉危害之所以能如此漫长、广泛、严重,所有秉承客观、公正与良知的人都不能不记中宣部一\”功\”。
食品涉及百姓生命健康不能免检;新闻自由系普世人权必须保护,所以应当免查。中国宪法也有保证公民有言论、新闻、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的条款。但中国政府却违反法律,反其道而行之——产品免检,新闻严查。政府明明知道,不法奸商坑害百姓事件屡见不鲜,明明知道如今的社会腐败无孔不入,只要\”公关\”就可以免检,却偏偏要设计\”免检\”的制度特权,借政府信誉坑害民众;如此同时还要实行严格的新闻检查制度,封杀舆论,抵制批评,其主要责任者不是政府又能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