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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对新婚燕尔在春宵时刻抄党章的事情引来了许多的议论,继而我们又发现,原来抄党章并非是他们的“突发奇想”,而是一次有组织、有系统的政治行为,据说全国不少地方也都在积极组织“手抄党章”活动。
如此,便实在激起了不少舆论的风波,也让不少人着实吃了一惊。有人不理解,到了今天这个价值已经多元的时代,这种带有明显一元价值宣传、作秀式的“表忠心”做法,为何会突然被推行,并能如此大行其道。他们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要抄党章?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实在不必惊讶,一来这样的做法我们向来是有传统,甚至比之更甚;二来这也是我们的现实情况所要求的。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说。一个是从组织的层面,我们要理清楚这种看起来十分幼稚可笑的行为,党组织还要推行的原因。另一个是从个人的层面,我们要知道为什么许多人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依然作秀式地配合的原因。
首先,让我们从组织的层面来看。我以为,一个以极权方式统治的政党,其用以钳制人的思想的常用手段便是神化它的领袖和党组织本身。当这个政党还处于开创型领袖时代时,那么神化党的领袖便是其一种常用的手段。此时,党的组织是领袖的一种外延,自有其相应的威严和地位。
因此,在那个时代,我们看到的领袖被歌颂成太阳般地升起、天神般地降临人间,党被比喻为母亲、比喻为大地,这些都不只是肉麻的阿谀奉承之词,而是一种必需的仪式。因为,只有具备无条件的宗教般的信仰,才能理解领袖和党的绝对正确,才能将领袖奉之为神,才能控制成员的思想。
到了后极权时代的今天,与被神化的领袖相比,其继任者的形象便显得平庸了,因此,突出他们重要性和正确领导的宣传方法也会有所改变,最明显的便是把宣传重点从一贯英明、伟大的领袖转移到“永远正确”的党。
比如,在鼎盛期的纳粹德国,极权统治用以统一人民思想的最高意志是来自永远正确的希特勒,而在极权已经不如纳粹成功的前共产党东德,这个最高意志则来自于永远正确的党。如果说无比崇高的领袖类似于一个至高无上的神,那么“永远正确”的党便形同于一个制度严密、墨守成规的“教会”。
当党的崇拜代替了以前的领袖个人崇拜,为了巩固和强化党的权威性,进一步钳制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一个政党往往会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甚至不惜以一国之财力来支持一党之统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的许多不可思议的统治手段,如推行“八项规定”、各种批评会,都是不足为奇的。事实上,这些都是神化“党”的必要手段。
虽然,这些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败,而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个,但他们并没有其他可以代替这种思想控制手段,所以还是不得不需要继续使用这些手段。而且,在他们看来,哪怕一个人的想法没有真正改变,但只要他的公开行为是按照这类手段所规定的样子被改变了,这种手段就已经成功地达到了它的目的。
对于他们来说,改变人的公开行为远比改变个人的想法更重要。只要每个人看到别人如何“正确行动”,并加入这种行为,又因此影响别人如此“正确行为”。如果能够把一个社会整肃成这样,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而从控制个体的手段来说,将个体放置在一个“正确政治”的环境之中,让他们相互监督,相互模仿,做着相同一致的事情,如开会、谈体会、说空话、机械重复,这也是极权政党惯用的手段之一,虽然看起来没有意义,没有效果,但其实是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1952年,东德共产党发起一个百万人写信的运动,要求东德人给在西德的亲朋好友写信,告诉他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虽然写信的人未必真能写出什么打动收信人的作品来,但对于他们来说,让民众做写信这件事,比做这件事能达到什么效果更重要,因为这表示写信人响应了党和国家的号召。
写信因此成为一种集体性的效忠行为。当一个不情愿写信的人看到别人个个都在写信时,他知道不写是不行的,这件事对他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会让他在别的事情上也更积极地与他人保持一致。中国的许多“无效”运动,如“唱红歌”“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不纯粹是一种浪费,而是对管制民心,统一意志很有助益的集体活动。抄党章也是同理。
此外,从个人层面而言。在一个政党掌握绝大部分资源的国家,个体就犹如无根的飘萍,其命运的轨迹几乎完全掌握在党组织手中,因此,在组织内的许多人自然会觉得自己比在组织外的人更安全,更受信任,并将能在组织里视为一种“优秀”和“荣誉”的身份标志。在这样的组织环境中,自然是“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叫咋想就咋想”。甚至在他们心中,这种顺从成了一件光荣的、比组织外人“先进”的行为。
有人说,到了后极权时代,许多人已经不相信党所宣传的“价值观”和所追求的事业,但极权统治依然在进行,当党的“政治正确”代替了社会的是非观,并不容置疑时,党所定义的“正确行为”便会继续被大部分成员接受。因此,即便是在这种“光荣诱惑”已经失效的情况下,功利分羹的心理也仍能起作用。入党总比不入党好,抄了党章总比不抄好,这种简单的利害判断,是人性的本能。
当然,这种“正确行为”已经不再是下意识的了,而是变成了有意识的行为,也就是故意做出来的假面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知道什么是“不正确行为”,甚至有做出“不正确行为”的意向和事实,比如抄党章的两位青年就喜欢韩寒和马伯庸,但同时又知道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必须隐藏,换一种“正确行为”,比如抄党章,又或者参加批评会,只有这样,才能安全保护自己,甚至从中获利。
因此,他们至少在表面上要替党说话,说党的话。就算做样子,也得做得与党同心同德,做得像是党的忠实信徒,就算心里不情愿,既然已经踏上与党有利共享的贼船,就不得不老老实实待在船上,就算在内心背负着人性与道德的双重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