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坚:从雷洋案看中国现行司法体系
五月七日,雷洋“被嫖娼”致死案在中国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由于警方办案不透明且破绽百出,一时各种“阴谋论”纷纷出笼。时隔一个半月后,雷洋“被嫖娼”的过程、尸检报告和真正致死原因仍然没有对外公布,京畿重地的司法机关再次显示出对生命不尊重、办案缺乏责任感和无需对公众交待的傲慢。网上近来广为流传着一首《我要去嫖娼》的讽刺打油诗,其中一句是“雷洋去嫖娼,举国皆心慌”,雷洋案对司法机关的形象显然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中国现行司法体系问题多
庞大低效的中国司法体系始终处于执政党的绝对掌控之中,是执政党维护政权的“刀把子”。“刀把子”下岂有司法独立?另一方面,官僚体系的传统陋习导致了中国的司法体系甚为庞大,耗费了大量的国家资源。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现在的所谓司法,就像山匪用山匪寨规矩对待被掳之人!”这句话一语道破了中国司法体系的现状。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以政府的名义侵权、暴力拆迁、强占民地成为各地司空见惯的事情,由此造成的悲剧不计其数。中国的冤假错案早已超过了历朝历代,但中国现在的司法体系连封建社会都不如。封建社会各朝各代的官衙门前都设有让百姓击鼓鸣冤的鸣冤鼓,拦轿递状的事也屡见不鲜。如果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前设有鸣冤鼓,早就被民众敲烂了。今年央视的春节晚会上大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各级司法机关对暴力拆迁、强占民地要么无动于衷,要么同流合污、分一杯羹。
虽然各级政府设有信访局,但它们早已沦为聋子的耳朵──应付民众和舆论的摆设。且不说信访局里充斥着尸位素餐的官员,无权力去解决连法院也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且有长年聚集在国家信访局门外的截访者。这些受各省区市政府派来“公干”的截访者,不仅获得各地方政府打人抓人的充分授权,还有黑社会分子参与其中。截访者为了阻吓各地前来的上访者,防范当地政府的各种丑闻丑行曝光,威逼利诱、武力遣返、非法关押,无所不用其极。截访者和“截访业”构成了“中国崛起”的两道“亮丽风景”,说它们是“千古奇观”也不为过。
纪委、法院叠床架屋
中共高层当然知道在党管司法下司法管不了党,于是设立了颇具中国特色的主导党内办案的各级纪委,且各级纪委凌驾于各级政法委之上。纪委的设置不仅又多出了一大票吃财政饭的官员,在办案机构叠床架屋的同时又增加了纪委与政法委的矛盾与冲突。最大的问题是:纪委管党,谁管纪委──谁来制约和监督手拿尚方宝剑密室办案、如同明朝的东厂和锦衣卫的纪委?
中国的法院在面对民众时是非常强势的,但若判决的对像是上级、同级甚至是下级行政机构时,中国的法院是非常弱势的。行政机构可以对法院的不利判决置若罔闻,法院对此也无可奈何。连中国各级行政机构自己都不遵守法律,“以法治国”云云,永远是海市蜃楼般的幻景。
《京华时报》六月十五日报导了一则消息:陕西岚臯县多位农民工代表去河北青龙县讨要被该县江成矿业公司拖欠的一百八十多名农民工的钜额工资。讨要不果后,他们在去青龙县政府请愿时,遭到逮捕和行政拘留等不公平对待,随后被青龙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事件的源头江成矿业公司却毫发无损。该案判决之荒谬连岚臯县县委县政府都看不下去,它们联合组成工作组赴青龙县交涉,结果不但被青龙县政府拒之门外,连岚臯县工作组带去的两名证人也被青龙县警方带走刑拘,岚臯县政法委为此不得不向中共中央政法委提交请求协办此案的报告。此案反映出当今两大司法乱象:公权部门对待“本是同根生”的兄弟公权部门尚且如此藐视,可想而知对待讨薪的农民工会是何种态度;一个县里一件很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能被随意上升为刑事案件处理,更要惊动最高层的中央政法委出面协调才有望解决,中国司法的黑暗和不作为由此可见一斑。
“依法治国”大规模逮捕律师
据《维基百科》的资料,自去年七月九日至九月十八日止,中国各地二十三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有二百八十六名律师、律师事务所人员、人权扞卫者及这些人员的家属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或限制出境。大规模逮捕维权律师及相关人员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当今世界各国闻所未闻。司法公正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指标,而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正当司法权利的最重要保障。以这一标准衡量,中国还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更不要侈谈什么“崛起”了。
六月十五日在网上看到两条前后相连的国内新闻《男子没带身份证,被警察打断七根肋骨》、《一家三口深夜被拖出房,房屋被夷为平地》。类似的新闻常常见诸海内外网端报端,雷洋案在中国绝不是一起孤立的案件。网上流传着一段据说是王朔说的话颇为精辟:“从魏则西到雷洋,在屏幕背后读着新闻的你,是否在庆幸自己一次次地侥幸逃脱,你是否考虑过用尺子测量一下自己与不幸者的距离。没有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你的人生就好比一次次抓阄,不知哪次就会轮到你的亲人朋友或是你!不禁感叹:生命无需有多精彩,活着便是奇迹!”
司法黑案威胁最高领导人
中国司法是匍匐在权力淫威下的奴隶,是掌权者手中可以任意揉捏的面团和工具。在残酷的权力斗争中失败或失势的政治人物,即使曾贵为国家领导人,也无法享受法律赋予他们的正当权利,无法不沦为司法恶虎口中的羔羊。远的如刘少奇、林彪,近的如周永康(讽刺的是他曾是掌管中国司法的最高领导人)、薄熙来。反过来说,如果习近平在权力斗争中失败,他也可能到秦城监狱度过余生。中国司法的株连九族更有悠久的传统,失势高官们的下属、亲戚乃至情妇都不能幸免。据中国内地和香港传媒最近报导,已经五年未露面的解放军文工团大校汤灿,在今年春节前获得假释出狱。汤灿曾在湖北某女子监狱服刑,但她因何入狱、出狱后的去向都是个谜。甚至她的父母也没有接获过任何官方的逮捕通知,官方更是一直对此案缄口不言。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还不如俄罗斯,戈尔巴乔夫推动前苏联政治体制改革失败,导致前苏联和东欧集团解体,但戈氏并没有因这项“滔天大罪”被判处徒刑或死刑,这在中国是匪夷所思的。中国一日不在刑法中明文规定不因从事正当政治活动而获罪,中共高层就一日不敢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最近观看了《美国之音》一档讨论雷洋案的节目,节目中有位中国国内听众打电话来参加讨论,他直言不讳地说:中国现在就缺陈胜、吴广。最近与一位刚从国内到美国、想在美国发展的二十多岁的中共党员谈起雷洋案,他也说:多则十年,中共必然失去政权。故对习近平而言,即使是为了保党救党,也要启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司法改革)。阻力再强大、改革再艰难也要进行,因为改革总比在中国激起一场新的辛亥革命、步苏联解体的后尘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