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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法新社图片)


 

新闻媒体及其輿论是当今-切民主国家中,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被公认为的“第四权力”。然而数百年来这个“第四权力”一般都只能通过纸媒(如报章杂志、书刊等)为載体发揮作用。不过从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几十年来,-个被称为“互联网”的載体橫空出世,并逐渐成长壯大,既打破了纸媒体“一统天下”的局面,更颠覆了新闻传媒固有的传播格局。

 

以纸媒为載体的传统媒体,不但须有-定的经济财力、人力方可承担和运作,而且还须通过註册、登记等-套相当繁杂的手续才可问世。对于-般的民众往往只能“心向往之”。 特别在非民主的独裁专制囯家中,根本就没有可能完成那一套“审批”之类的手续。因而在非民主的独裁专制囯家中,就只有官媒体一家独霸天下,独领“风骚”。 民间任何意见的声音都会被彻底窒息。尤其像在斯大林、毛泽东、北韩、萨达姆之类的极权专制暴政下。新闻舆论这个“第四权力” 更成了官府手中的玩偶,为其歌功颂德的工具,成了封锁真相与真理的“万里长城”。 所以在苏俄时代,全世界都知道:苏联的《真理报》上无真理,《消息报》上全是假消息。而毛暴政年代民众更讥之为:全国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江青掌握的写作班子)。-言以蔽之,普通民众根本就没有任何可发表自己观点、说出事实真相的地方。当局对此给了-个更“美妙” 的称谓曰:“舆论一律”!

 

互联网的兴起,像在一个死水潭中扔下一块大石-样,打破了这个“舆论一律” 的“大好形势”。 因为直到今天(以后如何,我不敢说)当局还没有“採纳” 从1954年起就-直担任历屆中共全国“人大代表”的申纪兰老太婆的“建议”, 即互联网“必须经领导批准才可去弄”。于是我輩草民,托党国宽宏大量之福,不经“领导批准” 竟然也可擅自去“弄” -下互联网。这一“弄”, 便弄得官方忧心忡忡。甚至据说“习总” 也视为是“心腹大患”。

 

既已成“患”,自然非整治不可。但时代毕竟不同了。毛泽东暴政年代收听外国广播,乃至中共认为“同属-个中国”的台湾广播,也定为“收听敌台罪”,起码判+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笔者便是这一“仁政”的受害者。而今“改革开放”, 如此“仁政”措施实在有点拿不出手。于是天才(当然是个卑鄙的天才)砖家方滨兴先生便发明了极具“中国特色” 的“防火牆”, 试图将中国大陆的互联网变成党天下内的局域网。这一招果然利害,不仅能将“我党” 视为“敌对势力”的一切国外网站全都屏蔽在大陆局域网外无法登录,甚至使中国广大网民向国外发个电子邮件也常常受阻,被拦截。世界著名的谷哥邮箱在大陆不“翻墙”、“破网”就无法用,引来广泛质疑抗议,当局则概不认账,一“赖”了之。甚至恬不知耻地说, 中国的互联网-向都是开放自由的. 这叫“秀才遇到兵”, 你有什么法?!

 

但正如语云“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各型“破网软件” 如自由门、无界浏览等便应势而生。没多久,方先生精心设计的中国网上的“柏林墙”, 便被冲击得七零八落。网民仍可看到美国之音,BBC的新闻,可以浏览诸如《民主中囯》,《北京之春》,《中国人权》,《公民议报》,香港《争鸣》……等自由媒体上精彩的文章,令国人眼界大开。当局与方先生虽心机用尽,-再加強封锁,但当局升级一次封锁,人家便升级一次破网方法。正如国外-位相关技朮人员所形容的那样:大陆当局如果花费100元成本升级-次他们“防火牆” 的封锁,我们则只消花1元的成本便將它突破。更可贵的是这些志愿者全是献愛心的人士。全是尽义务,不收一分錢,帮助大陆民众挫败当局对互联网的封锁。借用老毛当年的一句话,这才是一些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是中国网民争民主、反专制的可敬的国际友人。隨着“破网软件”在中国网民(特别是知识人群)中的普及,当局网上的“柏林墙”最后在五痨七伤中终于千瘡百孔,风雨飘摇。而始作俑者的御用奴才方滨兴,终因心劳日拙,据说患上了重病而退出了这场斗争。广大网民给方滨兴的“临别赠言”也意味深长,曰:“祝病魔早日战胜方滨兴”! 这个“口碑”,拿来作该奴才的墓志铭到是恰到好处!

 

当然,这决不是斗争的终结,而仅是开始。当局“软” 的-手未奏效便来硬的。从2013年起,便开始了抓人“清网” 的行动,打击的重点指向在网上“粉丝” 多、“人气” 高,其言论、观点受到广大民众认同却使当局感到难堪、尴尬的所谓网络大V,意见领袖。结果这些人一个个或被“造谣”, 或被“嫖娼”, 戓被“非法经营”甚至被“收受贿赂”……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许多人因此锒铛入狱,弄上电视“认罪” 示众。官方依仗暴力强权,自然“战无不胜”,“ 攻无不克”, 草民哪是对手?但公道自在人心,更何况互联网时代,谁也无法-手遮天,当局倒行逆施的所作所为,在国际上更是众目睽睽,让人看得清清楚楚。屡遭正义舆论抨击。

 

因此就在今年中共高调庆祝其“生日” 的7月1号这一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高票通过一项决议草案,要求各国进一步保证互联网自由以及人们在互联网上享有与现实生活中相同的权利。这项名为《互联网上推动、保护及享有人权》的决议草案由巴西、尼日利亚、瑞典、突尼斯、土耳其和美国联合提出。决议中表示人们在线上必须能够享有与线下相同的权利。 该决议案明确指出:“国家必须克制和停止任何阻止和干扰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行为”。 并且谴责任何阻止人们在网上表达自己意见的行为。

 

上述决议案几乎句句都在指着中共之类极权专制政权的“鼻子”进行谴责, 勒令其改过自新。因而中共代表当即就坐不住了,并拉着俄罗斯普京政权的代表,企图阻撓该议案的通过。由于眼见处境孤立,得不到人支持,于是又耍花招提出了四项所谓“修正案”, 力求弱化决议中的用词,但均遭到人权理事会与会国高票否决,凸显失道寡助,最终狼狈不堪!这被国际舆论认为是当今互联网问题上民主力量对专制的一次重大胜利。对这一重大事件,中共官媒集体噤声,力图掩盖。《环球时报》也不敢置一词。但在网上、微信圈中早已热传。自然又忙坏了“网监”、 五毛 出来删帖。

 

当然,中共向来是不把文明人类的正义舆论放在眼里的,他们还会一意孤行,倒行逆施。互联网上民主与反民主的斗争,也正方兴未艾。但民主的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个历史的规律则是任何人也无法改变的!

 

2016年7月7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