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强调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在这点上我们正在形成共识。但正如经济上需要破除行政垄断一样,社会治理也需要破除行政垄断,在这点上我们却还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行政垄断的弊端在今年的特大雪灾中,已有体现。抗击雪灾无疑取得了突出成就,但也不是没有遗憾,最大的遗憾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动作迟滞,以至必须等到国务院总理两次南下,救灾体制才能全力运转。假若不是国务院总理剑及履及,情况又将如何?即便救人如救火,仍须最高层现场推动,否则就沉睡不醒或半睡半醒,足以说明公权力的怠惰。而对这种致命的怠惰,公众一时竟无可如何。
     
      又岂止雪灾如此。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众所周知,政府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已然不小;安全生产问题亦不例外,尽管这方面的监管从来都是重中之重,但监管的乌龟仍然始终跑不过事故的兔子。这其实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个怪圈,即某个领域问题一多,就会让相关部门最大限度集中权力,强化对某个领域的管制,似乎这么一来就不难弊绝风清。而结果,往往并不能如愿。
     
      从根本上说,靠行政垄断、靠强化管制来解决社会问题,无异于扬汤止沸。太多事实证明,公共部门对其部门利益的执著往往超出对公众的忠诚。哪个领域的管制强化了,相关部门往往就在哪个领域占山为王,靠山吃山。原有问题非但不能解决,反倒会造就寄生于管制的食物链,造成诸多新问题。有管制,无治理,就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资源高度集中的政府,其力量真正调动起来,本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第一推动力的缺乏注定其反应迟钝,也就注定其很难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而往往要等到问题放大到成为压倒一切的社会头号危机,这时才会振臂而出,而此时牺牲已经付出,解决问题所需的社会成本已接近最大化。而这一切本可以避免的。
     
      公权力一力独行,可以造就剽悍的部门,却不能造就有效的政府。徒公权力不足恃,具有排他性质的封闭式治理再也走不下去了。社会治理最可倚重的还是社会。作为利益相对人,具体的个人、具体的企业、具体的民间机构,他们才是为社会环境埋单的主体,他们对社会环境的感受才最敏锐、最真切,而且他们遍布各个角落,所以惟有倚重他们,才有望建立社会危机的就地预警和就地处置机制。
     
      总之,社会治理是整个社会的事情,不是公权力单方面的事情。如果强调一切操之于我,公众只能靠边站,只能徒劳地围观灾害,围观危机,这既是对人心的怠慢,更是对公共资源的恣意挥霍。社会治理社会必须进场,公共事务公众必须参与,就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天经地义。
     
      公民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普遍的、均等的私权,原本就应该构成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如果充分保障私权,使每个受害者都可以无障碍地展开自由诉讼,获得及时而足额的赔偿,那么亿万双眼睛都不难调动起来,试问还有几家企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侵犯消费者和劳动者?又何须在这方面耗费巨量的行政监管成本?如果平时可以通过社会自治,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那么当任何灾害和危机猝然来临,等待着它的都不可能是一盘散沙,而必是公民的自由集合。所有公民这时都可以通过社会公益组织,展开全方位的、专业化的救助。强大的民间力量与强大的政府力量合力并进,其胜券之握,岂是临时抱佛脚的单纯的行政救助所能望其项背的?
     
      也就因此,思想解放尤须更大力度地保障私权,更大力度地开放博弈。只有通过充分博弈,私权和公权才会得到应有的操练、应有的教化,而逐渐归于理性和成熟,达成动态平衡。社会治理领域的行政垄断则天然要排挤私权,天然要排除博弈,这就等于事实上打消了私权和公权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机会,那么无论私权还是公权,就都不免流于非理性,流于偏执和野蛮。私权与私权之间、私权与公权之间的信任和默契就无从建立,政府的有效和社会的和平转型,都是镜花水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