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受阻的中国《新闻法》,最近似乎出现加快建立的转机——今天(2008年11月4日)羊城晚报头版头条报道《人民日报理论文章提出:加快新闻领域立法努力实现依法管理》。不过一些专家认为,这并非新闻自由的利好消息,而是大陆将进一步实行新闻管制的专制寒风。

人民日报这一理论文章的背景和依据是:不久前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有“加快新闻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的重要指示。因此,“要将我国近年来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上新闻处置中取得的重大进步法律化,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客观统一的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追究相关责任。”

这就说明,即将出台的“新闻法”,将是为统一新闻报道,而非是扩大新闻自由。著名法学家、北大教授贺卫方科就认为,此时出台“新闻法”,并非好事。另一专家则担忧,如同现行宪法不但不能保护公民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一样,一党专制立下的“新闻法”,反而会让一些“封杀行为”披上法律的羊皮,更加肆无忌惮地实行舆论一律。

一向反对建立“新闻法”的中共,此时突然想建立“新闻法”,并非“立地成佛”,只是近年日益增多的突发公共事件让其感到原有的专制手段不够用了,需要自主创新新的专制阳谋。

羊城晚报等地方媒体头版头条报道这一动向,表明此事来势凶猛。

200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