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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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年自杀官员部分表(网络图片)


 

中国“赵家人”自1949年夺取大陆政权以来,就存在官员自杀现象。按理,赵家人在大陆执政已60多年了,整体上应该更成熟理性平和,更合人性,官员自杀现象理应逐步减少或基本消失。事实是,此种现象不仅未减少,总体趋势反而日趋严重。

 

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因为对信息封锁更严密,除了高岗、饶漱石等最高头面人物的自杀不得不公布外,其他官员自杀几乎不被民众知晓。但按现在流行的反思历史的信息资料,那30年内,中高级官员的自杀行为的确不如现在这样频密。现在的中高级官员自杀人数则呈成倍增加之势。前不久,有一个机构发布消息:胡锦涛任中共总书记的十年期间,官员自杀者只有66人,而习近平任总书记以来的三年多,官员自杀人数已达126人,三年半等于十年的一倍。而这个数字实际上并非全部,一些不显眼的中下层官员的自杀行为并未被报道和统计在内,否则,数字会更惊人。

 

更值得注意的是,官员自杀行为的激增,并未引起领导层舆论界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和震惊;一般认为,这些官员自杀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极端分子甚至认为这些人的自杀是叛党叛国,应该对他们踏上一只脚,使之永世不得翻身!

 

面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分析一下赵家人官员自杀的原因性质及其避免之道,很有必要。而这又主要涉及中共的权力斗争。

 

一、中共官员的自杀行为(主要指政治性的自杀)本质上是激烈的权力斗争的产物或权力斗争的副产品。因为中共主要官员的任命主要由最高掌权者来决定,而这些主要官员又依据最高掌权者的口味和自己的扩权需要来任命其下属官员。虽然,这些任命,在党内也有所谓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在党外则提交人大对论批准,但这些都是形式上走过场,基本上都是执行“一把手”的意志。而在共产极权体制下,谁都懂得,有了权力就有一切,有了一把手的权力,更有了一切。因此,在共产党掌握政权的国家里,争夺党和政府的最高权力或更大权力就成了所有权力圈子里的人的首要政治目标。而这种权力斗争必有胜败之分,某些失败者必然气馁沮丧,忍不住以死了结一生。所以自杀是专制政权下权力斗争的规律和必然。

 

二、中共权力斗争的性质是什么?普通民众一般认为,这是领导集团内部正确路线与错误路线之争,甚至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由此,认定胜者往往是正确的革命的,代表人民的利益,败者则是错误的反动的,损害人民的利益。赵家人也一贯对权力斗争作如此的定义和宣释,致使毛泽东这样一个最精明狡猾和残忍无情的权力斗争的最大制造者和胜利者,至今能够在部分中国人心目中作为英雄和伟人而存在。

 

实际上,中共的权力斗争史证明,事情并非全然如此。那些权力斗争的胜利者未必是正确的代表人民利益的,失败的自杀者未必是错误的反人民的。比如林彪同毛泽东的权力斗争,林彪虽然被迫逃亡,最终机毁人亡,但现在曝光的事实证明,林彪前段虽吹捧毛泽东助纣为虐,而在其反毛泽东的“五七一工程纪要”中却明确指出,毛泽东一贯搞个人专制独裁,是最大的“暴君”,必须推翻。如此,怎能说林彪是错误的反动的,不代表人民的利益呢?

 

再如1950年的“抗美援朝”,林彪是坚决反对中国出兵朝鲜,去同联合国军作战的。理由是:中共刚刚通过长期内战取得政权,百废待兴,军事和经济上根本不具备与美国作战的能力,但毛泽东和周恩来独断专行,执意出兵,结果是中国军力、经济力和人员损失惨重,到今天最终换来的是,金氏政权对中共的反目成仇。于是,在这场所谓的路线斗争权力斗争中,谁正确谁错误,谁代表中国人民的利益,谁损害中国人民的利益,就一目了然了。

 

可见,将中共权力斗争中的胜者一律视为正确伟大,失败者视为错误卑微是不符合历史事实和站不住脚的。今天,人们可以肯定地说,毛泽东掌握最高权力的27年间所发生的权力斗争,表面上毛是大赢家,实质上他是彻底的失败者和大输家,他是这期间一系列权斗的主要制造者,大罪人。

 

但话又说回来,中共的权力斗争是为着争夺最高权力和更大权力,而中共的整体本质是反人民反人性的专制独裁者,所以,又很难说谁是真正的胜利者和失败者,谁真正代表人民利益,谁真正侵犯和损害人民利益。只有当权斗中的任何一方明确提出反专制独裁,主张民主自由者才能明确划分谁进步谁反动,谁代表人民利益,谁危害人民利益。而这种情况,在中共权斗中一般是看不到的。只有1989年的“六四学运”中,当时的中共总书记赵紫阳明确表示反对用军队镇压学运,主张在民主法制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最终赵紫阳被解除所有职务,并被长期软禁,直到去世为止。这时,我们才可以说,赵紫阳虽然失败,本质上却是胜利者,代表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方向,代表了人民的利益。

 

所以,观察中共的权斗,原则上应采取总体否定的态度,而不应以表面上的胜败来论英雄,判断进步与反动。比如,假定林彪当时不死,而且获胜,也只有他父子建立一个新的民主政权,把权力还给人民,才可肯定他是进步的,否则林彪依然只能是被唾弃的政客。而从当时的大环境和林彪的价值取向看,林彪即使获胜,也很难指望他建立民主政权,成为伟大可爱的人物。

 

总之,迄今为止,中共的权斗仍然是依据丛林法则中的弱肉强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总体上几乎没有进步和人民性,观察者一般不应采取选边站的立场。

 

再以目前的反贪腐论之。习近平掌握最高权力以后,即使表现得有魄力和勇气,抓捕和惩办了成千上万的贪腐官员,其中包括相当数量的国家级官员,部分民众拍手叫好,但本质上仍然是中共的内部权力斗争。首先,这种反腐,不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由独立中立的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来主导进行,而是由中共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权独断执行,这绝对逃不脱弱肉强食,打击和消灭政治反对力量的法则,也就不可能有公平公正的惩罚。而这样的反腐正是极权主义者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最重要最能掩人耳目的一种手段。

 

其次,中国官员的贪腐是从执政党的元老家族开始的,他们利用掌握的最高权力,贪占了难以数计的国家财富以后,才出现上行下效,形成目前的无官不贪包括社会上任何有点小权的人都敢贪的局面。在这样的局势下,仅由未经宪法和法律授权,根本不是法定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政党的纪委来执行这样宏大的任务,必然是只能是选择性地反腐,为最高掌权者的个人意志和政治野心服务,难以真正地彻底地反腐。三年多的大规模反腐,至今未触动元老家族的贪腐就是证明。而他们侵占的国家财富要比已经惩处的所谓“大老虎”侵占的国家财富多几倍十倍。

 

而目前已经被惩办的“老虎”中,几乎没有一个是赵家权贵及其后代(薄熙来主要是赵家权贵太子党之间的权斗的失败者),绝大多数系平民出身,前者系贪腐首恶巨恶,后者不过是附庸小恶,前者安然无恙,后者则被关进监牢,重则无期,轻则十年二十年徒刑。如此对待贪腐官员,很难说公平合理,合乎社会正义。

 

三、消除官员自杀现象的根本途径是用民主自由制中的权力斗争取代共产极权制下的权力斗争。中共官员的贪腐,主是共产极权制造成的。这个制度要把所有人、事和物都管起来,非得让掌权者握有绝对权力不可,否则就不能实现赵家人的绝对统治。而这种绝对权力完全不受外力监督,再加每个掌权者的天然贪婪性,就导致他们非贪腐不可。这已为很多贪官的所谓悔罪录所证实。

 

问题在于明知共产极权制是官员贪腐的温床,绝非实行所谓崇高精神文明和高尚道德教育,包括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所能克服,唯有变极权制为民主制才是走出困境的光明大道。而最高掌权者却冥顽不灵,非要坚持绝对有害的共产极权制不可,哪怕洪水滔天,也不移动半分,所以说中国贪腐的主要制造者危害者是共产极权制而不是贪腐官员,应该绝对有理。

 

因此,贪腐官员固然应该惩办,但更应惩办的是共产极权制。惩办贪腐官员固然可以收杀一儆百之效,但仍然只能影响一部分人,废共产极权制,立民主自由制,则绝对可收改变全局之效。惩办贪腐官员既造成相当一部分家庭的不幸,更造成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批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精英的才智的损失,这才是无法估价的国家损失。而废共产极权、立民主自由则会绝对消除多数人的不幸,将所有精英的才智用于建设国家和社会的共同事业,既保障社会的和谐,又促进国家的飞速发展和繁荣。

 

不妨用一位最近自杀的中共官员来作证明。中共的主要喉舌、唯一的理论刊物《求是》的副总编辑朱铁志于前不久自杀身亡。朱现年56岁,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具有相当高的理论文化修养,是全国有名的杂文家、评论家、著述甚丰。是党内非常温和的改革派。据说,他是受其直接上司之意,发表了令计划在被抓捕前向《求是》投的一篇向习近平表忠心的文章。显然这是他担心被纳入整肃对象而受折磨,不如提前了结一生为好。

 

由此可见,用改变旧制度建立新制度来反腐绝对比现行的权力反腐要好十倍百倍!令人痛心的是,中国赵家人一直冥顽不灵,拒绝根本的政治改革。反而在极权制上越走越远,正在把所有权力绝对集中于一个人之手,美其名曰是为了以后的政治改革或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更不可理解的是,某些被惩办的“老虎”在他们的反思录中也不承认制度造成他们的罪恶行为,而是他们的共产主义理念和信仰不坚定,蜕化成了贪腐罪人,他们甚至还感谢所谓党对他们的不杀之恩。这是何等的悲哀和愚顽!

 

正是拒绝用改变制度来反腐,只用权力来抓贪官惩贪官,所以我们更有理由认为这种反腐只是一种权力斗争手段,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体现,归根结底是要巩固某些强人对中国的绝对统治,坚守共产极权制不变。因而这种反腐对中国普通百姓也无任何好处,正如某些评论所指出的,反腐迫回了成千上万亿贪官的不义之财,却未见让百姓分享这些钱财的一分一毫,老百姓照样看不起病(最近一农妇用积累的几万元钱住医院做手术,不慎被小偷偷走,因而被迫自杀了事)上不起学,住不起房,养不起老。

 

人们也许还会要问,为什么在中共极权体制下的权力斗争中,有些失败者非要自杀不可?我的分析是:

 

1)在中共极权体制下的权斗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铁律。这时的舆论、媒体、民众心态一般都跟着王者跑,他们会用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把败者凌辱至尽,贬低至极,叫他永无翻身立足之地。于是有些败者当然认为与其屈辱地活着,不如提早了断一生。

 

2)在共产极权体制下的权力斗争中,本质上不存在人伦道德、法治、尊严、人性、珍惜生命等普世价值,强者会用一切手段包括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对付对方,对弱者和败者形成可怕的恐惧心理。一些失败者正是因为惧怕被折磨和侮辱而提早自我了结。

 

3)在共产极权体制下的权力斗争中,失败者深知中国没有独立公正的司法、行政、立法机构,所有这些机构都在强者的严密控制之中,即使自己受冤屈或罪行不大,也无法和无处申诉,争取免罪或宽大处理;认为只要落入强者之手,就再无翻身清白之日,不如提早自我了结。朱铁志就是这种自杀的典型。

 

4)有的对现行极权制本来就不满,略具民主自由思想,但又深感这个制度和强人权力在短期内无法改变,于是,一旦因某种小失误而被强权抓获,就感到继续活在这种环境下已无意义,不如永远离开这个世界!

 

这四种因素正是近年来中共官员自杀率急剧上升的重要原因。而构成这四种因素的母体就是中共内部激烈和凶残的权力斗争。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别无其他的结论:要永远消除中共残酷而激烈的权斗,特别是防止和基本消除官员因权斗而导致的自杀行为,努力争取在中国尽早实行根本的政治体制改革,变共产极权制为普世价值的民主自由制就具有特别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一切反对中国民主化的理由和理论都不可能显得比这种极权制下的权斗所造成的大量官员的自杀和无数家庭的不幸来得重要。人的生命和家庭的幸福才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无保障,追求其他还有什么意义!

 

而民主自由制为什么能确保官员不自杀和避免家庭的不幸,只要看看所有民主国家尤其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历史和现实就明白了。民主国家也有权斗,但它是公开的,说理的,最终由选民的选票说了算,由独立公正公开的司法裁决说了算,没有任何个人和权力机关可以随意打击和处置对方。在西方民主国家根本不存在因权斗失败而自杀的官员。只有个别官员被权斗对方暗杀的事例。这就是有力证明。

 

所以笔者要向中国所有当权者和官员呼吁,为了避免官员无谓的自杀和所有官员家庭的幸福,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赶快废共产极权制,立民主自由制吧!

 

2016年7月18日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