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知名推特用户“非新闻”的推主卢昱宇的女友李婷玉,7月25日见到了代理律师。李婷玉否认编造虚假信息,并曝光在狱中被警方暗示认罪,做“赵威第二”。
中国维权信息平台“非新闻”的创办人卢昱宇及其女友李婷玉,早前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拘捕。7月25日,该案代理律师葛永喜和黄思敏在云南大理州看守所会见了李婷玉。李的精神状态尚好,对外界对他们的关注感到激动。
葛永喜律师告诉本台,会见中交流了一些案件事实和法律上的问题,主要还是围绕卢、李二人发布群体性事件的统计信息。李玉婷表示,自己没有编造虚假的信息,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客观发生都有据可查。李婷玉还透露侦查人员特意为她念了一段“709事件”中赵威的悔过文字,暗示她向赵威学习,以及该人员还诋毁维权律师群体,要求李婷玉解除代理律师委托。葛永喜律师说:
“利用赵威这个事情也并不是威胁她,而是暗示她要向赵威学习。李婷玉也是九零后,赵威是九零后,他就把这个东西读给她听,告诉她赵威已经认罪了,现在已经取保候审了。”
记者:“关于警方要求她解除委托的事情你们有没有交流过?
葛永喜:“这个也没有明确的提出,这是暗示。他说这些律师是不可信的,这些律师也不是什么好鸟,现在他们可能还没有被抓,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也是要被抓的。暗示她要解除我们的委托。但没有任何人现在跟我们说要抓我们,只是跟李婷玉这么说的。”
葛永喜律师还透露,会见中他向李婷玉解释了寻衅滋事罪相关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律师认为,该司法解释存在争议,是对寻衅滋事罪的越权解释,违反了《立法法》中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也是违反《刑法》的 “罪刑法定”原则的扩大解释。然而即便依据该解释,李婷玉发布信息的行为也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情形,她的行为是无罪的。
该案另一律师黄思敏透露,李婷玉是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被抓,最初几天遭到过密集的提讯。而他们在本月初已经向大理市公安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的手续,但遭拒绝。
黄思敏告诉本台:“取保候审是在七月初提出的,但是没有同意,三天之后就给我们答复了。都是在侦查阶段,我刚刚提,若果我现在再提,他们肯定还是驳回嘛。”
近几年来,卢昱宇和李婷玉在推特上以“非新闻”的网名统计、发布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仅2015年通过”非新闻“记录的发生在中国的游行、示威、集会、罢工等事件就多达28950起。在两人被捕后,不少维权人士纷纷在网上声援两人,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也发布紧急行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两人。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李婷玉获准见律师
上周被批捕的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2人的代表律师周一(25日)到云南大理州看守所会见。
卢昱宇代表律师萧云阳表示,他的精神状况还可以,检察院已通知他被批捕,律师估计此案会被起诉。目前他仍被提审,都是关于非新闻的事情,内有逾7万条消息,他们需要逐一核实。
萧云阳说:我表达了亲友对他的关注和关心,他听到以后非常高兴,他的精神状况非常好。第一次见到很憔悴,这一次憔悴没有了。他还有提审,它有7万多条(信息),一条一条核实下来要很长时间。
李婷玉代表律师葛永喜、黄思敏的会见笔记,其中内容指出,李婷玉冷静及轻松,他们交流了一些案情及法律上的问题,主要围绕发布群体性事件的统计信息。李婷玉表示没有编造虚假信息,这些群体事件的客观发生有据可查,律师向她解释寻衅滋事罪相关法律规定等,律师认为她的行为无罪。李婷玉告诉律师,侦查人员特意说起赵威的事情,并暗示律师不可信,要她解除委托。
葛永喜律师向本台指,李婷玉向当局表达她不同意解聘律师,会见情况都在笔记内。
卢昱宇及李婷玉6月15日在大理分别被警方抓捕,翌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维权网指,卢昱宇及李婷玉居住在云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非新闻”推特帐号,推特最后一次更新在6月15日,家人及朋友之后没有二人的消息。此前,卢昱宇及李婷玉曾多次被警察恐吓及数次被逼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