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铁流先生委托,笔者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协助他编选了一部历史实录:《走错房间的右派精英》。书中所说的“右派”,并不是欧美国家以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为社会背景的左派争福利、右派争自由的国际“右派”,而是指大陆中国在1957年前后被毛泽东通过“引蛇出洞”的“阳谋”打成“右派分子”的一部分知识分子,总人数应该在100万人以上。
我个人坚决不同意某些学者神圣化右派人士的高调观点。在我看来,当年被打成右派的大小知识分子,都是盲从了毛泽东及共产党的共产主义教条的受害人,或者说是走错了房间进而误入圈套的迷路人,而不是追求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明白人。在根本否定私有产权的共产主义理论框架中,是完全没有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立足之地的。当年的右派人士怀抱着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去谈论或者追求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完全是背道而驰的缘木求鱼。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中包括作者铁流在内的最具精英意识的少数右派人士,仅仅是在被打成右派之后,才开始表现出告别共产专制的初步思考的。坚定不移地在自己的主体精神或者说是主观世界中,先行一步葬送清除共产迷梦及共产专制,并且把这样的精神历程记录下来昭示世人,对于大陆中国的知识分子来说,迄今为止还是一个极其艰巨的文化课题。
无财产即无人格
无财产即无人格,无财产即无自由,是欧美现代工商宪政文明最为基本的普世常识之一种。同时又是大陆中国以孔门儒教为代表的农耕文明加共产专制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神圣圈套,所要极力铲除的基本人欲及人性的关键所在。
公元1215年,英国的贵族们为了反对国王约翰的横征暴敛,在主教朗登(Langdon)的领导下起草了著名的“大宪章” (Magna Carta),其重要内容就是不经国会同意,政府不得征税,从而初步确立了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宪政原则:未经财产人同意的征税是非法的;纳税的标准必须由纳税人的代表决定;国家财政预算及其支出要受到代表的审查和同意。
在英国宪政史上,还有一个更加经典的产权故事: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在演讲中阐述了财产权对于相对弱势的穷苦人的必要性: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能踏进门槛破损的这所房子。
同样是在十八世纪,中国的古典小说《红楼梦》里所描绘的却是另一种情形:皇帝指向哪里,他的“军队”就抄家抄到哪里。穿靴戴帽的官贼比占山落草的野贼更加残暴凶恶。连贵为皇亲国戚的贾氏荣国府与宁国府,也阻止不了专制独裁者的共产罚没。
直到今天,大陆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依然是以孔门儒教为代表的农耕文明,其产权制度也依然是以地权公有为核心的共产专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财产即无人格、无财产即无自由的反命题,就是无共产即无极权专制、无共产即无草菅人命加改朝换代的暴力革命加阶级斗争。
中国的农地制度,自有历史记录以来直到20世纪40年代,基本上呈现出以聚族而居的自耕农经营土地为主,以地主占有、佃农经营为辅的私有形态。只是这样的私有产权只是在民间对民间的层面上才能够成立,在皇帝与民间或者说是政权与民间之间,是根本不存在弱势民间的私有产权的。专制皇权所歌颂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语出《诗经•小雅•北山》)的共产专制,尽管没有完全彻底地落实到草根民间的每家每户;但是,某个区域的某些居民一旦面临官家的征用或罚没,无论是他们的土地房屋还是他们的人身自由,都必须绝对服从于官家的共产掠夺。岳飞所谓的精忠报国,说穿了就是以牺牲自己连同别人的身家生命为代价,无条件地效忠于“家天下”的专制皇帝的野蛮共产。专制皇帝一方面“天下为公”一方面又以“寡人”、“天子”自居的金口玉言及其私人欲望,就是传统中国农耕文明的最高法律。
到了1949年前后,号召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的毛泽东及其共产党,通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革命夺取政权,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土地改革,短短三年内就把历朝历代自然形成的私人土地差别拥有,变而为地权平分的私有格局。这种人为的地权平分,是以针对地主、富农及其私有财产的血腥镇压和共产掠夺为惨痛代价的。等到政权稳固之后,同样的血腥镇压和共产掠夺很快便推广普及到了全体人民的头上。
从1952年开始,中共当局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性地开展农业互助和初级合作化运动,逐步将农民的私有土地转换成为“被集体化”的“集体土地”。1958年前后强力推行的号称“共产风”的人民公社运动,借助于执政党全面渗透的极权专政,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完全彻底地实现了《诗经•小雅•北山》中所歌颂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共产专制。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袖毛泽东,事实上变成了大陆中国集人事权与财产权于一身的登峰造极的奴隶主,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开国元帅彭德怀、贺龙、林彪等人,全部沦落为毛泽东手下“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奴隶总管。在此之前的1956年,毛泽东已经把知识分子和各民主党派与中共政权之间的关系,形象地比喻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寄生关系。把这个比喻推而广之,包括刘少奇、彭德怀、贺龙、林彪在内的所有中国人,与掌握政权的奴隶主毛泽东之间,其实全部是“皮”与“毛”的人身依附关系。像这样的极端反人类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当今的北朝鲜依然是大行之道。
1957年,上百万的“右派分子”之所以盲目落入毛泽东“引蛇出洞”的“阳谋”圈套之中,除了他们自己缺乏政治智能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已经走错房间而沦落到一无所有的共产奴隶地位而不自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著名作家刘宾雁,他即使经过20多年的炼狱,复出之后依然要标榜什么“第二种忠诚”。无论这“第二种忠诚”所要效忠的标的是中共党组织及其共产主义教条,还是国家、民族、人民、理想之类的大概念,都是对于每一位个体的自由意识、人格尊严、个体人权特别是私有财产权连根拔起的抽象架空。没有独立自足的主体人格和独立自主的私有财产,任何神圣美好的大道理,到头来都必然是自欺欺人以至于祸国殃民的愚民圈套和政治陷阱!!
共产专制是万恶之源
在中国历史上,对于共产专制另有一个更加神圣美好的概念表述,就是孙中山一直提倡的“天下为公”。“天下为公”出自战国至秦汉间的儒家经典《礼记》。在《礼记•礼运篇》中记载有孔子讲给子游的一段话:“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智,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这段话包含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在人类历史的源头曾经有过一个原始共产主义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在那个大道行于天下的社会里,天下之人都一心为公。人尽其力而不谋私利。社会安定,夜不闭户,盗贼绝迹。
第二层意思是原始共产主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已经消失,替代这种大同社会的应当是夏禹王、商汤王、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公应运而生的“家天下”的小康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面,各人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子女,劳动所得归自己所有。天子诸侯世代相传成为天经地义的事。贤明的君王都长于用礼办事,用礼仪表彰正确的事情,用礼仪成全信誉道义,以恒定怀柔的刑法惩罚民众的过失。
第三层意思是假如“家天下”的君王不能像夏禹王、商汤王、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公那样,按照孔门儒教的纲常伦理处理相关事务、维持社会秩序,就会被当作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推翻打倒。
以上三层意思合在一处所构成的,其实是孔门儒教为了奠定自己以“天下为公”为逻辑起点的政教合一的正统地位,不惜捏造历史谎言更不惜于牺牲出卖一切个人的健全人性与正当人权的话语圈套和人权黑洞。
事实上,人类社会从人成其为人的第一天起,就已经实现了最具根本性的人类大同:人类社会中的所有个人都不是纯粹动物性的生命个体,而是既能够从事物质生产又能够从事精神创造的既自由自主又自私自利的精神生命体。一个健全的精神生命应该包括三个位格:主格、宾格和所有格。其中的主格与所有格都离不开既自由自主又自私自利的“占有”性质。假如说在被孔门儒教称之为“大同”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里,原始人对于主格、宾格和所有格还没有进行明晰划分的话;被孔门儒教称之为“小康”的社会里,以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神圣名义抢天下、打天下的专制皇帝,已经通过暴力手段率先拥有了自己的主格、宾格和所有格。追随专制皇帝抢天下、打天下的功臣谋士及自由民,也等而下之地拥有了为虎作伥、奉上压下的二级、三级、四级的主格以及相应的宾格和所有格。被当作私有财产任人奴役甚至于任意杀戮的下等人和俘虏,所拥有的只能是一无所有的宾格。
为了在“家天下”或“私天下”的专制体系中争夺政教合一、为虎作伥或者说是欺软怕硬、奉上压下的“帝王师”地位,孔门儒教无视所有大同个人都是精神生命体的基本事实,“莫须有”地虚构了一个“天下为公”的历史原点和逻辑起点。沿着这个历史原点和逻辑起点推演下去,孔门儒学设想了一个被称之为“小康”社会的理想状态,也就是伊尹以“帝王师”的特殊身份辅佐殷王朝开国,周公以“帝王师”的特殊身份辅佐周王朝执政的政教模式。伊尹和周公也因此被妄想充当“帝王师”的孔门儒教尊奉为最为理想的神圣偶像。
然而,在孔门儒教的正统地位得不到专制皇帝充分优待的情况下,已经以“天下为公”的神圣名义出卖过几乎所有天下人的孔门儒教,也会毫不犹豫地出卖专制皇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绝对权威。所谓“汤武革命”便由此而来的。
在《周易•革》中,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说法。在《尚书•商书•汤誓》中,另有“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的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神圣誓词。鲁迅在《学界的三魂》中,对于改朝换代的暴力革命另有解释:“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总而言之:那魂灵就在做官,——行官势,摆官腔,打官话。顶着一个皇帝做傀儡,得罪了官就是得罪了皇帝,于是那些人就得了雅号曰‘匪徒’。……然而国情不同,国魂也就两样。记得在日本留学时候,有些同学问我在中国最有大利的买卖是什么,我答道:‘造反。’他们便大骇怪。在万世一系的国度里,那时听到皇帝可以一脚踢落,就如我们听说父母可以一棒打杀一般。”
由“莫须有”的“天下为公”推演到“汤武革命”,所铸成的仅仅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改朝换代。在几千年农耕文明加共产专制的历史长河中,每一次改朝换代的造反革命,都是以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神圣面目出现的。孙中山的“天下为公”与毛泽东及其共产党的“共产主义”,说到底只是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汤武革命”的改头换面。换言之,一切专制都源自剥夺私有财产的暴力共产,彻底的共产必然导致彻底的专制,“天下为公”的共产专制,才是中华民族的万恶之源。
列宁及其苏联共产党作为孙中山与毛泽东极力效仿的异域导师,之所以能够在共产专制方面登峰造极,是因为它所信仰为唯一真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妖魔化了正处于起步阶段的工商业宪政文明,特别是宪政民主制度通过限制包括专制王权在内的政治强力来保障个体人权及其私有财产的制度文明,从而在教义层面上人为阻隔了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普世道路,同时也为政教合一的专制政党无限制地掠夺人类社会的公私财产,提供了宗教神圣化的合理性。政教合一的或者说是高度宗教化、军事化的地下党加黑社会的组织手段与组织架构,又为苏联共产党无限制地掠夺社会资源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苏联社会主义与沙皇俄国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共产专制,而在于用高度组织化的“党天下”取代了缺乏组织动员能力的“家天下”。毛泽东号称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党天下”的共产专制,与传统中国“家天下”的共产专制的根本区别,也在于此。
葬送共产梦的右派精英
工商文明时代的宪政民主制度,是以依法保障个体人权与私有财产为根本前提的,同时也是以限制约束掌握政治权力的政府及其最高权力者为第一目标的。借用美国《独立宣言》中的经典话语:“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自1966年起,美国所有的警察在抓捕和审讯嫌疑犯之前,无论自己多么忙乱,多么匆忙,心情多么不好,形势多么紧张,都必须郑重其事地告诉对方:“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来在法庭作为控告你的证据。你有权在受审时请律师在一旁咨询。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法庭会为你免费提供律师。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是为米兰达警告。这一警告所要限制和约束的并不是罪犯,反而是以压倒性的强势力量抓捕罪犯的执法者。
在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从来都没有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只有在原始共产的奴隶制社会和共产专制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才会出现既没有私有财产又没有人身自由的无产阶级。关于这一点,胡适早在1927年的《漫游的感想》中就明确指出:“我可以武断地说,美国是不会有社会革命的,因为美国天天在社会革命之中。这种革命是渐进的,天天有进步,故天天是革命。如所得税的实行,不过是十四年来的事,然而现在所得税已成了国家税收的一大宗,巨富的家私有纳税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这种‘社会化’的现象随地都可以看见。从前马克思派的经济学者说资本愈集中则财产所有权也愈集中,必做到资本全归极少数人之手的地步。但美国近年的变化却是资本集中而所有权分散在民众。一个公司可以有一万万的资本,而股票可由雇员与工人购买,故一万万元的资本就不妨有一万人的股东。近年移民进口的限制加严,贱工绝迹,故国内工资天天增涨;工人收入既丰,多有积蓄,往往购买股票,逐渐成为小资本家。不但白人如此,黑人的生活也逐渐抬高。纽约城的哈伦区,向为白人居住的,十年之中土地房屋全被发财的黑人买去了,遂成了一片五十万人的黑人区域。人人都可以做有产阶级,故阶级战争的煽动不发生效力。”
政治社会学范畴内的所谓专制,就是把多元化的社会力量统一为一元化的绝对统治,进而在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要采取以强权一方绝对压倒弱势一方的单向思维及单向操作。中国传统“家天下”共产专制社会里的“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以及大陆中国“党天下”共产专制社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自己“革命”却不允许对方“反革命”、自己主动却不允许对方“反动”的“无产阶级专政”,都是自以为掌握唯一正确的绝对真理或绝对天命的政教合一的极端专制。在坚持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即一党专政的前提下,毛泽东及其共产党所宣传的社会主义民主及其民主集中制,不过是关起门来私分全体国民的私有财产及公共资源,并且像专制皇帝那样最终由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主宰所有个人的前途命运的分赃骗局和极权圈套。1957年被打成“右派分子”的上百万知识分子,至少在当时还不是大陆中国最明白事理的精英人士,反而是过分迷信共产梦想以至于受骗上当的小部分人。
套用瞎子摸象的典故来说,苏联共产国际仅仅是魔幻般伸进来一个大象鼻子,包括“右派分子”在内的中国知识分子,就像是摸象的瞎子一样,一口咬定自己摸索到的甚至于根本就没有摸到过的大象鼻子,就是唯一正确的绝对真实和绝对真理。从此再不愿意沿着大象鼻子去进一步摸索大象的全部身躯,以及大象之外的整个世界。这种抄近路、讨便宜并且自以为是的盲目、盲迷、盲从,是注定走不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1957年毛泽东加在“右派分子”身上的“引蛇出洞”的“阳谋”,几乎是共产专制的必然结果。
一个受骗上当的人,是不可以把全部责任推卸到骗子身上的,因为自己与骗子一样长着一颗能够独立思考与独立判断的脑袋。无论骗子如何高明,欺骗手段如何恶辣,受骗上当的人最应该做的并不是斥责骗子,而是反省自己为什么要愚蠢到盲目、盲信、盲从的地步。在这方面,死刑犯杨应森与铁流之间的死牢对话,表达得最为透彻,也最具有精英意识。
杨应森,四川省岳池县人,1931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勤奋好学,胸怀大志,1950年弃学从军,历经征粮剿匪、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踩着别人的尸体和鲜血官自中尉,后在泸州军事干部学校担任射击教官。1957年共产党发动“整风运动”,他响应毛泽东“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号召,在会上提出“军队国家化”的建议,反对“党指挥枪”的军事道路,因而被划为极右分子后开除军藉送劳动教养。1961年至1962年与铁流同在四川省公安厅劳改局直属“415”劳教筑路支队的108中队劳动改造,因卷入“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右派反革命集团案”被捕入狱并被判处死刑,1964年4月19日上午11时被枪杀于四川灌县(今都江堰市)岷江河畔。
在杨应森最后的47天里,铁流作为同案犯被转送到四川省公安厅梓橦巷秘密监狱第一监区的13号监舍一直陪伴。铁流因此记录了死刑犯杨应森的最后思考:
“世上没有不死的人,也没有万岁的皇帝。五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换了多少个朝代和多少个帝王?不过都是你杀我,我杀你,都是以暴易暴的灾难,受罪的还是老百姓。我在想,一个国家,一个政权,能不能不通过非暴力的和平过渡,走上自由民主,像西方国家一样,几年选一次总统?我看不是没有可能,但得等……”
“你三十,他六十九了,尽管人们天天喊他万岁,他能活到万岁吗?我叫过,你叫过,那时叫他万岁时热血沸腾,浑身激动得发抖,眼里噙着泪花。以为他会给我们带来自由民主、幸福昌盛,谁知全是灾难。不过,历朝历代皇帝都坏,三宫六院、朕即天下,可他比哪个皇帝都坏、都狠、都毒。国民党的人杀,共产党的人他也杀,不仅整得你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连他的战友高岗、饶漱石也跑不掉,保驾的彭德怀、张闻天也是一样,接下来不知道他还要打倒哪个人?”
“什么叫共产?共产就是为了抢夺别人的财产你斗我、我斗你,除了农民斗地主、工人斗资本家外,还有儿子斗父亲、老婆斗丈夫、学生斗师长,不斗就不叫共产党。毛泽东最坏的一招,就是用最美丽神圣的词汇,把人们灵魂深处最丑恶野蛮的东西释放出来,比如出卖朋友叫分清敌我,落井下石叫划清界限,揭发亲人叫站稳立场,这一切都是让人放开手脚做坏事。”
“人性的共同特点是趋利避害,总想用最轻松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什么样的代价最容易付出?出卖自己的灵魂最轻松!共产党每搞一次争斗,每搞一个政治运动,总有人爬上去,总有人被打下来。爬上去的人少,打下的人多。爬上去的人当官掌权,打下来的人沦为底层贱民,甚至于挨斗入狱。还有,官位只有那么几个,争夺的人却有一大帮。人们为了抢到权位就拼命作恶害人,拼命造谣说谎。谁坏事做得多,谁的谎说得大,谁就能抢到最好的权位。有了权位就可以妻荣子贵、作威作福,这就是阶级斗争,这就是毛泽东的治国之术。一块骨头有十条饿狗抢,相互之间只能死拼恶斗、瞎咬乱叫。中国早已成了群狗争食的国家,没人格,没尊严,寡廉鲜耻,苟活残存。尽管十多年来国家遭受到如此大灾大难,却没有人敢说真话,就是这块骨头在起作用。今后要想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就不要去抢骨头,各安本份,凭人格尊严生存,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晓枫啊!切忌抢骨头……”
也正是有了上述死牢对话,铁流在恢复工作权利之后,于1985年“下海”经商,逐步实现了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并且以自己亲历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开始了葬送共产迷梦及共产专制的文字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