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位律师致函人大及国务院 促撤销暗箱操作限制律师规定

 

日前,近130名中国律师向全国人大等三家机构发出联署建议书,要求依法撤销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建议书指出,这部新规属于司法部暗箱操作,违反中国规章制定程序,严重违背中国宪法、国际相关法律,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

 

中国一百多名律师日前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司法部发出公开建议书,认为修订中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是一部违反规章制定程序,严重违背宪法、违背法律和国际法文件、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违背科学的劣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建议书称,司法部未经事先公示、讨论、修规草案等法定程序,由部长吴爱英暗箱操作,签署发布了一部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网上流传将于2016111开始实施(司法部官网没有公开发布)。

 

联署者之一、广东律师葛文秀104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该管理办法很多方面与宪法抵触:

 

“其中一些条款主要是针对性的对维权律师限制。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他们违法乱纪,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才导致律师没有办法,就在微博上发布一些对问题的看法、质疑。甚至实在没有办法了,联名写信向中央提建议等等。它想通过这样的‘办法’让律师事务所约束这些律师,让律师住嘴。他们当中出现的问题,也就没有办法让社会知道了”。

 

建议书称,司法部的新规从起草,到送审,再到审核通过,整个过程完全处于秘密的暗箱操作的状态,不仅没有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也没有征求广大律师的意见,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程序。

 

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新增第五十条,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种种限制,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放任、纵容本所律师有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等。

 

葛文秀律师认为,这些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国宪法精神:

 

“这个行为我认为是非常恶劣的,是绝对违反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也是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并且它的制定程序也违背了国务院的规定,完全没有按照国务院的规章制定程序做。所以无论从指导程序,还是到它整个内容,都违法,而且(性质)非常恶劣”。

 

另一位联署者邹丽惠律师对记者说,司法部针对律师的上述规章制定过程,违反了多项法规:

 

“新修订的规章增加很多条款,关系到全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正当的执业权益,受到侵犯。像这么一个关系到全国30万律师的规章重要修订,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征求全国律师的意见。如果全国律师对这个修订有意见的,依法还应该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邹丽惠律师说,新规定提出很多处罚律师的条款,但是没有提出处罚到什么程度以及如何适用,引起律师强烈不满。目前联署律师增至129人:

 

“我们在建议书里面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我们的联署还在继续进行。我们在102日下午已经寄出一批联署名单110人,截止到现在为止,又新增了19位律师的签名”。

 

律师们要求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国务院提出依法审查予以撤销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逾百律师联署反对司法部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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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部最近修订法例,要求律师事务所向属下加盟律师加强监管,引起大批律师不满。过百名律师于条例公布后,联署要求当局撤销条例。有份联署的律师则意见不一,有律师认为当局一向无理,故不会撤销条例。有律师则认为当局会依法行事,撤销这项条例。(黄乐涛报道)

 

中国司法部提出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生效。超过110名律师联署反对新条例。其中有份联署的律师吴魁明周二(4)向本台表示,虽然对当局撤销规定并不乐观,但他仍然会尽一分力,希望能够阻止条例出台。

 

吴魁明 : 从我个人的感觉,按照当局的做法这样子,这个(新条例)要取消的可能性不大,现在他们(当局)基本上不大可能取消,现在就是在这个法律的事实当中,或是权力部门,经常都是做这样的事,但是他们想怎样做就怎样做,你抗议也好,没抗争也好,一般都会做下去的。

 

他指,若果联署声明没有用,新条例于下月起真正出台,他相信仍会有律师继续以不同的手法抗争,但是由于当局现在打压愈来愈严重,或许有些律师就会因而放弃维权。

 

记者问 : 如果这新条例在下月1日出台了,那你们有没有其他法律途径阻止他出台了?

 

吴魁明 : 法律上应该还有别的途径吧,就觉得这个法例(新条例)有问题,应该有法律途径去对这个“管理办法”去建议吧。各个人(律师)的想法是不一样的,有些律师就(对新条例)不理会,有些律师就肯定担心了,有的律师就可能不大胆去按照法律来执业了。

 

另一名有份联署的律师程海向本台表示,认为将会愈来愈多律师联署,他有信心当局会撤销新条例。

 

程海 : 我个人认为(撤销新条例)的机会比较大,因为现在推广法治嘛,它这个“办法”,即新条例跟司法相违背,是一个很严重违法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犯罪,因为它(新条例)严重的违反宪法,因为它这个“办法”本身亦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因为它要求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严加管理,这个律师事务所亦没有义务进行管理,律师事务所亦没有权来这样做,从意义上来讲,是一只空门。

 

此外,据香港媒体报道,有联署的律师透露,部分律师在联署之后,不久收到上司的电话,要求他们撤回联署,不可以再参与今次事件。就事件,本台致电联署信起草人玉品健欲了解情况,但是电话却接不通。

 

而建议书于周日(2)下午将寄出第一批,联署签名截至107108寄出全本予国务院及司法部等部门。

 

司法部96修订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当中新加入第五十条,要求律师事务所不得“放任及纵容”律师,当发现属下律师到司法机关或国家机关静坐、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对本人或其他律师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以联署发表公开信、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等。违者将遭受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