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宣誓风波,引伸出香港立法会尊严(包括立法会议员、主席及立法机关的尊严)、三权分立、《基本法》解释、爱国爱港与香港自决独立等争议,这些争议有的是可导致宪政危机的高层次矛盾,有的只是印证「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的口水战,共同之处是因人因事设定临时政治规则、抢夺话语权,而废弃既有制度、法律,令香港加速走入政治极端化、冲突加剧的绝路。

 

 

 

羞辱民选议员就是羞辱议会

 

梁游宣誓风波爆发后,批评者、支持者、同情者使用最多的词汇是尊严。其中不乏戴上爱国爱港头盔的批评者,或高叫要捍卫国家民族尊严,或高叫要捍卫议会尊严,浑然不觉对民选议员的羞辱本身就是对议会尊严的羞辱,对法治的羞辱本身就是对国家尊严的羞辱。梁颂恒、游蕙祯应否被褫夺议员资格,是一回事,如何褫夺议员资格是另一回事,如果因人因事而废弃法定程序,不只难以以理服人,更会加剧香港的礼崩乐坏。

 

那种动辄以13亿中国人不答应、60万香港人不答应的喧嚣,只是政治表态,不能代替民选议员的产生和罢免程序。梁颂恒、游蕙祯分别由新界东、九龙西的选民选出,其议员资格是否因宣誓问题而被褫夺,要论民意,只能分别由新界东、九龙西的选民说了算,要论法律,按《基本法》第七十九条要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梁振英政府申请司法覆核,甚至不惜最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如此因人因事而为,企图以行政、司法干预立法机关运作,其结果岂能得到尊重?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参选、就任主席前后,被揭国籍及利益申报问题,诚信受到质疑,但总算还记得立法会的传统和规矩,裁决容许梁颂恒、游蕙祯再次宣誓。只不过,他能否坚守原则、不因人因事而废弃制度实在成疑。律政司已代梁振英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挑战梁君彦的裁决,中共的御用学者甚至公开批评梁君彦「重大政治抉择失误」,指他「最好的选择可能是辞去主席职务」。一边指摘议员宣誓风波损害立法会尊严,另一边就对立法会主席指手划脚,这不是因政治需要而乱搬龙门、损害立法会尊严吗?

 

 

 

引入中共政治流弊港无宁日

 

梁振英政府与亲共议员、政团都曾炮轰民主派议员拉布或制造流会,但在梁游宣誓风波中,亲共议员制造流会,林郑月娥就指今次流会性质与之前不同、流会暂时对于立法会的立法工作影响不大。这不也是因政治需要而乱搬龙门、因人因事而废弃制度吗?

 

香港公职人员的整体形象,包括廉洁、效率、威望,一向建基于良好的制度和程序,而不是个别人的操守和能力,这也是香港与中国的最大分别之一。梁振英主政香港,既是中共权斗在香港的延伸,也引入了中共的政治文化,包括因言废人、因人废制度的官场流弊。梁颂恒、游蕙祯当选议员是经选委会确认的,只因他们宣誓时的言行,政府就要褫夺其议员资格,何来法理依据?梁君彦是中联办钦点的立法会主席,只因裁决给予梁、游再宣誓就要面对梁振英和亲共议员的「逼宫」,何尝不是因言废人、因人废制度?

 

由此可见,因言废人、因人废制度,受害的不只是青年新政的两位年轻议员,也包括亲共的资深议员。香港如果任由这种政治文化滋长、礼崩乐坏,不能恪守现有议会规则,不能恪守三权分立,不能让利益各方受到制度的约束,势必激化立法会冲突、行政与立法冲突、街头冲突,以致港无宁日、国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