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11月26日报道:“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6日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按照党主司法的官方规则,杨佳案至此已经完成了全部司法程序,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决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但对于关注该案的民间人士和公共舆论而言,1,该案的审理过程充满有违程序的猫腻,而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司法公正。2,该案的全部事实真相至今没有弄清,而没有真相就没有社会公义。
一场没有事实真相和程序正义的审判,徒有司法审判之表,实则滥权杀人。而在这种滥权的背后,是这个老大政权对真相、对正义、对民心的恐惧。这种恐惧已经强烈到失态的地步,将迫害之手伸向杨佳母亲王静梅,把她强制送进精神病院,还给她取了假名刘亚玲,让她人间蒸发132天。甚至,连及时向杨佳母亲送达死刑复核裁定书都不敢。
一个据说已经强大到拯救世界经济危机的政权,何至于虚弱到如此地步?
杨佳最初的期望很简单,不过是想从上海警方那里讨“一个说法”,但他经过漫长的努力,仍然徒劳,导致他愤然杀警。
公共舆论对杨佳案的期望也不复杂,不过是希望司法公正的实现,至少让杨佳“死得明白”,但经过持续的努力,也是徒劳。是的,权力犯下的罪恶还得不到司法的追究和审判,但中国司法机构的信誉已经在民心中的死亡。
杨佳死了,但觉醒的民意不会随之死亡。
尽管,众多网友已经指出,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指望杨佳能够死个明白,纯属奢望。因为这个体制本身从来就是用“党治”冒充“法治”,司法机构从来都是“党的利益至上”,为了这个“至上利益”而不惜执法违法。但继续追问杨佳案的真相,继续抗议滥用警力,继续关注中国的司法正义和社会公正,已经变成中国民间的自觉诉求。君不见,杨佳被执行死刑后,震惊、悲愤、怒斥之声遍布网络。
当垄断言论和制造谎言已经无法愚民而只能沦为掩盖罪恶的工具,当强权已经无法完全奏效而只能沦为掩盖恐惧的武器,再精巧的谎言和再强大的权力,非但不足以挽救道义合法性的死亡,反而只能加速其死亡。
2008年11月26日于北京家中(《观察》2008年11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