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新思维也在悄然破土。两个多月前本报即已呼吁,需要最大限度地突破惯性思维和惯性模式,创造群体性事件软着陆的有效机制。从成渝两地乡村教师停课事件,到重庆、三亚等地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形形色色的群体性事件大体上都得到妥善解决。以更从容、更平和、更人性的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这正成为惯例,而为国内外舆论所称道。
进步是明显的。但客观总结,仍非尽善尽美。
最大的遗憾,是群体性事件软着陆尚停留在个案层面,更多的是一种被动反应,更多的是一种临时措施,一种个性化施政,而没有提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政理念,更没有促成制度创新。因此,个案的理性解决,并没有导致制度的整体理性,并没有扩张整个制度体系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包容性。制度资源的匮乏,使群体性事件很难从整体上软着陆。
理论与实践不同步、制度体系与实践不同步,长此以往,可能带来诸多危机。可以预言,作为利益博弈的一个基本形式,群体性事件在较长时期内非但不会消除,而且可能会增长。怎么对待可能进一步增长的群体性事件呢?斗争哲学、高压手段显然是死胡同,且不谈是否合乎情理,高昂的政治成本也注定其根本不可行。那么柔性处置又如何?柔性处置固然不乏优势,容易在个案上取得成功,但在整体上没有突破的情况下,这么做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风险。
众所周知,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往往是体制性的,比如出租车市场的尖锐矛盾和冲突,就是整个出租车市场的设租体制先天注定的。体制性的问题不从体制上解决,而只随机解决零星个案,那么每一次个案的成功,都非但不能触动体制上的积弊,反而可能起到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出租车司机挺身而出。个案的成功这时反而可能导致整个出租车市场的振荡,导致整体上的失衡和无序。
这就意味着,仅有个案上的进步还是不够的。个案上的进步必须汇聚成制度成果,从整个制度体系上找到出口。而如众所周知,矛头直接指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往往成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关键当事方,这正是当下群体性事件的普遍现象,也是当下群体性事件最大的风险之所在。导致这种高危局面的一个根本原因,则在于传统的全能型政府体制。全能体制在高度集中权力的同时,也导致了社会矛盾向政府高度集中,社会冲突向政府高度集中,政府便往往成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焦点,这是政府不能承受之重。
现代治理的特色,在于它首先是一种公共治理,即它是以全部公共的力量来参与社会治理,这就要求社会不能只有一个权力中心,必须以民间的多元的力量,与政府分权制衡,来共同完成社会治理的重任。分权制衡不仅是为了监督政府,也是为政府减负,为政府分忧。只有当分权机制成熟起来,社会力量大体均衡,相对独立,各尽其责,这时才谈得上社会矛盾的均衡分布,社会冲突的分散处置,才不会大到企业倒闭,小到肉价涨跌,事无巨细都归咎于政府,不满和愤怒都齐齐向政府倾泻。
这就要求政府以谦卑之心对待民间力量,找到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的黄金分割点。所幸,这正逐渐形成为共识,并开始了试点。媒体报道,珠海就将借鉴香港经验,把应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有序转移出去,构建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新格局。政府主动向民间力量分权,主动向民间力量开放公共空间,这种制度上的大胆创新,显然比经济利益上的些许让渡,是前进了一大步。这才是群体性事件软着陆的根本方向。民间力量强大与否,民间力量能否在社会危机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这方面我们任重道远,珠海试验则是破冰之举,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