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位中国顶尖法学家和律师,星期一发表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的公开信,就引发外界强烈关注的河北村民贾敬龙死刑复核案再次发出郑重呼吁,要求停止执行对贾敬龙死刑复核裁定,依法另组合议庭核查,并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包括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郭道晖和张思之,以及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贺卫方、清华法学教授许章润、知名律师魏汝久、丁锡奎在内的12位法学家和律师,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十周年之际,为贾敬龙死刑复核案联合陈情,要求停止对贾敬龙的死刑执行,并另行作出裁定,真正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罪不至死
呼吁信认为,最高法对贾敬龙一案的死刑复核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和政策,在复核程序中没有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呼吁信表示,对贾敬龙案的复核,没有考虑农村财产法律制度的特殊性、传统习俗的影响,以及乡村基层的恶政现象,导致对案件基础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错误。
呼吁信还强调,最高法死刑复核裁定,忽视贾敬龙坦白供述、认罪悔罪的量刑情节,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和“少杀慎杀”的政策。最高法对贾敬龙一案中被害人存在过错,以及坦白供述的法定情节视而不见,人为抬高对其犯罪行为严重性的评价,匆匆做出死刑复核裁定。这一裁定因为缺乏正当性依据,激起了法学界的批评和质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影响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
呼吁信还要求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程序,应该保障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辩护权。在贾敬龙一案中,最高法从辩护人提交律师意见书到作出死刑复核裁定,只用了短短9天。最高法安排辩护人从阅卷到提交书面意见,只有5天。这样的期限,无法保障辩护人充分地表达律师意见,没有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因此也无法保证该案公平公正地依法审理。贾敬龙也在律师会见时陈述说,承办法官的提审匆匆而过,法院此前也未收到律师的委托手续。
呼吁信希望最高法院正视死刑复核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重申审慎司法的原则,废止三个月完成死刑复核工作的时限规定和考核方法,实质性改变漠视律师辩护权的做法。
自首情节
婚礼前婚房被强拆、婚约遭毁后愤而杀死村长的河北村民贾敬龙被最高法不久前核准死刑案引发社会强烈反弹,包括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和贺卫方、清华法学教授何海波、社会学家于建嵘、学者张耀杰在内的专家和学者,都公开争辩贾敬龙作案后有自首情节,罪不至死。民间也发起有一千多人签名的联署,要求最高院刀下留人。
张千帆教授星期一对美国之音表示,贾敬龙引发外界关注的原因是因为该案一审、二审,直至最高法院复核,都忽视了该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贾敬龙作案后有自首情节,令他罪不至死。
他说:“首先是判决,顶多是可杀可不杀,按照一般的政策应该是不杀。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案子引起这么多社会关注。这个案子纯粹从尊重生命、废除死刑方面,或者说慎用死刑这个大趋势来讲,也是不应该判处死刑的。”
媒体转向
张千帆教授还表示,最近国内的“新闻媒体”在贾敬龙案上的舆论导向有所转变,令法学界感到担心,因此他们希望站出来,再次对这个案件表态,希望“刀下留人”,并能推动司法公平正义。
他说:“最近好像新闻的调子突然发生了变化,从这个同情变成了一种好像是要为杀人提供一种正当性的辩护。所以我们也是比较担心,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这些法学家和律师,发出这个呼吁的一个缘由吧。”
据报道,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10月24日向最高法和最高检递交了由多位律师准备的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强调一审和二审都无视贾敬龙的自首情节,以及贾敬龙婚房遭死者违法强拆,贾敬龙和哥哥被殴打,以及贾敬龙用尽解决手段都未果的事实。
申请强调,贾敬龙事发前写好准备自首的微信,案发后在前往派出所自首的路上,只因被追赶、人被打伤入院才未到达派出所。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该种情形属于自首,依法不该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石家庄北高营村30岁的贾敬龙,2015年农历年初一用射钉枪当众射杀村长兼书记何建华。2013年2月,何建华对贾敬龙正在装修的婚房暴力强拆。面对婚房被强拆,恋情破裂,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贾敬龙采取了杀人行动。